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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历史担当——兼论警务活动中美的追求

2013-04-10邹卫农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美丽中国人民警察警务

邹卫农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建设 “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新期待的执政理念。公安机关必须把这个执政理念内化为新的公安追求,将队伍建设和警务活动融入“美丽中国”建设之中,承托起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担当。

一、树立与“美丽中国”建设相称的警务理念

深刻领会“美丽中国”的内涵,树立与“美丽中国”建设匹配的警务理念,这是公安机关能够承托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历史担当的前提。

(一)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是当今公安机关的现实任务。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这是人民群众对“美丽中国”最直观的解读,也是他们美好的愿景。作为党和人民群众完成特定历史时期特定任务的工具,公安机关要在保障经济建设,为实现繁荣富裕强国之梦而努力的同时,担当起守住“山青水秀”的美好家园,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历史责任。把依法保护生态文明摆放到与保障经济发展,捍卫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同样重要的位置。这是我们党建设“美丽中国”执政理念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通过警务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之美。

“美丽中国”,还美在社会和谐。社会和谐之美,彰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通过警务活动构建设社会和谐之美,是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积极公安作为。

1.树立和谐警务理念。公安机关务必认识到:我们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是对执政、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化。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活动中,公安机关应当树立和谐警务观念,即坚持以人为本,在通过警务活动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同时,特别要注重构建警民关系的和谐,警务活动内容与形式的和谐。

2.关注民生,顺应民意。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公安机关欲通过警务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之美,必须使人民警察懂得:群众生活幸福、心情舒畅,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警务活动就不能妨害群众幸福生活和心情的舒畅;群众盼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自身权利和利益得到有效保障,警务活动就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切实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向党和政府反应群众的民生问题;群众盼望完善公共服务,安定有序,警务活动就必须改进和完善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周道热情的帮助;群众盼望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形成融洽的人际关系,公安机关就要自觉改善并呵护警民关系,把它视为关系公安工作成败的基础,决定着人心向背,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全局。警务活动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人民权利至上、人民幸福至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群众满意了、幸福了,警民关系才能和谐。

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和谐的保障。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特点,认真研究社会经受矛盾冲击的可承受度,制定处突应急行动预案,做好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充分准备;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与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紧密配合,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依法保护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公安机关在警务活动中的决策和行为,也必须以不影响社会稳定,不引发消极社会效果为前提。

(三)以警务活动承载人文之美。

人文之美,是重视、尊重、关心、爱护人,是关注人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文明进步的人类自觉意识温馨之光。公安机关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活动必须承载人文之美。

1.用先进的价值观指导警务活动。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活动中,公安机关必须担当起帮助和督促人民警察树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开展警务活动之责。

2.用信仰激发人民警察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力量。信仰能使人安身立命,给生命以意义。公安机关必须承担起教育引导人民警察形成共产主义信仰,鼓励他们将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与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结合起来,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活动中为实现崇高信仰作出现实努力,激发他们产生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精神力量的责任。

3.以先进的道德约束警务行为。先进的道德是属于具有明显时代特征的美德范畴。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活动中,公安机关要担当起以先进道德约束、指导人民警察的警务行为,把他们“建设”成为执法守法,具有与“美丽中国”需要相称美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责任。

美德的最大秘密是爱,是逾越自己的本性,融入他人思想、行为或人格中的美。人民警察美德的基本表现是:爱国家,爱人民,爱岗敬业。这种爱蕴涵于良好的警务作风和习惯之内,体现于履行职责之中。作为依法行使警察权力,可在紧急危机情形下采用侵益性措施以履行职责的执法主体,对美德是大众所推崇的高尚道德行为,是对生命的同情,应具有更深刻具体的理解。懂得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本,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本。当良心、羞耻心、责任心和事业心在心灵中扎下根,才会形成有道德的人民警察职业性格,在警务活动中,才能自觉遵从宽容平和的美德要求,厚德载物,雅量容人,处事得体,待人友善。

4.将“重视人的文化”渗透于警务活动之中。人文就是重视人的文化,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和爱护人。公安机关民主和专政职能的发挥,都是从特定的角度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和爱护人。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中,公安机关必须把“重视人”纳入公安理念范畴,作为警务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警务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在警务活动中,重视人,敬畏生命,在维护人民群众权利时把保护生命摆置于第一位,理解和尊重群众的个人兴趣、尊严、思想和自由,赞赏人与人之间的容忍和无害相处,关心群众的生存状况,对他们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和方式给予肯定。公安机关也要尊重和爱护人民警察,不提倡以侵害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正当的权利来换取矛盾的暂时缓解或事态的表面平息。使警务活动渗透着人文气息。

