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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胡适的教师观

2013-04-07涂怀京

关键词:胡适学校教育

涂怀京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胡适(1891-1962)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学者,新教育运动公认的领袖人物之一。1917年留美归国后,他长期司职于教育界,为促成教育的改进、谋划学校的发展贡献良多。他还亲上讲台向学生传道授业,培养出了一批批哲学家、史学家、文学家和科学家,桃李满天下,饮誉海内外。胡适不仅对教师岗位情有独钟,尽责笃行,而且审察风气,瞻眺未来,秉义发抒,就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课业导引、行业保障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一、胡适论教师的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问题,素来为胡适所关注,并经常在不同的时机和场合加以强调。胡适很赞成李塨说的“交友以自大其身,造士以求此身之不朽”,认为教师也应从下述几方面,加强交友、育人中的职业道德修养以“自大其身”,继而担负起“造士”的不朽圣责。

(一)坚守本职,敬业自律 胡适对充斥教育界的“教员越不负责任,越受欢迎”的弊陋至为忧虑,认为这固然是由于相当一部分学生进校不求实学,只为混一张毕业文凭,但与有的教师敷衍塞职,无原则地迎合、迁就学生也不无关系。他断言,中国教育不能教学生做人的道德,是因为“今日之多数教员,他们自己也就没有受过这种做人生活的训练……何能教人做人”?[1](P145)为扭转这种颓势,胡适奉劝从事教职的人要诚忠敬业,“努力向实质上做去”,力谋教育的进步;加强自律,保持和发扬中国知识分子安贫乐道、穷且益坚的传统美德;不要在讲义费之类的小事情上耗时费力,不要“罢课至一年以上以求达到索薪的目的”,[1](P128)不要随意破坏维持学校正常运作的民主议事规则,更不要沦落成动辄呼喊“教育破产”的“信心浅薄的人”。[2](P331)胡适要求教师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定对教育的信仰,营建教育界坚持职守、自律奋发的氛围,做醇化社会道德风尚的表率。

对教学本职工作,胡适丝毫不敢疏怠。有一次,他因事熬通宵,整夜未眠,疲倦至极,但为了及时掌握学生课业学习的情况,至凌晨6时仍“强自支持,改学生课卷三十册”[3](P20);1935年5月21日,胡适“下午预备明天的二课(元剧、戏曲),到晚上四点才睡”[4](P456),连续备课长达10多个小时。这些克服困难履行教务的事例,体现出胡适心中装有学生、严格约束甚至苛待自己的敬业风范。

(二)心怀情谊,建设学校 学校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学术探讨的主要场所,教师耕耘于斯,收获于斯。胡适认为,教师要增加“对于学校的兴趣与情谊”,[2](P173)谨怀热爱学校、无私奉献的赤诚之心,使学校“向一条建设的道上走”[2](P171),增强其办学实力,夯实其学术基础。他规劝有的教师不要轻用学校机关的名义而使学校陷入纷争与无序之中,而应该坚定地护卫学校,用“大部分的精力去谋学校内部的改革”[2](P21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工作机制,使学校顺利、高效地运转。对有些教师克己奉校的行为,胡适心存敬意,并常作援引发挥。1921年,北大理科的几位教师,冒着酷暑维修更新了第二院的设备,胡适即在开学典礼上提出表扬:“如果全校的人都能有这几位教员的牺牲精神,明年要图书馆,就可有图书馆,要大会堂,就会有大会堂。”[2](P135)抗战期间,国难当头,民生维艰,然而一些老职员不顾困难和危险保护了北大,胡适十分感佩,希望“教授同学”能以他们为榜样,克服困难险阻,竭尽心智,“在学术思想,文化上尽最大的努力作最大的贡献”,[2](P362)“不顾一切,要努力把这个学校办好,努力给北大打下一个坚实可靠的基础”。[1](P295)胡适坚信,只要教师们心系教育,兢兢业业,将建设学校的信念和力量拧成一股绳,不惟北大能办好,所有的高等学校、全国所有的学校都会呈现蓬勃向上的发展景象。

