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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河南灾荒的义赈救济探析*

2013-03-29李风华

中州学刊 2013年1期
关键词:民国时期

李风华

摘 要:民国时期河南灾荒频发,义赈活动快速发展,规模逐渐扩大,社会影响巨大。民国时期河南义赈主要表现为个体名人善士、区域性群众性团体和国内外慈善团体灾后积极参与救灾。相比较而言,在各种救灾团体中,华洋义赈会是各种义赈组织中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的一个义赈组织,其施赈范围和力度在当时都是空前的。民国时期河南义赈无论从其救灾思想还是从其具体的救灾措施来看,在当时都是十分先进、实用的,但也有其局限性。

关键词:民国时期;河南灾荒;义赈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1—0140—05

民国时期河南省与四川省、陕西省并列为我国近代灾荒最严重的三大区域,而河南省与同期中国其他省份相比较而言,灾荒的发生具有频度高、受灾面积广、灾荒危害深的特征。民国时期河南义赈主要表现为个体名人善士、区域性群众性团体和国内外慈善团体灾后积极参与救灾,而华洋义赈会则是各种义赈组织中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的一个义赈组织,其施赈范围和力度在当时都是空前的。

一、名人善士和区域性群众团体的义赈

每次灾荒发生后,总有一些名流善士针对灾民的悲惨处境或振臂高呼,欲以引起社会的注意和救济,或慷慨解囊,鼎力相助。此等义举,在当时频频见报。如1933年河南大水灾后,《河南民国日报》报道:“本省今发水灾惨重,灾区难民,无衣无食,深堪怜悯,有王宗海女士,慈悲为怀,除个人慷捐棉衣五百件外,并劝募捐购制棉衣三百二十八件,一并送交省赈务委员会代为散放,救济热心,殊堪钦仰。”①1935年当时梨园名流程砚秋为了赈济豫灾民,欣然赴豫义演,为灾民筹集赈款。“省赈务会本年六月间,邀请程砚秋演剧助赈一节,计除各项支出共得赈款洋三千五百余元。”②1942—1943年河南遭遇特大旱灾,约200万人死亡,成千上万的灾民流离失所,其境哀鸿遍野,满目疮痍。当时中国正处于艰苦抗战的非常时期,国民政府无力救济,加之吏治腐败,封锁灾情,河南巨灾得不到政府救济,当时身在重庆的宋庆龄挺身而出,亲自组织了一次“筹赈豫灾国际足球义赛”,这次义赛办得很成功,不仅当时中国的足球明星踊跃参加,英国和韩国也组织了参赛球队。义赛共收得捐款国币约12.5万余元,宋庆龄通过筹委会立即将这笔款悉数汇给了设在陕西宝鸡的“豫灾赈济委员会”,“嗷嗷待哺的河南灾民得到了一份宋庆龄为其争得的一份口粮”。③

民国河南义赈活跃的另一个表现是灾后各种义赈团体纷纷涌现,积极为灾民奔走呼号,献力献策。1933年大水灾后上海各慈善团体立即成立黄河水灾急赈联合会,并派宗教人士宏伞法师来豫办赈。宏伞法师直奔灾情严重的滑县,在他的要求下上海黄河急赈联合会“三次汇来赈洋三万六千五百元,各种药品万瓶,赈衣一千九百套”,又劝募“开封佛学社募捐洋六百元,赈衣千件”,“并沪友嘱赈洋七百零五元”,“共三万七千八百零五元”。④各灾区旅居异地人士对故乡的灾情也纷纷解囊。1934年豫南大旱,固始旅汴同乡以张卓人、吴子信等人联名呈

二、国内外慈善团体及宗教组织的义赈

民国时期河南的灾荒也得到了国际红十字会、红卐字会、国外慈善团体以及外国传教士的救济。1933年、1934年河南大水灾,红卐字会就积极参与了勘灾救灾活动。1933年滑县河决奇灾,红卐字会“业于八月八日,已派队员候昭远等,携款药驰往滑县、温县、考城,赶办急赈。”⑧1934年省赈务会移水灾重灾区滑县灾民到偃师就食经许昌时,“因灾民在许不能久等,仅照章发养一日,派员护送,其在许下东赴西华、襄县、禹县、鄢陵之各批灾民抵许时,并由许昌红卐字会赵砚农等,于灾民到达时,即率同该会同仁,施放米粥”⑨。1937年上海红十字会也对河南的灾民给予了积极救济:“上海红十字会,以豫省有灾惨重,灾民啼饿号寒,待救孔急,顷特捐助赈衣五百套,已由徐州红十字会送至开封,经省赈会点收后,昨特函复致谢云。”⑩