二、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开展警务活动

围绕、服从和服务于“美丽中国”建设,公安机关以警务活动有效开展的特殊方式,实现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公安作为,承托历史担当。

(一)站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守住“山青水秀”的生态环境。

哨兵般地守护生态环境,是公安机关在“美丽中国”建设中新的重任。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也依法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警务活动,如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打击盗伐林木,保护珍稀动植物种,维护国家海洋环境等。但尚未形成站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守住“山青水秀”生态环境的理念,尚未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为子孙万代保护生活环境和美好家园的警务自觉。 党建设“美丽中国”的执政理念,要求公安机关更新观念,把守住“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作为维护国家根本和长远利益的重要职责。

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人、事、物和生态环境等都比较熟悉了解,往往能最早、最易于发现毁坏、破坏生态环境的灾害和行为,同时具有及时保护和处置的力量。所以,公安机关形成了守护“山青水秀”生态环境的警务理念,就能自觉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及时有效地处置和应对灾害,依法预防,制止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并自觉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二)把重视人的尊严和权利固化为警务自觉。

美丽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印象。“美丽中国”既要有山清水秀,强大富裕的客观存在,还需用幸福心境来体验。人要拥有幸福的心境,有两个要素不可或缺,即包含着人格,名誉和被尊重的尊严;包含着自由,公平和独立意志的权利。要使人民群众拥有幸福的心境,公安机关应当:

1.把依法维护人的尊严、权利与滋润幸福心境联系起来。拥有尊严和权利使人活得有意义,没有尊严和权利,不可能有幸福的心境,也就难以产生美丽的感受。长期以来,警察对人的保护,侧重于生命、身体及其有形财物,弱视了对生命的自然延伸——尊严和权利。前者虽然可以使人活下来,身体、财产不受损害,但未多虑及人因尊严和权利被侵害而引发心灵痛苦或情感麻木,是难以体味到生之幸福的,难以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自然的美丽。所以,公安机关在“美丽中国”建设中,不能再止于依法保护人的生命、身体和财物的安全,也要重视维护其尊严和权利。若如是,他们会因享有做人的尊严和权利而愉悦自豪,滋润幸福的心境,进而感受到中国的“美丽”。

2.首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尊严和权利。公安机关在警务活动中,要坚持不把权力凌驾于、把意志强加于、把利益阁置于人民群众尊严和权利之上的原则。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考虑人民群众的尊严和权利,并在行动中得以切实体现。即使是在特殊紧急情形下不得已采取侵益性警务处置措施时,也必须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尊严和利益,若在此情况下不可避免损害时,也应千方百计降低损害程度,并在事后积极采取救济措施。

(三)以追求完美结果的强烈愿望驱动警务活动的开展。

要通过警务活动卓有成效地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必须追求警务活动的完美结果。为此,公安机关要通过思想的教育引导,科学的目标激励,催生人民警察追求完美警务活动结果的强烈愿望,驱动其高质量地履行职责。

1.在履行专政职能的过程中追求完美的斗争效果。这是公安机关专政职能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必然要求。追求美好,务除丑恶。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专政职能,同一切违法犯罪作斗争,就是要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良好环境和人民群众美好憧憬的实现。此间,必须提高斗争水平,不懈地追求完美的警务活动效果,有效地预防,制止和惩罚犯罪,以通过保障“美丽中国”建设良好环境的特殊方式,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2.在履行民主职能中追求完美的工作效果。这是公安机关民主职能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必然要求。它要求用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切实尊重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保障他们有尊严和便利地生活。人民警察在服务中要做到知心、热心、诚心、尽心。特别是要主动为群众提供安全保障服务,为他们所涉的与公安机关相关的事务提供最大便利和人性化服务,决不能侵害群众的民主权利。在这方面,虽然难以做到 “最好”,但必须追求做得“更好”。

三、塑造与”美丽中国”相称的人民警察形象之美

建设“美丽中国”,公安机关最重要的历史担当之一,就是激励人民警察努力成为最美中国人,努力塑造与“美丽中国”相称的人民警察形象之美。

(一)塑造“把人民举过头顶”的形象之美。

党的十八大凸显了人民至上,以人民为根本的执政理念,“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党要求把人民举过头顶,公安机关就必须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1.在联系群众中塑造尊重真诚的谦逊之美。没有人民群众的需要,就没有公安机关的存在价值;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公安机关难负重任,人民警察难以实现人生价值。尊重真诚,是“把人民群众举过头顶”的心理基础,也是和谐警民关系的形象基础。