(三)顾全大局,团结合作 教师集体若没有团结、整合好,甚至彼此勾心斗角,所谓学校就是一盘散沙,所谓教育就是一句空话。胡适一贯诚恳而明确地要求同仁们树立大局观,丢掉旧式文人相轻、相鄙的恶习,互相理解尊重,一心扑在工作上,共同把学校办好。对教师之间发生的人身攻击、相互倾轧事件,胡适态度坚决地表示反对。[14]1922年10月,时任北大教务长的胡适呼吁教员们精诚团结合作,尽快结束“学校纪律废弛”、为私益而怠教务的现象,齐心协力,和衷共济,把北大建设成名副其实的中国“新文化中心”。

二、胡适论教师的专业素养

胡适尝言“为小学师之不易”,[3](P17)对为中学师、为大学师之不易亦多有论述。不容易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该教师是否具备了足够充分的专业素养。胡适认为,一个人要胜任教师岗位,称职地履行“传道、授业、解惑”的任务,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培养学生成长为可用之材,唯有刻苦勤奋,努力加强研修,不断地在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民主意识、自觉使命等方面提高为师任师的学识与才能。

(一)不断扩充专业知识 胡适一直赞成并力推高等学校设置学科研究所的举措,认为这是扩充学校现任和候任教师专业水平和知识的一条要径。有高校学生在“日本是不是岛国”这样的常识性问题上竟会犯糊涂,胡适感到十分诧异,担忧他们从事教职可能产生的后果。他曾调查过某校英文教师的教学状况,对当时学校科任教师学科知识的匮乏和专业视野的狭窄深感不安:“这些英文教习,只会用他们先生教过的课本,他们的先生又只会用他们先生的先生教过的课本……怪不得和现在的思想潮流绝无关系了。”[2](P54)他认为,这种萎顿的情形若继续下去,势必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和水平,其结果只能是误人子弟,一代不如一代。为此,他要求教师们树立紧迫意识,急起直追,博闻强记,尽力扩充学科前沿知识,以在师与生的教学之阵中能立稳高屋建瓴之位。

(二)潜心改进教学方法 1919年,陶行知在南京高师提议将教授法改为教学法,引起了全国教育家的广泛关注,胡适也不例外,并甚为赞同此议内在的革新精神。针对当时教学效率低下的状况,胡适指出,“A,B,C,D,不容易教,恐怕是因为教的人不得其法罢”?[2](P53)“办中学的人,不变现在的教授法,即使六年的工夫全用来教现制中学四年的课程,也是不会有进步的”。[2](P138)他劝诫教师放弃填鸭式的旧式教学法,不要逼学生死记硬背,而应当依各门学科知识的性质与内在结构,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去教实在的事物”。他建议道,国语的教学,须先把文法校正,课堂上采用“A.指定分量,由学生自修。B.用演说、辩论,作国语的实用教授法”;[2](P150)外语教学,可“用直接教授法,教授先用语音的原理,文法的原理,告初学外国语的学生。经过三四星期,再发给课本”[2](P365);教师宜广泛阅读教育理论书籍,将教学实践中的疑难点作为科学研究的“问题丹”、“兴趣散”,使教学与教研相互促进,两相裨益。胡适还倡议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应允许学生拿工具的观念来衡量教师教法的优劣,请先生改良,“这样推动先生,可以使得先生从没有精神提起精神,不是造反而是教学相长”。[2](P390)应该说,这都是颇有见地的。

(三)切实增强民主素养 教育民主化与科学化相伴而生,乃民国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人们热切追求的崇高理想,渗透在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的各个层面。胡适提醒教师们不要落伍于这一时代潮流,殷望全国的教师以平等的、创造的精神进行民主制在教育上的试验,认真地实施民主教学和民主管理,尤其要悉心探索、践行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上的民主,这就是:在科学知识面前,在真理面前,师生是完全平等的,学生对教师毋需绝对听从,教师对学生也不能说一不二、颐指气使。当然,教师也绝不能托词“民主”而放弃应负的教导之责,若学生出了错,“老师不肯好好的指点他的错误”亦不对,[5](P94)因为这不是真民主,而是失职,是对学生的漠然、放任和纵容。在教育事务中,胡适总是平等、诚恳地对待学生,即使对因为某种误解而影响他上课、演讲的学生,也是据理对谈、和颜相商,既不恼怒斥责,也不默忍退缩。1961年,胡适收到百岁的美国老师威尔恪思的越洋信函,威氏在信中回忆了两人当年融洽谐睦、平等探讨的师生关系,并为之“很感到荣幸”。[5](P142)暮年胡适接信后感慨不已,信中道出的,正是他数十年以来执着追求的教育心声。

