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院校教育理念、教学模式的思考
2013-04-11迟占霞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8期
迟占霞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教学改革不断深入,职业教育改革异军突起。然而,在当前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某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职业教育在某些方面滞后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这种滞后性又集中地体现在课程构建和教学模式的改革中。公安专业高等院校需要改革的方面有很多,笔者认为,应首先明确新时期的教育理念。
一、公安高等院校应具有独特的教育理念
为实现教育理念,应合理构建课程知识结构和教学模式,要针对我国二十一世纪警务改革的需要,调整课程内容,增强公安专业特色,以适应公安警务改革的需要。第一,在课程设置方面,各课程之间要形成完整的逻辑结构。比如,文化课和专业课、基础知识课和基本技能课要合理衔接,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也应形成完整的逻辑结构。在课程构建中要使文化基础课成为专业课、技能课的基础和指导,使专业课、技能课渗入文化课、基础课的内容,使各课程之间相互衔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第二,在教材选用上,应依据自身特点,订购符合公安特色和专业特色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教材。选用教材应慎重,要征求各任课教师的意见,因为各任课教师毕竟对本专业比较了解,选用的教材更能适合学生和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第三,在教学模式上,要改变一块黑板、一支粉笔、一本书的传统教学模式,要让多媒体和网络进入课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要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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