要做到尊重真诚,公安机关要帮助人民警察一是要懂得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现代政治理论要求权力必须谦卑,必须匍匐在民众之前,接受民众的授权与监督,进而自觉谨慎地行使权力。二是要实现“人民群众中一员”的理性角色回归。只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才能用群众的眼光看世界,以群众的标准辨是非,感受群众的情感,体味群众的苦乐,理解群众的诉求,憧憬群众的向往;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行群众之欲行。进而彻底摒弃特权思想,牧羊管人的意识,在与群众的联系中塑造并自觉表现出谦逊之美。

2.在服务中荡漾盎然春意之美。对群众像春天般的温暖,在服务中以群众感到满意为质量标准,这是党的宗旨对人民警察的必然要求。(1)态度上主动,诚恳,热情。这才能够表达出为群众服务的真诚意愿。凡是职责规定的,或者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所要求的服务,都应做到不用领导安排,不因外界催逼,不等群众要求,自觉主动地把工作做好;在服务中要把温暖和愉悦带给群众,尽可能地为群众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雪中送炭”,“好事做好”。(2)心理上尊重,理解,宽容。人与人之间最长的距离是心灵,最短的距离也是心灵,要用心缩短与群众的心灵距离。人民警察必须形成尊重人民群众的警务自觉,视他们的人格尊严,合法权利,私域隐私为不得非法侵犯的界域,警察权力通常在其之前止步;要帮助人民警察理解群众,学会换位思考,而不能只站在警察的立场上,只会用警察的视角和警察思维考虑问题。对群众因误解而产生的态度或行为,要能够理解和宽容。(3)交往中亲切,自然,平等。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必须同人民群众实行最密切的联系,必须依靠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完成各项警务工作。在联系群众中,要做到亲切而不冷漠,诚实而不虚情,自然而不做作,实干而不空谈,注重保持地位、人格上的平等。如是,有助于形成和谐的警民关系,使群众感受到人民警察的真实可信,而愿信赖与相助。(4)工作中及时,周到,有效。在服务中,公安机关要坚持快捷便利的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应该由公安机关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绝不容许推诿拖沓,简单问题复杂化。要做到服务周到周全,争取好的服务效果。

3.在维护人民的利益中塑造忠诚之美。公安机关的一切警务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维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主人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务活动中,通过严格执法,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不以权谋私,依法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斗争,甚至是生死较量中塑造人民警察的忠诚之美。

(二)塑造坚韧执着的力量之美。

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要求公安队伍具有力量之美。而力量之美不可凭空而得,需要磨砺和提升。

1.聚力打造坚韧之美。坚韧是奋斗者的品格,也是负重前行者美的形象。公安机关历史地肩负依法保障和建设 “美丽中国”的重任。其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危险性与持续性,必须要有坚韧的品格与之匹配。否则,会因艰险而退缩,因复杂而生畏,因疲惫而折断。聚力打造坚韧之美,可做到坚韧不拔,百折不挠,持之以恒。(1)培育人民警察在挫折失利中“再坚持一下”努力的坚韧。即能够坦然对待挫折失利与顺利成功的关系,把挫折失利视为获得成功的必经试练,悟懂“失败是成功之母”的深邃含义,坦然面对挫折失利,胜不骄,败不馁,不唯以成败论英雄。参透“有利的情况和主动的恢复,往往存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能在挫折失利中坚持,总结经验教训,探索获取成功的新方法新路径,从挫折中奋起,以顽强的毅力和信心争取最终的成功。(2)把压力化为执着奋进的动力。高风险高压力是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也是其需要打造坚韧之美的所在。打造坚韧之美,就要培养人民警察承受压力的良好心理素质,能够在繁重的任务、突发危机事件和突如其来变故的压力下,迅速保持心理的稳定,头脑的冷静,行动的理性。在各种威压之下稳如磐石,并把压力化为执着奋进的动力。(3)心无旁鹜地专注于公安事业。人民警察的坚韧之美,还体现于为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能够心无旁鹜,将智慧和力量全神贯注于公安事业,奋斗不辍。鲁迅先生曾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公安机关要倡导履行职责为本,建树心无旁鹜的爱岗敬业思想,赞赏敬重那些在警务实践中埋头苦干的,在困难面前敢拼命硬干的,为捍卫群众利益能为民请命的,为捍卫正义和法律的尊严能舍身求法的人民警察,并视他们为公安事业的脊梁。