(四)致力弘扬民族文化 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是一项长期、宏大的系统工程,而实施这一工程,须臾也离不开教育的改良和创新,离不开教师的专业性参与。早在美国康乃尔大学留学期间,胡适就立下了献身教育事业、投身推进中华文化复兴大业的宏愿,回国后即不遗余力地践行之。“五四”前夕,北大校长蔡元培在《黑暗与光明的消长》的讲演中说,“大学教员的责任并不是专教几个学生,更要设法给人人都受一点大学教育”。胡适对此赞誉道,“这几句话可以显出蔡老先生的伟大精神。这是他第一次借机把北京大学的使命扩大到研究学术的范围之外”,[2](P343)显然含有教师所肩负的“激烈的谋文化革新,为全国文化重心”的使命意蕴在内[6](P108)。1920年5月,胡适为《国语讲习所同学录》作序,指出“诸君是第一次传播国语的先锋,这回回省去,负的责任很大”,[2](P124)寄望这批中小学教师通过宣播、讲授、推广国语,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开启民众的德智,打碎旧文化的枷锁,传播新文化的理念。

三、胡适论教师的课业导引

教育是“接受人类遗产”的至要途径,是“增加生产力”的不竭源泉,更是培育国家建设人才的宏大事业。胡适指出,作为专职的教育工作者,教师应担负起在课业和修养上教诲、导引、提携学生这一责无旁贷的任务。

(一)严格课业考试 胡适曾说,“青年人可善可恶,敷衍的教员乃是纵青年为恶之人也”![4](P382)有一次,胡适悉心批阅所授课程《中古思想史》的试卷,得90分以上的学生有4人,即在日记里写下“这七十五人中,凡九十分以上者皆有希望可以成才,八十五分者尚有几分希望”[34]。其中多人后来的事业发展,颇为印合了胡适的这个“大胆假设”。阅卷评分,胡适尽量照顾学生,一般不加为难,然而,四位考试中“互抄”的学生,胡适毫不客气地都给了零分,[24(P145)因为他不能容忍这种学业上的欺诈和自堕。

对待成长中的学生,胡适总是强调考试纪律和课业标准,注重养成他们“不苟且”、“执事敬”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态度,传下了许多教坛佳话。胡适的学生罗尔纲回忆亲炙师恩的情景,在《师门五年记》中感慨万千地写道:“寂寂的中年倏忽的已经到来。想起我往日受过的那煦煦春阳般的师教,我应该如何的努力将来,然后方才不致始终成为一个有辱师教的人呢!”

(二)指示成材路径 民国时期,内政不肃,外患频仍,国弱民穷,中华民族陷于危难之中,救亡图存的亟务,历史地落在受过教育的年轻一代身上。胡适要求教师把目光放远大一些,致力于培养能够勤苦求学、艰辛磨砺的青年一代,“引导学生向有益有用的路上去活动”,[2](P115)掌握先进的文化科学知识,造成一批批“有眼光有能力的人才”,[2](P221)以做好真正的报国准备。有一次,胡适写信给钱思亮在美国就读的儿子,建议他“最好多留两年,多得一点训练。同时你在一个第一流大学里,应该多方面去听几位名教授的课”,“多开拓一点新眼界,新胸襟”,[2](P423)反映出胡适秉持的学生受教于师尤其是名师而可堪造就的一贯理念。胡适认为,在整理国故等特定的情势下,学生如确有必要去查读四书五经等“经传美文”,教师也应适时地“指示他们的途径,给他们充分的帮助”,[2](P359)帮助学生在故纸堆中认准方向,不忘记理性的归途,并能通过独立的分析判断自主选择,剔除封建性的糟粕,吸取民主性的精华,以之作为成长发展的养料。此外,教师还应该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引导他们的择科修业,“教青年学生明了选择学科要注意两个标准:社会的需要和你能干什么”?[7](P177)当两者产生矛盾时,教师就须提示学生“要依着自我的兴趣了——即性之所近,力之所能”。[1](P197)胡适举例说,如果一位有作诗天才的人,不进中文系而偏要去医学院,“那么文学院便失去了一个一流的诗人,而国内却添了一个三四流甚至五流的饭桶外科医生”,[1](P198)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来说都是很大的损失。