国外一些慈善机构也对河南的灾情给予了一定的关注和救济。1943年河南特大旱蝗灾,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就曾给予救济:该会分两次拨巨款救济豫灾,第一次“以五十七万三千美元于重庆赈济豫灾”,第二次“顷拨款九十一万三千美元,为中国之河南及其他灾区从事赈济工作之需”,该会认为将灾民移往未受灾省是救济河南大灾的最有效措施,因而其赈款大部分用在将河南灾民移民他省时的灾民衣食住行所需费用及灾民到达他省后因暂时失业而救济两个月的津贴上。除去此两次赈济灾款外,“过去两月,该会拨款二百万元赈灾,在该二百元中,郑州既已分得七十万元,数目最大,洛阳次之,计分得三十五万元,另有四十万元系分配于陕西省附近各区,作为赈济由于逃入该省灾民之用”。

民国以来的每次灾荒发生后,在灾荒救济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西方传教士的身影。早在1876—1879年的“丁戊奇荒”期间,西方传教士就纷纷投入救灾之中。他们积极于募集灾款,发放赈款、食品以及进行灾区的情报收集等活动。进入民国以后,外国传教士投入到灾后救济的力度较以前更强,救济规模和影响也更大。1920年河南发生大面积旱灾,受灾人数达1000多万人,非救不活者达300万人。将河南作为重点救济援助对象的加拿大教会,投入了巨额赈款救济河南灾民。加拿大国内教徒为河南捐款666923加元,其中26万加元针对豫北灾荒救济。在这次灾荒中,加拿大教会豫北差会向豫北六县的120万灾民总计分发了价值80万加元的现款和11吨谷物。当时的媒体对他们的义举作了详细报道:“8月30日,河南加拿大长老会教士格里考兹来沪,详叙豫省北部可惨荒象,所最难堪者,全部人民,无以养生,鸠形菜色之人不绝于途。”经过他们的呼吁,筹集了赈款30万元,长老会派专人到外地购粮,运至安阳施赈。西方传教士的救济活动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他们的赈济无疑有雪中送炭之功。当然,传教士们的这种善举也有其赢得灾民好感,树立教会形象,吸引灾民及社会其他人员皈依基督教之意。但无论如何,他们的救济都是对当时的政府、社会和灾民的一种莫大的帮助。

三、华洋义赈会的义赈救济

谈到民国时期的义赈,我们不能不提及华洋义赈会这一义赈组织。在整个民国时期,华洋义赈会是各种义赈组织中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的一个义赈组织,其施赈范围和力度在当时都是空前的。其对于民国时期历次重大灾荒的救济影响甚而能与政府救济相提并论,李文海对于该会的成立,称之为“历史灾难的补偿”。民国时期灾荒的频仍促使各种救灾义赈组织纷纷涌现,他们为所救济的灾区积极筹资募捐,为灾区大众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这种义赈组织遍地开花、互不相属的局面,在灾荒救济中限制了实际的义赈效果。因为各种救灾团体互不统属,就会在散赈过程中出现“厚此薄彼,畸重畸轻”的局面。甚而有时为了筹集赈粮,各团体“聚集一隅竞争,反致物价高腾”,从而使赈务工作颇受影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1920年10月1日在北京的各大救灾机构共十四个举行联席会议,决定联合起来,组织统一的赈务领导机关,合作赈灾。经过协商,成立了中国北方救灾总会,推选梁士诒为会长,统一领导北方的救济事务。同年10月6日,该会又与英、美、法、意、日等国的慈善机构组织的国际性对华救济组织万国救济会联合,组织“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在此基础上,1921年11月16日成立了“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简称“华洋义赈会”,随后该会成为民国时期最大的一个民间常设性救灾机构。

华洋义赈会实际上是一个中外人士合组的以人道主义赈灾救难为宗旨,不涉及政治与宗教关系的赈济中国自然灾害的民间性慈善组织。其赈灾范围“以天灾为限,不及其他,盖人灾方面如匪患、兵燹或其他源于政治之事变,自有政府或红十字会专负其责。”其救灾原则是“救人救彻”,即选择灾重之区的极贫灾民,“与以充分的接济,直到他们能获得一次收获,或利用别的方法恢复自给能力为止”。河南华洋义赈会于1922年由原来的河南灾区赈济会改组而来,受北平中国华洋义赈总会领导。河南华洋义赈会成立后发展很快,至次年即1923年会员就达12416人,收到会费29800余元,华洋义赈总会又拨给赈济资金12万元,总计149800余元,存放生息,作为常年经费。其机构设置有董事会、执委会等。河南华洋义赈会后来发展县级支会达到52个。