2.全力砥砺勇者之美。“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与危险和困难进行斗争中获胜的心理基础。

(1)在与邪恶的斗争中砥砺正义之美。正义是人类心中永恒的美好太阳,是行为的最高准则与公理,体现着真,善,美的全部内涵。没有正义,邪恶就会像海啸过后的瘟疫遍地滋生。柏拉图说过,正义是同邪恶的斗争中得来的,是一种勇敢的坚持。法律是正义的准则,正义因惩罚罪恶得以伸张。作为国家重要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是维护正义准则,伸张正义的重要力量。要在惩罚罪恶的斗争中勇敢的坚持,砥砺正义之美。以捍卫正义,伸张正义,带来社会的和谐,安宁和快乐。(2)在危难中培育无畏之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事故灾难、因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严重的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发生骚乱、动乱和暴乱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这些都拂逆了人民群众的意志,直接危害着“美丽中国”建设。公安机关是公共安全危机处置中最重要的骨干力量之一。公安机关必须注意培育人民警察在危难面前临危不惧、敢于担当、不怕牺牲的精神,顽强奋战,不屈不挠的毅力,在危难中赴汤蹈火,力克祸患的无畏之美。

(三)倾力练就快捷之美。

公安队伍是一支行动的战斗部队,必须思维敏捷,行动快速,处置高效。否则,难以有效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倾力练就快捷之美。

快捷之美表现为:一旦接受警务信息刺激,在可能的条件下近乎理想地作出快速,准确,有效的警务反应。具体要求是,在接警之后,能以最快的速度作出反应,抵达警务现场;能以最快的速度控制局势,能用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显示出与警务活动紧迫内容相称的形式之美。这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科学,严格,反复地训练,以形成针对不同警务信息的条件反射,箭在弦上,一旦发现警情或接受警务指令,其行动宛如离弦之箭,显示出呼应之美,敏捷之美。

在警务活动中,反应的速度往往与警情所能造成的破坏性程度的大小成反比。出警快速,是各国警方相同的追求,出警迟缓,也是各国民众对警方失望之所在。公安机关既要在警务机制和物质装备上为快速反应创造保障条件,又须形成、巩固警察的警务行动快捷意识,并把它作为衡量公安业务素质的重要标准。公安机关要探索建立明晰有效的保障机制,使人民警察熟知与自己职责相关的各种警务预案,紧急危机事件的处置原则,自己承担的职责和扮演的角色,必须掌握的警务知识和技能,如何开展行动并保证反应和行动的快捷。

(四)着力提升智慧之美。

智慧之花是天地间最美丽的奇葩,是妆容“美丽中国”最动人的炫彩,是能迅速、灵活、深刻、正确地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人民警察的智慧,能穿透迷雾,转逆为顺,四两拨千斤,探索创新,甚至能绝处逢生,创造奇迹。人民警察队伍的智慧虽然在学习和实践中逐渐提升,但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束缚,妨碍着他们智慧之花更绚丽的绽放,影响着警务活动的质量。要通过高质量的警务活动来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公安机关必须挣脱束缚,着力提升人民警察智慧之美。

1.着力培育人民警察的思维敏捷之美。这是指培育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对事物感受的敏锐,思维方法的灵活和思维过程的效率,能做出快速的行动反应,从容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处置困难和问题的睿智之美。

要培育敏捷思维之美,公安机关要把培养训练人民警察的敏捷性思维品质,列为提高公安业务素质的重要内容。可尝试:鼓励成为学习型人民警察,追求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为大脑的敏捷思维贮聚知识动力。引导人民警察结合警务活动,注意学习、总结应变经验,积累实践知识。善于总结与思考,思维敏捷性,灵活应变能力就有了基础;进行警务问题争论的正确引导,促使人民警察思维敏捷。静态的知识只有在动态的过程中才能发挥作用,争论则是思想,观点针锋相对的短兵相接,为证明自己,说服对方,需要快捷,敏锐的思考,流利的表达。可引导人民警察在案情分析,信息研判,方案拟定,措施设计,或面临复杂、全新问题时,进行争论探讨,促使他们学习和使用知识,思维变得灵活,敏捷,变通。但要注意防止争论陷入对抗,争论中要懂得缓和、谅解、通融;鼓励他们养成快速思考,果断决定的习惯,以训练思维的敏捷性。鼓励其在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时,据实据情,灵活机敏地使用拥有的知识和经验,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观察和分析,寻求快捷的解决方法。在情况变化时,及时更换认识问题的角度,多方位进行思考,用多种方法解决问题。当应用习惯思路和模式行不通时,敢于冲破束缚,寻找新的途径和方法。

