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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探索
——崇州市破解“谁来种田”难题

2013-04-06冯龙庆中共崇州市委党校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3年6期
关键词:崇州市农村土地农户

□冯龙庆/中共崇州市委党校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探索
——崇州市破解“谁来种田”难题

□冯龙庆/中共崇州市委党校

地处成都市西部的崇州市是成都市粮食主产区。面对种田农民老龄化,甚至无人种田、粗放种田等问题,崇州市从2010年初开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政府、农户三者共同合作,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较好地解决了“谁来种田”的问题,既提高了粮食单产,又提高了种粮效益,探索出了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

1 崇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思路

社会发展了,带来的是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民曾经赖以为生的土地如今“鸡肋”的味道越来越浓。种吧?收入不理想,还影响打工的稳定性。不种吧?放在那里是浪费,还不符合国家政策。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崇州市“1+ 4”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核心,其作用是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矛盾,促进土地增产、农民增收,提升土地效益。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崇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成败,只有理清发展思路,才能真正起到作用,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认真总结完善提升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运作机制的基础上,崇州市按照“搭建平台、农民自愿,科学种田、保护耕地,粮食高产、持续增收”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计划到2014年全市2.67万hm2水稻基本实现土地股份合作社规模经营,实现粮食生产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

(1)搭建合作经营平台。搭建合作经营平台,既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基础,又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载体。为解决农民不愿种田和种田难的问题,把农民从土地中彻底解放出来,安心外出务工,崇州市积极引导搭建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服务平台,通过广泛宣传和公示,动员不愿意种田的农户把田交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好宣传引导和发动工作,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做到引导不强迫、服务不干预、支持不包办,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不愿种田农户可将土地交给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合作社种植一季或一年后,不愿意继续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可申请退社。

(3)提升职业经理人作用。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应用,使农业新技术能够真正落到田间地头。合作社通过聘请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时期,而促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成为转型中的一大趋势。通过对崇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能人发动型”、“农超对接型”、“企业带动型”是当前崇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发展模式。而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应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发展程度、运行状况、政府支持力度、合作对象进行选择,在不同的阶段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并通过合作社、政府、农户三者共同合作,共同努力,更好地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职业经理人负责生产管理,解决了农业科技指导面对千家万户的不利局面,确保了科技服务真正落实到田块,由传统的一家一户农业科技推广方式转变为向土地合作社推广,加速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步伐。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良种统供、技术统训、物资统配、病虫统防的方式,开展“四制”示范建设、推进“六良”配套,开展订单生产、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生产,实行科学种田,既节约生产成本,又提高生产效益。

2 影响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选择的现实因素

(1)现有经济、地理条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选择何种发展模式首先是基于自身现有的条件来进行考虑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所考虑的经济条件主要包括资金、地理位置、产业集群程度等。资金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在合作社成立之初由于资金拥有度和筹资能力的不同,会选择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发展规模和模式。如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自身筹资能力有限,积累的资金不多就不会盲目扩大规模;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所在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合作社的集群程度都影响着合作社的经营业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合作社集群程度好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销售方面的压力相对就小,发展可能也要顺利和完善些。

(2)合作经营对象。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对象的不同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在选择合作对象时,会根据主要经营方向以及在发展中最缺乏或者遭遇瓶颈来考虑,而只有这样才有合作的空间,通过合作实现互补。如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织松散,这时可能需要一个有领导力的能人来带动发展;如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销售方面遭遇瓶颈,也没有属于自己的销售平台时就可能会趋向于与专业农产品销售公司或者大型农业企业合作,来稳定自己的销售渠道。

(3)发展规模程度。并不是所有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都能选择和专业农产品销售公司或者大型农业企业合作,根据各个合作社发展程度、发展规模、发展需求的不同,这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选择的合作对象并不会是一个固定主体,而是会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发展的成熟而转变。比如,合作社刚刚起步时考虑和专业农产品销售公司或者大型农业企业合作,但专业农产品销售公司或者大型农业企业在理性判断下认为自己的收益并不会很大,而不愿意与合作社合作。因此,由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本身的发展还不成熟,承担风险能力弱,合作就无法进行,但合作社做强后,专业农产品销售公司或者大型农业企业可能会改变之前的判断,而作出合作的决策。

(4)政府支持力度。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的支持,政府支持力度的不同对合作社的发展和合作社与其他主体合作的机会有重要影响。政府的支持包括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比如,近年来国家一直提倡“两型社会”的建设,向生态农业、新能源倾斜,进行专项补贴,对于这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放宽成立条件,这样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主要经营业务的决定上有很大的影响。

(5)自身运行状况。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对于发展模式的选择最关键的是根据自身的运行状况来考量。内部的运行主要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内部的经营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合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内部的运行情况、农户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程度以及合作社收益等都影响着能否顺利合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合作主要是指合作双方利益获得程度以及监督情况,一旦遭到破坏,合作将会中止,而发展模式最终可能也会转变。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选择发展模式时会考虑各种因素,而每一种因素在对合作社模式选择上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现有经济条件、发展程度、运行状况都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从内部进行考虑,而政府的支持力度、合作对象的选择都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外部条件的考察。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现有经济条件决定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起点和发展程度,内部运行情况影响着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完善程度。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3个内部因素直接影响着合作对象的选择,而合作对象选择决策的作出又直接决定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模式,政府作为外部因素,其支持力度引导着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的选择。总之,这5个因素互为前提,互相影响,内外结合,共同决定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模式。

