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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瓶梅》中潘金莲与潘姥姥的母女关系

2013-04-11宁莉莉王传明

山东工会论坛 2013年5期
关键词:李瓶儿西门庆潘金莲

宁莉莉,王传明

(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8100)

论《金瓶梅》中潘金莲与潘姥姥的母女关系

宁莉莉,王传明

(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8100)

《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对母亲潘姥姥感情淡薄,多数读者都因此怪罪她,说她“不孝、可杀”,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其中有潘姥姥咎由自取的因素。潘姥姥自私自利,两次卖掉潘金莲,使潘金莲在社会上的地位一直很低贱,命运比较悲惨,这导致潘金莲对母亲“不孝”,母女关系紧张。

《金瓶梅》;潘金莲;潘姥姥;母女关系;咎由自取

世情小说《金瓶梅》以宋喻明,采用自然主义的笔法描写以西门庆家庭为中心的市井百态,展现了以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为主的西门庆家中女性的命运。尤其是潘金莲,作为书中的女主人公,从《水浒传》中的相对单一的“淫妇”形象演变而来,形象更为真实、立体。从潘金莲与其亲生母亲潘姥姥的微妙关系中也可以看出其性格的丰富性。

一、潘金莲对潘姥姥“不孝”的种种表现

《金瓶梅》中的潘姥姥出场不多,但可以看出潘金莲对母亲潘姥姥一直很不好,如小说中潘姥姥第一次出现,是在第六回武大郎火化之后,当时潘金莲正陪着母亲吃酒,知道西门庆来了,“因一力撺掇他娘起身去了。”在这里,张竹坡评论道:“写潘妇人不孝处,可杀。”[1](P104)第三十三回中,潘姥姥去看望潘金莲,而潘金莲听见西门庆要到她房里去,“连忙打发他潘姥姥过李瓶儿这边宿歇。”李瓶儿第二天给了潘姥姥一件葱白绫袄儿,两双段子鞋面,二百文钱,潘姥姥给潘金莲看,潘金莲反倒嫌潘姥姥“小眼薄皮的”,潘姥姥反驳说:“好姐姐,人倒可怜见与我,你却说这个话。你肯与我一件儿穿?”张竹坡旁批道:“酸鼻语。不可令天下人子闻之,更不可令天下父母闻之。”[2](P495—496)五十八回中潘金莲打狗伤人,潘姥姥劝潘金莲,潘金莲“紧自心里恼,又听见他娘说了这一句,越发心中撺上把火一般。须臾,紫漒了面皮,把手只一推,险些儿不把潘姥姥推了一交”,而且还骂自己的母亲:“你明日夹着那老屄走,怕他家拿长锅煮吃了我?”以至于潘姥姥“走到里边屋里呜呜咽咽哭去了。”[3](P861—862)七十八回中潘姥姥来看潘金莲,没有轿子钱,潘金莲死活不出钱,反倒教训自己的母亲:“今后你看有轿子钱便来他家来,没轿子钱别要来。料他家也没少你这个穷亲戚,休要做打嘴的献世包!”[4](P1256)以至于潘姥姥当晚在李瓶儿处歇息时,对着如意、迎春等人埋怨潘金莲:“想着你从七岁没了老子,我怎的守你到如今,从小儿交你做针指,往余秀才家上女学去,替你怎么缠手缚脚的,你天生就是这等聪明伶俐,到得这步田地?他把娘喝过来断过去,不看一眼儿。”[5](P1259—1260)

似乎潘金莲就是一个冷酷无情到极点的人。但是小说中又有一件事似乎说明潘金莲还有一点同情心,即五十八回中磨镜的老人控诉儿子不孝,老伴生病了,想吃块腊肉都吃不到,潘金莲没钱送腊肉,但是把她母亲潘姥姥捎给她的新小米量了二升加上两根酱瓜给了老人。而张竹坡的评语是:“以己母遗之物赠人不能养之母,不一返思,直猪狗矣。”[6](P867)

二、潘金莲对潘姥姥“不孝”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潘金莲同情别人的父母却对自己的母亲这么冷酷呢?仅仅是象张竹坡所分析的那样吗?

潘金莲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卖过两次,这在《金瓶梅》这本小说中是绝无仅有的。但是潘金莲的父亲在世时,她的家庭经济状况还是可以的,在这样的家境中长到七岁,然后父亲去世,两年后,九岁时,潘金莲就被卖到了王招宣府中。是不是当时所有的寡妇就只有卖儿卖女一条出路呢?事实上,《金瓶梅》中的大部分女人,在丈夫死后保证自己生活顺利的首选是改嫁。李瓶儿、孟玉楼等家境富裕的寡妇顺利地改嫁给了西门庆,而且孟玉楼在西门庆死后又改嫁给了李衙内,那时她已经将近四十岁了,依旧有人要;潘金莲在武大死后也可以改嫁,虽然没什么嫁妆,依然有人愿意娶她,尽管只是作妾。潘金莲七岁时潘姥姥应该也不超过四十岁,而且从小说中对潘金莲相貌的描写来推断,潘姥姥应该也不丑,完全可以通过改嫁保证自己活下去,为什么非要卖掉潘金莲不可呢?