2.倡导进行批判思维。要肩负起历史担当,有许多未知需要探究,有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更深刻的审视,有许多困难需要依靠智慧去解决。人民警察,特别是欲有建树的人民警察,应具有批判思维素质。能对一切事物进行理性的审查,科学分析,在逻辑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做出是非判断,发现和理性地解决问题,具有公正,准确的理解能力。笛卡尔曾言,怀疑一切,除了怀疑本身。怀疑是警察重要的职业思维特征,它恰又是批判性思维的逻辑起点。因为在现实世界中,真相本就一个,假象却有无数。假象常 “拉大旗作虎皮”,精心伪装,混淆是非,力图使人信以为真。所以,怀疑是智慧的标志之一,批判性思维可以使人养成独立思考的精神,严谨审慎的思考态度,而不易被迷惑、欺骗。公安机关要支持人民警察质疑辨析,强化判断力,发现并理性地解决警务活动中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成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独立人格和批判精神的有智慧的人,形成与“美丽中国”相称的人民警察睿智形象。

3.引导人民警察在警务实践中不断增长智慧。实践出真知,知识是智慧的基础。警务活动,是人民警察不断增长智慧的实践平台,欲增长智慧,必须在 “游泳”中学习“游泳”。(1)帮助人民警察弥补逻辑和思维训练的不足。人民警察所受的基础教育,也存在着逻辑和思维训练不足的问题。要使他们明白:增长智慧,需要学会使用逻辑的严密推导和计算的方法去认识和探究客观事物,要重视阅读和思考。智慧以见识为基础,而阅读能增长见识、拓展视野,是获得智慧最直接的办法。在阅读时,要结合警务活动进行思考,分辨真伪。思考中要遵守思维规律和逻辑方法。“思维三式”①有助理性思考。即在思考中对思考对象进行三个设问:何意?何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还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可能性?先弄清思考对象的本质;再弄清其产生和存在的根据;最后进行创意性思考,令头脑灵活,打破僵化、狭窄的思考甚至有助于开拓出思想的广阔天地。(2)启发人民警察自觉尊从美感与和谐原则。只有当事物的本质存在美,外在表现形式才和谐,通过外在的和谐可以感知内在的美。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要注意:只有内心存在美、行为追求美,形象和警务活动才能与 “美丽中国”建设保持和谐,心灵和警务活动美的本质才可以被通过和谐的外在形式所感受。反之,一当警察的形象、行为与社会需要,人民群众的愿望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不和谐,警察的内心或警务活动在本质上就一定存在美的缺陷,就应当认真自审,找准问题,主动弥补或修复。

四、全力实现警务质量之美

警务活动的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警务质量之美,既反应在警务形式上的流畅、力量、效率和合法性、正义性,更表现在效果上趋近理想完美。

(一)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强化灵活性。

公安机关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实践中,原则必须坚持,灵活更待强化。原则性是指在警务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纪律,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由于警情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意料不到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即使是预先作出了周密的预测与部署,也难包罗将要应对的一切情况。特别是在意料之外的危机突发时,能当机立断,及时拿出应对之策,灵活,果断地依法、妥当地临机处置,是实现警务质量之美的保障,也是对人民警察警务能力和素质的考验。如果在此种情形下,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就会贻误战机,造成后患。所以,公安机关在要求人民警察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他们随机应变,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灵活进行警务处置能力的养成。当然,灵机善断,绝对不是鲁莽武断,它是建立在科学、冷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是实事求是地对原则性进行的必要补充。

(二)探索制定科学的警务活动质量标准。

警务活动质量是警务工作的优劣程度,它包括警务活动的效益、效率和效能,完成警务任务的数量,效果,影响,能力,公众的满意度等多方面的要求。警务活动质量标准,是对警务活动全程和结果进行比对评定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模糊性与准确性相结合,依据具体岗位职责,并加权现实客观因素制定出的警务活动质量对比刻度,它能对警务活动的实施及最终取得的结果,进行客观公正比对,以确认警务活动的质量状况。