河南华洋义赈会自成立以来,在辅助官厅办理赈灾防灾事务的赈灾实践中以急赈、农赈和工赈三种方式为主。

急赈为灾荒发生后最常见的救济措施,是指灾荒发生后,将募集而来的赈品(主要是指赈粮)按照一定的方法散发给部分灾民,以助其渡过难关。其主要内容包括开办粥厂、施放粮食、赈衣及现金、设立收容所、施舍医药品等。如继1928—1929年河南大旱灾后的1930年,河南灾民遍地,河南华洋义赈会先后在陕县和新渑设立粥厂,并拨现金救助:“春间灾民糜集开封,本会拨款五千元急赈,又拨款五千元协助河南省赈务会办理收容所,存活灾民数百人。”1931年大水灾,华洋义赈会除继续拨款办理新渑粥厂,使数十万灾民得以救济外,又“急赈信阳、鄢城赈款三千元”。1932年华洋义赈会在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又办理了马牧粥厂;1935年“黄河水灾,偃师陆沉,罹灾严重,本会拨款五千元办理急赈”。

工赈是华洋义赈会核心事业。工赈即以工代赈,指在灾区采取按劳取酬的方式,吸纳灾民举办一些公共工程,一则使灾民可凭此度日,同时通过举办工程,如兴水利、造公路等,而改善排灌及便利交通,以达防灾目的。工赈是一种积极的救灾措施,它与急赈有严格区别的社会效果:“为一时救济之计,则以急赈为宜,若为增进社会生产力及铲除灾源并筹各地永久福利,则工赈实为当务之急。”华洋义赈会也指出:“我国水旱灾害,如能运用科学方法,为预防止,必可减少至最低限度,中国华洋救灾总会之防灾工作,不特直接有利于灾民,间接实能促进国家之经济建设。”正是工赈有如此之社会长远效益,具有先进赈济思想的华洋义赈会将工赈作为其救灾的中心工作来抓。比如1928—1929年连年的灾荒期间,河南华洋义赈会就组织了大量的工赈救济事宜(见表1)。

华洋义赈会施赈中不仅采取了急赈、工赈措施,同时辅之以农赈,从而使灾民能快速恢复农业生产,从根本上达到救灾防灾的目的。所谓农赈,即以种子、肥料等施放农民,或以低利借款方式,使得灾民得以购买农事必需之耕牛、农具,培修民堤,排除积水,甚至修盖民房,添置器具等,从而扶助灾民恢复农事,恢复生产。时人对农赈的社会效应有深刻的认识:“虽赖急赈、工赈之惠,暂得维持生命,一旦款尽赈止,势将再复其灾后之故态,老弱转乎沟壑,少壮逃散四方,致令田地荒芜,无人耕种。其影响所及,不特农村,且波及都市。是故言人道,言经济,农赈实为救灾之重要部分。”华洋义赈会办理农赈始于1931年江淮大水灾后,当时国民党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委托华洋义赈会代办部分农赈,由于华洋义赈会办理农赈时组织严密,措施得当,因而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从而使该会办理农赈之声誉响誉神州大地,农赈也被认为是救灾之有效途径。1933年黄河水灾后,华洋义赈会就积极采取了农赈的方法。“凡是有关恢复农事而在急赈和工赈之外的种种需要,如购置种子、补充耕畜、添置农具、修葺房屋以及下年收获前所必要的生活费用等,农民们都可以承借农赈来解决。”基于这种思想,该年河南华洋义赈会在蝗灾严重的考城、滑县、登封等县,举办蝗灾农赈,以资救济,所拨赈款,“考城滑县各两万,登封一万元”。

河南华洋义赈会除了灾后办理急赈、工赈和农赈外,还办理了平粜、卫生防疫等救济,并注重农村教育。1929年河南大旱,河南华洋义赈会拨款三万余元办理襄城、叶县、汝阳、鲁山、郏县、宝丰、安阳等县平粜。1932年河南疫病流行,传染剧烈,死亡日众。河南华洋义赈会通过分发上海华洋义赈会捐助的万余盒万金油,万余瓶普济水和二百打至圣水,救济灾民,最后“虽灾广未能普济,然功效之巨已有口皆碑矣”。河南华洋义赈会救济总会在救济中还注重教育,设立过灾区学校。1935年黄河水灾,华洋义赈会不仅对灾重的偃师施以急赈,并对就食之灾民,每日施以1小时的识字训练。

四、民国时期河南灾荒义赈的历史评价

民国时期以来义赈特别是像华洋义赈会这样大规模具有先进救灾理念的义赈组织的出现,是中国灾荒史上的一大进步。李海文等对此有如此评价:“自‘丁戊奇荒以后人们经过四十余年的尝试和摸索,终于使义赈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完善和进步,这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大概也可以称作是千百万中国人民长期承受大灾巨祸而付出了极其沉重的历史代价之后,所得到的一种补偿吧。”这也正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