(三)倾力提携后学 胡适认为,教师既应坚持学术原则、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和蔼可亲、诲人不倦,唯有如此,才能给学生一只打不破的铁饭碗——真实的学问与训练。[2](P323)他曾感叹,“训练一个人是不容易的”,“像杨振宁、李政道这样的天才,尚需八九年的训练才能成熟”。[5](P298)因此,胡适请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更宽容、更耐心些,用慧眼和爱心去发现、栽培好文化科学的幼苗,使之脱颖而出,最大限度地开掘其天赋潜能。十分爱才的胡适很注重发现人才,尽力提携后生。郑清茂将日文书《元杂剧研究》一书译成中文,写信来求助。胡适在回信中说:“你如愿意把这部译稿给艺文印书馆和商务印书馆出版”,“我可以替你介绍”。[7](P263)青年学子刘登胜欲出国进修,多次争取到美国第一流大学的奖学金,但都因其父的过往问题而未获核准出境,胡适为此事写信给陈诚:“我很恳切的请求您怜念这个可爱的青年数学家的学业前途,特别准许他出国进修。如安全机构需要保人,我愿意为刘君作保。”[7](P455)1962年2月21日,生命结束前三天的胡适,对署名韵笙箫的《论思想或观念的僵窒和简化》一文赞赏有加,认为“是一篇很用功思想,很用气力造句作文,全文无一句草率句子的好文字”,[8](P784)并在文章上作了点评和批改,请夏涛声告知作者的真姓名,准备找机会约见。为了人才的学路与前途,胡适可谓不辞辛劳,不避人情债,甚至不惜担风险。

四、胡适论教师的行业保障

建设一支专业、齐整、稳定的师资队伍,一直是胡适戮力求解的心结。他多次撰写文章、发表演讲、提交议案,吁谏政府、立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以民族兴盛所寄的教育事业为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质量保障和教师权益的法律保障,以推进当时中国的新教育运动,为教育的进一步革新和发展护航。

(一)拓宽师资培养途径 鉴于当时全国性的学校师资数量缺口较大、影响教育普及提高的实际情况,胡适提出,国家要适当拓宽培养途径,大力培养合格的教师。除常规渠道之外,可再辟新径,“为补充初级小学教员之不足,得酌设相当年期之师范学校或师范讲习科”;“为补充中学教员之不足,得设二年期之师范专修科,附设于大学校教育科或师范大学校”;[1](P245)大学要选聘确有学术造诣的学者担纲研究与授课,还可放眼海外,“以留学为造大学教师之计”,[2](P24)以补国内培养高校教员数量和能力的不足。胡适希望通过多管齐下、加快速度、提升力度的态势,为各级学校培养出一批不同于封建俗儒的新式教育工作者。

(二)确立教师任用标准 1946年,胡适在提交给民国政府的建议书中指出,全国60余万名教师中,不合格人员“占30万以上,甚至小学毕业即充小学教师者,亦有8万余名,其严重情形,不言可喻”,[2](P367)教会学校教员中也“有不能在本国吃饭而来中国教书的”。[1](P250)胡适深知教育界这种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状况不改变,定会制肘当前而贻患将来。早在1922年教育部召集的学制会议上,胡适就强调应尽早确立教师任用标准,高级中学“须规定教员的资格”,“中小学教员,尤应任用曾受师范训练者充任”;[2](P366)对学历不达标准、但待学生有“得天下英才而教之”热心的教师,也要经考试、检定合格后才能允许其继续执教。对教会学校聘请教师,胡适直言告诫:“传教的热心不当为用人之标准,当以才能学问为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学教师的任用上,惜才成“癖”的胡适并不以学历为唯一标准,他更看重教师实际的学术水平与教学能力。在上海出掌中国公学期间,胡适就打破常规,不拘一格用人才,聘请已在文坛崭露头角但没有学历的沈从文到校任教,安排他承担小说创作课程的教学,继承、发扬了蔡元培长北大时倡行的兼容并包、不限资格、不分派别的良好作风,使学校群贤涌至、名师荟萃,弦诵之声激越飞扬,开创了中国公学历史上的黄金时代。