3 崇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人员构成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主体是社员,社员参与决策,种什么,由社员说了算,确保了耕地不撂荒、农业用途不改变。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不会改变或破坏土地的结构和渠系,从而更能有效地保护耕地。同时,通过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整合项目资源,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社内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增强了农业生产能力。

崇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农业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实现规模化生产,采用社会化服务,选用优良品种,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土地股份合作社粮食产量明显高于未入社农户,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带动了全市粮食生产,实现了“合作共赢”——社员安心外出务工增加收入、职业经理人高产高效增加收入、集体经济发展达到壮大、干部服务能力得到增强。

4 崇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的现实选择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之一,具有地域的差异性,具有阶段性,每个地区每个时间段发展的模式可能会不同,因此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选择发展模式时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能一刀切、一种模式,要分阶段进行。

(1)初建阶段——能人发动模式。初建阶段具体指的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的1年时间内,土地股份合作社生产设备、人员、管理方面还很欠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很不完善,社员对组织的向心力不强,对合作社工作配合度不高,此时可以选择“能人带动型”的发展模式。能人大户可发挥其主导作用,围绕优势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扩大外部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能人带动下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较易为农民所接受,加之能人大户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能充分调动农民合作的积极性。从桤泉、隆兴果蔬专业合作社这几年的运行情况和其他乡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经验来看,由能人大户带动的这种“强者发起,弱者响应”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前景普遍较好。

(2)过渡阶段——农超对接模式。过渡阶段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1~2年的这一阶段,这一阶段至关重要,初建阶段的发展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始回笼资金,但各种问题也逐渐积累,慢慢暴露。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利润的获得,农民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生产的农产品卖出去所赚取的利润,因此销售成为过渡阶段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所考虑的主要因素。而“农超对接型”可以利用专业农产品销售公司或大型农业企业销售渠道,在农村中建立的经营网点,借助于政府的支持,有效地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此外,对于周边出现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或者已形成产业集群的还可组建综合性的专合经济组织,集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采取多元化发展战略,这样既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也可以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节约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作成本。

(3)发展阶段——企业带动模式。发展阶段是指发展超过3年,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投入资金已经逐步收回,慢慢盈利,但盈利的增长幅度逐渐减慢,发展呈水平状态,发展动力较之以前有所减弱,缺乏核心竞争力。发展的产业无优势是缺乏竞争力的根本原因,因此应因地制宜,采取“企业带动型”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入股农户和企业应立足当地的资源和产业特点,积极发掘新的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配合政策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为农民提供资金、技术、农资、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技术培训和示范引导,带领农民走上增收致富的道路。这一阶段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中要坚持“专”、突出“优”、强化“特”。“专”就是要实现土地适度规模集中经营、专项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特”就是要以特增效,在市场竞争中以特色取胜;“优”就是以优质产品创名牌效应,扩大知名度,抢占市场份额。只有立足当地的资源和产业特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才能具有强劲的生命力,才能够持续发展。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分阶段选择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外,还应该大胆创新,形成有特色的发展模式。如桤泉镇群安土地股份合作社与文井源公司、互惠超市形成的“农超对接”模式;隆兴镇杨柳土地股份合作社,依托“企业+合作社+农户”种植优质水稻单产达525.5kg,每公顷收入2.3万元,比周边未入社土地增产675kg/hm2。

5 促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具体建议

为了促进合作社更好地选择发展模式,适应所选择的模式,需要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配合,有效地发挥合作社、政府、农户三者各自的作用。具体而言,合作社自身在发展中要正确定位,政府要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农户要积极配合,广泛参与。

(1)合作社要正确定位发展模式。第一,发展程度的定位。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发展中要明确自己的发展处于何种阶段,发展是否成熟,可以通过设立部分硬性指标进行考察,如通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规模、入社成员、资产总值、所得利润等来进行判断。通过明确发展的程度,在每个阶段选择具有竞争力的发展业务和适宜的发展模式。第二,内部成员的角色定位。角色定位主要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理事长以及社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自己在合作社中所发挥的作用。各个角色之间应该有明确的界限以及规章制度来规定,角色之间各施其职,相互配合。第三,发展潜力的定位。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中理事长应对合作社的发展有一个规划,社员对于合作社将来的发展也应有一个预期,要根据合作社现有发展情况科学预测未来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2)政府要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第一,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资金是合作社发展的关键,由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筹集资金有限,政府要给予财政补贴,对于发展好的或者具有创新性的合作社要进行资金奖励。政府还可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农机、种子、化肥、农药的购买,以去掉税收的低价格卖给农户等。第二,政府要在政策上鼓励倡导发展合作社。如:政府可以对于那种低碳、环保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放宽注册条件,对于人们日常生活的蔬菜类、粮食类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要鼓励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方面的帮助等。第三,加强监管。在政府鼓励的同时也要注重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在土地股份合作社登记注册时要严格审核,还要派遣工作人员定期到合作社进行考察,了解合作社发展的情况,同时对合作社人员也要进行素质考察。通过加强监管,杜绝挂牌经营、虚报隐瞒的现象。

(3)农户要积极配合、广泛参与。只有内生型的合作才是有生命力的合作,因此要可持续性发展合作社,就要求农户具备相应的合作意识。首先,农民要消除自身对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抵触情绪,主动了解合作社的发展,正确理解合作社在农村中发挥的作用,增加对合作社和政府的信任,消除对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敌视情绪,增强合作意识,主动参与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中。其次,农户自身要提高思想素质,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积极接受新事物,积极配合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工作。农户还可以参加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掌握农业技术,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再次,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要发挥农村精英的力量,发动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带动,思想宣传,从而加深农户对于合作社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农户合作的积极性,鼓励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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