与政府救济相比较,义赈所采取的赈济措施更先进、实用。首先,义赈特别是华洋义赈会由于是由当时具有先进思想的“中产阶级”和外国友好人士共同发起、组织,所以其更多地接受了当时世界上较先进的救灾理念和组织制度,因而其救灾效果和工作效率更高,从而使民国时期中国的赈济摆脱了一些传统的赈济模式,具有现代化的一些特征。如更多的采用工赈、力推农赈,以及把防灾看作是赈灾的工作重点等,都是积极的救灾措施。其次,华洋义赈会等义赈组织将救灾款物直接发放与灾民,或亲自组织一些工赈、农赈事宜,从而避免了政府赈济机关贪官污吏的盘剥克扣,使灾民真正得到救济。最后,在具体的施赈时其施赈方法更科学、合理。如针对政府机构救灾过程中“以赈粮一次发放而于数日内告罄,(灾民)又被饿死”的弊端,华洋义赈会改变了这种做法,对应赈饥民采取急赈、冬赈、春赈的三种方式,并且每月按规定时间散放一次或两次,尽可能保证灾民度过漫长的灾期。正是华洋义赈会等义赈组织具有政府机构救济不可比拟的优点,当时新闻媒体对其大加赞扬:“华洋义赈会十几年的成绩,实在值得特笔大书,因其十年来精神财力之所注不仅是慈善的救济事业,而是建设性的社会事业。”“其事业皆科学化,主持人都是专家,更能本一贯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继续努力。这种组织与精神,应看作对于我国社会之最大贡献,各种社会事业却应以此为榜样。”

但华洋义赈会等义赈组织的义赈活动的社会作用,也有其历史局限性的一面。李文海等认为这种历史局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则其“救人救彻“的赈济原则使其赈济的对象只能是极少的一部分人,如救灾会在施放急赈时就规定,“灾区太广,粮食不够分配,宜以村落为单位,凡有富户,有园田,有收获之村,不要散放”。同时即使在“应行赈济之村落,亦当政府户口册用抽签法以选之,此选出之村落中应行赈济之户口,再由户口册内之所载之最贫户内用抽签法以选出之”。其二,义赈组织声称超然于政治或宗教的“独立原则”,实则是从根本上“忽略”当时军阀、内乱、政治腐败、鸦片、土匪等社会问题是导致或加重灾荒的一个重要原因的事实,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没有认识到当时政治时局与灾害二者的关系,其实质是一种回避,这正反映了各种义赈组织所代表的阶级的软弱本性。笔者以为,在民国时期动荡的政局下社会经济十分萧条和脆弱,这决定了义赈组织参与者及社会广大人民普遍经济能力低下,因而他们不可能募到足够的资金来赈济频繁而严重的灾荒,有时只能“心力俱竭,呼吁无方,坐视饥溺,徒滋歉疚而已”。特别是抗战爆发后,华洋义赈会的经费来源骤降,救济工作逐渐缩小以至停顿。

注释

①②④⑤⑦⑧⑨⑩《河南民国日报》,1933年12月29日;1935年10月30日;1934年1月9日;1935年11月29日;1933年9月9日;1934年5月20日;1937年2月10日;1943年4月8日。③徐建明:《宋庆龄筹办赈济义豫灾国际足球义赛》,《民国春秋》2001年第3期。⑥《大公报》,1929年4月26日;1930年2月5日、6月7日、6月10日;1936年5月16日。顾长生:《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9页。宋家珩主编《加拿大传教士在中国》,东方出版社,1995年,第52、113、119页。夏明方:《论1876—1879年间西方新教传教士的对华赈济事业》,《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李文海等:《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0、165、164页。《救灾周刊》1920年12月12日第8期。《北京统一救灾总会报告书》,1922年刊行,第4、2、70、147页。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赈务实施手册》(上篇),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1924年编,第2页。马罗立:《饥荒的中国》,上海民智书局,1929年,第233页。河南旧志整理丛书(民国十八年)《河南新志》卷九,中州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55、557—558页。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民国十九年度赈务报告书》,1930年刊行。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民国二十一年度赈务报告书》,1933年刊行。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民国二十四年度赈务报告书》,1935年刊行。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救灾周刊》1921年1月16日第12期。《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概况》,内部发行,第124页。王武科:《中国之农赈·绪言》,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6页。《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会务一览》,1933年11月刊行。苏留新:《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黄河水利出版社,2004年,第180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149页。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救灾周刊》,1921年2月19日第9期。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民国二十五年度赈务报告书》,1936年刊行。

责任编辑:王 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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