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浮-水解酸化-CASS-BAF处理屠宰废水工程实践*
2013-03-21王战喜
河南工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王 玺,王战喜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河南 新乡 453000)
某肉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饲料、种苗、养殖、肉食品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企业,产品包括方便卫生的中、西式低温肉制品(如火腿肠)、冷鲜肉以及休闲食品等系列深加工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主要来自生猪屠宰工段、肉类加工及冲洗圈舍等。其中,屠宰废水是一种典型的高浓度有机废水[1],污染严重。其主要污染源是大烫池废水及猪体冲洗水,主要含有血污、猪毛等,水呈红褐色,倒脏废水主要是内脏及头蹄冲洗水,含有大量的猪粪便、内脏杂物,未消化食物及碎肉、油脂等[2],水质混浊,并有强烈的腥臭味;肉类加工污水属于易于生物降解的高悬浮物有机污水。污水水质水量变化范围很大,是其最大特点,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肉类加工一般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即污水在一年之中变化是很大的[3];
(2)肉类加工生产一般是非连续性的,每日宰杀时间只有6小时左右,所以污水量在一日当中变化也较大,时变化系数一般为2.0;
(3)生产工艺加工对象,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也造成其污水排放量差异较大。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出水水质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此,采用了气浮-水解酸化-CASS-BAF工艺处理该类废水,出水不但完全达标,还可部分回用。
1 设计水质水量
工程设计处理水量为700t/d,根据同类企业的污水排放数据和排放标准,设计进水、出水水质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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