(三)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在一次文化界人士座谈会上,胡适在肯定政府通过立法设立教师节之举时说:“尊师重道,过去只是一句口号,”并没有落到实处,“现在,每年的教师节定在孔子的生日……我们的国家在二千年以前,所崇拜的,就不是英雄豪杰,而是孔子——教师。”[1](P189)不过他认为这还不够,政府应更加开明、理性、前瞻一些,推出更多的实际举措,以消弭轻视教师的偏见,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拓展教师的事业发展空间。虽然当时美国、日本等诸多国家教职员的生活待遇也相对较差,但中国尤甚,胡适对此十分忧虑,“老师吃的是包饭。如果有肉吃,也薄得可以被风吹上天去”,[1](P189)“国立大学之教授月俸,尚不如政府各部之一科长。北大教授最高月俸只有三百元,故人人皆靠兼差以自给”。[4](P12)提高教职薪酬,稳定教师队伍,治理师资流失,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有鉴于此,胡适上书建议政府应“具最大之毅力,下最大的决心,迅即提高教员待遇,俾能适合当地实际生活之需要”,[2](P368)通过立法规定“国民教育从业人员,其待遇不得少于当地个人普通生活费用之五倍”,[1](P161)且“政府必须严格实行宪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关于教育文化科学经费预算的规定,并允许各方参与执法监督,以保证教育法制手段的实际成效。

(四)保障教师学术权利 人身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术权则是教师、尤其是高等学校教师自由探索、追求真理的“金钟罩”,都应予法律的保障。在当时炫武耀力、推蛮崇横的中国,教师的这两项权利屡屡被肆无忌惮地侵犯,胡适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呼吁和诉争。20世纪20年代末,安徽大学的一个学长,因为语言上顶撞了蒋介石,被拘禁许多天,其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而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闻悉此事,胡适在《新月》刊上撰文,直斥“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9](P526)就1931年发生的光华大学教授罗隆基一案,胡适表示,司法机关在要个人对自己的言论“负法律上的责任”的同时,“不应影响其在学术上的职务。教授在学校内,只须他能尽他的教授的职务,皆应受相当的保障”。[10](P531)胡适在致陈布雷的信中说:“大部电令光华大学辞退罗隆基君一事,实开政府直接罢免大学教授之端”,这种“法律之外的干涉似皆足以开恶例而贻讥世界”,敦促政府尽快纠正自身的违法行为,杜绝今后再发生此类“不名誉”的事件。1959年春夏,台湾有人捏造事实,诋毁物理学家吴大猷。胡适为此专门写信给张紫常,指出“吴大猷先生是当代第一流理论物理学者”,“他在台湾讲学时,备受学生敬爱”,请张转告当局相关部门的某要人“让他相信我的话,切不可轻信小报告,使忠贞之士不安”。[7](P259)胡适及时、倾力的化解,对吴大猷起到了保护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其他著名学者能较安心地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夜半月从江上过,一江江水变银河”。[11](P526)“但开风气不为师”的胡适,结合当时中国的社会实际和教师的职业本质所阐发的教师观,立意、内涵较深,感召力较强,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化解了相当一部分教师在职业认识、职业前途上的困惑,为其时的政府当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标示了一条培师、任师、兴教、育人的清晰路径,在某种程度上纠正了社会上存在的轻师贱傅、边缘教育之风,颇似一轮夜半之月,使彼时的黑混之江向然被光,依稀闪现出了奔进不歇中华教育的银河之貌。胡适教师思想中的精辟成分与积极因子,至今仍很值得借鉴弘扬;其教师观中或有的片面之处,如对教师罢课索薪运动所存的认识误区,则反映出一位教育思想者被时灾乱局裹挟而致的偏狭,亦可引起人们的深思。我们对胡适的教师观及“实验式”践行,需悉心全意地去解读、厘析、体认,综合而理性地考判其内在的学术价值、动性的实践能量和应有的历史地位。

[1]姜义华.胡适学术文集“教育”[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白吉庵,刘燕云.胡适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3]胡适的日记[M](上).北京:中华书局,1985.

[4]胡适全集(32)[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5]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

[6]胡适全集(20)[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7]胡适全集(26)[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8]胡适全集(34)[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9]胡适文集(5)[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0]耿云志,欧阳哲生.胡适书信集(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11]杨 犁编.胡适文萃[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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