要促进和提高警务质量,应当制定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的质量标准。公安机关有责任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中警务活动的要求和具体实际,探索建立警务活动质量标准。这个标准至少应当涵盖:

1.警务活动质量保证的前提。依法履行职责是警务活动质量的前提条件,是一切警务活动质量可被确认的质的规定性。不依办事,就不是有意义的警务活动,其质量无从谈起。没有完成任务的警务活动,其质量也无从谈起。

2.对警务活动质量进行合理的等次划分。由于环境、条件和努力等因素不同,警务活动的效果必然存在差异。可以根据对警务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要求,将警务活动质量标准设定为一般、良好和优异三个等次。(1)一般。即完成了任务,但不理想,基本上实现了警务活动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效率偏低、成本偏高、较明显的警务素质和能力缺陷等问题,或出现了本当避免的偏差、失误和牺牲等问题。虽经过努力完成了任务,但警务活动质量有较大提高和改善的空间。(2)良好。即完成任务比较圆满。依靠警务素质和经验,在警务活动的效率、水平、效果等方面均是较好的状态,有效地避免了偏差、失误和不必要的牺牲,较理想地实现了警务活动的目标。(3)优异。即不仅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而且是依靠智慧和创新突破性地实现了警务活动目标,战胜了警务工作中的新困难,破解了警务工作新难题,具有警务示范启示作用,并且产生了积极的广泛的社会影响。

3.通过警务活动质量标准促进警务质量提高。制定警务活动质量标准,一是为了对警务活动质量进行客观准确的把握,科学公正的评价;二是为了分析发现警务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与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活动需要存在的差距,通过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提高警务素质,促进警务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努力实现警务活动效益,效率和效能的和谐之美。

警务活动效益,指警务活动成果与警力资源之比。如果警务活动的成果从总体上讲超过了警力资源的支出,即比值大于1,警务活动是有效益的。在警务活动效果要求既定的情况下,提高警务活动效益,应倡行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收获的警务自觉,应当在保证警务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慎用警察资源,尽力降低警务成本。其中最关键的是,通过提高人民警察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事业心和责任感,在警务活动中充分发挥出才能和智慧,探索创新。警务活动效率,是就人民警察在单位时间里实际完成的警务工作量和行动的速度。公安机关必须形成雷厉风行的作风,把反应快、出警快、处置快作为警务活动质量高的重要标准,以提高和保证警务活动的效率。警务效能即人民警察的警务活动达成的预期结果或影响程度。它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向公众提供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包括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效果、影响,公众的满意度等多方面。努力实现警务活动效益,效率和效能的匹配,公安机关高质量的警务活动及其效果,就会与与群众满意标准相契合,就能在他们心中形成美好的印象,提高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和人民警察形象的满意度。

(四)努力追求实干与探索之美。

军队不能打胜仗,一切都等于零;公安机关不能完成警务任务,一切也都等于零。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中,“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人民警察必须埋头苦干,实干,彻底抛弃空谈和形式主义,崇尚专注实在的工作作风。公安机关特别要关注那些把智慧和力量投注于警务活动,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奋斗,因而取得真正业绩的人民警察,不能总让这样的“老实人”吃亏。要由衷地赞赏和倡行人民警察的实干之美,使实干成为新的公安精神和警务作风,基层指挥员的选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都要充分考虑实干精神。

实干是人民警察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它不是傻干,更不是蛮干,而是在科学精神指导下,运用智慧和科技手段,扎实负责地开展警务活动,争取最佳警务工作成效。

实干还须与探索创新相结合,公安机关在保障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警务活动中,将面临许多新困难、新问题、新情况,都需要通过探索创新去解决、去处理。公安机关要适应新形势下公安警务活动不断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鼓励探索和尝试,大胆创新和开拓,展示出与时代合拍的实干与探索之美。

[注释]:

①“思维三式”即厘清式,辨理式,开拓式,是以中文语理分析及思考方法闻名的香港大学李天命博士,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五香港大学通识讲座《思考》最后一讲强调的思维方法。厘清式就是问:“X是什么意思?”X能够指语词,或者句子,或者实践。辨理式是问:“X有什么根据?”这时的X可以指一种说法或思维。等于说第一个问式是问“何意”,辨理式是问“何据”?有什么依据、理据、理由。开拓式是问:“对于X,还有什么值得斟酌的可能性?”第一跟第二个问式属于批评思考,第三个问式属于创意思考。参见《明报月刊》1999年7月号《思考三式VS三大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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