小说中没有交代潘金莲第一次被卖是卖了多少钱,但是她十五岁已经长得很漂亮而且能够读书唱曲时被卖到张大户家,是卖了三十两银子,那么她九岁时,作为一个还没有长成人、也没有那么多才艺的小女孩,应该卖不了三十两银子的。而从她九岁第一次被卖到十五岁第二次被卖之间隔了六年,潘姥姥不可能单凭卖女儿的钱度过这六年,她应该还有别的生活来源。也就是说,即使不再卖潘金莲第二次,潘姥姥应该也可以勉强度日。那么,在王招宣死后,潘姥姥把潘金莲“争将出来”以后,为什么不给已经十五岁的女儿找个好人家,反而第二次卖掉潘金莲呢?

即使没法嫁给人作正妻,当时的女孩子还是可以有两个选择:被卖作妾,或者作使女。潘金莲是可以作妾的,她害死武大之后,都可以再嫁给西门庆作妾,她十五岁时愿意买她作妾的家庭应该更多。当然,卖作妾,父母的收益要少一些。比如潘金莲嫁给西门庆作妾,就没有得到多少彩礼;韩道国的女儿嫁给翟管家作二房,西门庆代出了二十两银子的彩礼,同时交代说:“不费他一丝儿东西,凡一应衣服首饰妆奁箱柜等件,都是我这里替他办备,还与他二十两财礼。叫他家止办女孩儿的鞋脚就是了。”[7](P558)后来西门庆帮忙出钱置办了嫁妆,但是按照常理来说,这二十两银子韩道国夫妇不应该全得,至少有一部分是要以嫁妆的形式被韩爱姐带到夫家去的。而潘金莲第二次被卖时是卖了三十两银子。而且使女不需要准备嫁妆,这三十两银子应该全部归潘姥姥了。这或许是同一个人,被卖作使女比被卖作妾价格要高的原因,因为使女需要让渡更多的权益。应该说,潘金莲第二次被卖时,潘姥姥实现了自身收益最大化,却使潘金莲能够保留的权益减少到了最少。这是一个母亲该做的吗?

除了卖女儿时表现得冷酷无情外,潘姥姥对潘金莲还表现得十分势利。潘金莲嫁给武大之后,日子过得并不如意,甚至连典房子都没有钱,要靠卖首饰来凑,这时潘姥姥没有出现,不要说没有帮忙凑钱,就连出主意的忙都没帮。直到武大死了,潘姥姥才第一次出现,这里张竹坡评道:“潘妈妈前何不到武大家今忽便来?总之写尽武大,写尽人情也。”[8](P103)而等潘金莲嫁到西门庆家之后,每逢过节,西门庆家的宾客名单上总会出现潘姥姥,即使没有与之相关的情节也要交代潘姥姥在宴会上。潘姥姥在女儿身上赚了那么多之后,依然对女儿有难不帮,有福却要跟着享。潘金莲不傻,对母亲的这种势利做法,真的会完全觉察不到吗?

如果潘金莲对母亲的冷酷无情和势利真的有所觉察,那么她对母亲的那些做法就可以理解了。既然潘姥姥对女儿的态度完全以她自己的利益为基础,有利于她时她才会在女儿的世界里出现,那么,整个小说中,潘金莲的处境就是:肯认真替她考虑的就只有她自己而已。所以,潘金莲要想生存下去,就要首先替自己考虑。因此,小说中潘金莲与潘姥姥的关系就表现为:当潘姥姥的出现与潘金莲巩固自己的利益不冲突时,潘金莲对自己的母亲还可以,至少能正常往来,不过一旦涉及维护自己的利益、巩固自己的地位,潘金莲就对自己的母亲潘姥姥不怎么客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一切不过是潘姥姥咎由自取。

一个人小时候的经历会决定其成年后的生活态度。潘金莲在小说中做事一直毫无顾忌,而且只图眼前利益,连以后会怎么死都不在意,是一个典型的不给自己留后路、也不给别人留后路的人。潘金莲是一个被当时社会扭曲了的可怜人,扭曲她的不仅有当时社会的各种制度,还有原本应该跟她最亲的人——她的母亲。

[1](明)兰陵笑笑生著,王汝梅、李昭恂、于凤树校点.张竹坡批评金瓶梅[M].济南:齐鲁书社,1991.

(责任编辑:马银华)

I20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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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153(2013)05—0170—02

2013-06-27

宁莉莉(1982-),女,山东德州人,文学硕士,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助教。王传明(1977-),男,山东潍坊人,文学博士,长江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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