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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保障问题探究——以Y市为例*

2013-03-20臧秀娟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民间组织居家养老

臧秀娟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温州 325011)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的现象。按照通常标准,一个国家或社会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于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于7%,即表明该国或社会进入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致使我们所面临的养老、医疗等需求也日益凸显,如何应对老龄化,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目标成为我国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依托社区发展起来的居家养老能满足老年人对家的依恋,又能为他们提供有质量的精神生活,成为老年人和政府青睐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在国外地发展可为我们提供经验借鉴。本文主要探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Y市,推行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针对推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应用于实践中。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目前,对于居家养老的定义大致有三种[1]:

第一种,居家养老就是家庭养老,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两者是等同的,只是叫法不同而已。认为居家养老只是一个居住地点选择的问题,是相对于机构养老的概念。但此概念对于居家养老的责任主体等认定模糊。

第二种,认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之以社会养老。持这种观点的学者陈大亚认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就是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成一个最符合老年人意愿的、一个最有利于保持和加强老年人自理能力的、一个最切实可行的和一个最有效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一个最有助于社会持续发展的养老模式,最终形成一个以家庭为核心、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

第三种,认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结合体。认为居家养老中由社会承担劳务部分,家庭承担精神赡养部分,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物质方面的供养。

综合以上三种观点和我国目前实施的居家养老情况,本文认为居家养老是指政府主导,依托社区(村)建立养老服务点,由家庭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的养老方式。内容主要包括物质生活保障、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几个方面。服务提供方式是在社区(村)创办老年服务中心,身体健康的老人可直接到服务中心就餐、娱乐、日托,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能力的老人,服务中心派专业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它是政府、社区、民间组织、家庭相结合的现代养老方式。

(二)居家养老相关理论[2]

1.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政府力量主导的公共福利提供体系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理论。1948年英国贝弗里奇报告的出台,宣布其成为“福利国家”,并制定一系列“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措施,使得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学习,政府成为公共福利的承担者。但是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国家进入经济滞涨,人口老龄化加剧、家庭微型化以及居高不下的失业率导致社会福利支出增加,而政府财政已无力承担。迫于此,政府努力寻求在福利提供方面的角色转变机会,福利多元主义由此诞生。福利多元主义一方面强调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和家庭社区四个部门共同负担,改变以往政府作为福利供给的唯一角色,让民间有更多参与福利提供的机会,加强他们之间的合作,提高福利服务提供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强调民间组织的参与,规范对这些组织的管理,把它们引向福利服务领域,减少民间组织参与福利供给的限制,弥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它的主要概念是分权及参与,分权不仅只是将福利服务的行政权由中央政府转移至地方政府,同时要从地方政府转移至社区,由公共部门转给私立部门;参与是指希望福利提供者社区、民间组织等和福利消费者共同参与福利服务的制度决策及服务输送过程。

2.社会嵌入理论

社会嵌入理论是格兰诺维特在继承和发展前人关于社会嵌入性的解释中提出的,他认为任何人不能脱离社会背景独自行动,也不可能是规制的完全遵从者,而是在不断变幻的社会中去实现自己的目标,既反对社会化不足,也反对过度的社会化,即社会化要适度。任何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网络中生活,不是独立的个体,通过相应的社会关系网进行相应的活动,获得相应的非正式社会支持和正式的社会支持等。

很多传统观念认为,老年人应该好好享受晚年生活,不需要继续社会化了。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继续社会化和接受能力强的年轻劳动者。老年人反应慢、知识更新能力较弱,因此,老年人的地位与社会变迁率成反比,而且老年人因体力等方面原因,怕变求稳,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现代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嵌入性理论认为,老年人仍然需要继续社会化,主要的理由之一在于角色的转换。这种转换及影响表现为:劳动角色转换为被供养角色,自己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转而享受自己的退休金或者是子女的供养,有些老年人无法一下适应,感觉精神空虚,这容易使老年人产生经济危机感以及退休初期焦虑感;决策角色转换为平民角色,曾经是一家之主现在变成家庭普通成员,由家庭活动的决策者变成参与者,由“家长”角色转换为被动接受照顾的角色,家庭地位的变化甚至是下降容易使老年人产生“被抛弃感”和寂寞感;工具角色转换为情感角色。工具角色是指人们肩负的一定的社会公职,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占据着主体地位,他们所扮演的角色是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如职业上的角色。情感角色是指为满足身心情感的角色,比如在家庭中父母、子女间的角色。这样角色的转换使老年人常常碰到性别角色模糊问题以及伴随产生的老年夫妻之间的冲突;父母角色转换为祖父母角色。

此外,老年人还要学习自己将要面对的老年生活:子女纷纷成家后的空巢期的适应、身体的逐渐衰老、配偶的失去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老年人继续社会化,不能停滞不前,需要不断加强学习、调整自己的心态,努力使自己过上有质量的晚年生活。

3.血亲价值理论

该理论是由姚远提出的,它是用血亲价值的观点解释家庭养老代际关系的理论。他认为:人与人的关系主要包含血亲关系、地缘关系和社会关系三部分。血亲关系主要是指依靠血缘而形成的关系,比如父母、子女关系;地缘关系主要是因为生活居住地而形成的关系,如邻里关系等;社会关系主要是因为个人所从事的社会活动等形成的关系,比如同事、朋友等。血亲关系是血亲价值的基础。血亲价值追求的是维护血亲关系、履行相应责任、实现血亲利益。其核心就是讲血亲关系从生物层面提升到价值层面,并用这种价值标准指导血亲间的关系。

该理论对居家养老的支持力主要是从血亲和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我国作为有着5000年优良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深受传统的儒家思想文化影响,强调爱老敬老,这种民族文化以及社会道德要求我们高度认可血亲关系,通过血亲关系的人实现对老年人的赡养、关爱,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二、Y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一)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局限性

1.家庭养老的局限性

家庭养老是指家庭是所有养老活动的承担者,由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资金、住所以及生活照料等的养老模式。家庭结构变化使得养老功能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

首先,家庭养老人力资源不足。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成功抑制了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独生子女家庭的出现。目前,独生子女这代人已经进入了婚育期,核心家庭猛然增多。家庭规模趋向于小型化和微型化,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资源不足。“以小孩为中心”的家庭成为主流,家庭的代际关系重心下移,“重小孩,轻老人”的现象普遍存在,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地位渐渐边缘化。

其次,空巢家庭显著增加,空巢期延长。空巢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思想观念的转变,老年希望自己有独立生活的空间而选择与子女分居,这一部分比例极少;其二,年轻人追求自我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离开故土,而老人因为对故土的依恋,不想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而选择与子女分开;其三,老年人因为与子女在思想上和生活观念上存在差异,为避免矛盾而选择与子女分居。目前Y市53.4万老年人中,空巢老人约占1/3,而其空巢期通常是在与子女分开之后直到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老人死亡才能结束。他们所需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常常无法得到满足,消极应对老年生活。他们的晚年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解决变得日益迫切。

第三,子女对老人的照顾经济上较多,精神上较少。根据需要层次理论,经济生活的改善使得老年人基本的生理需要很容易满足,从而他们会寻求更高层次的需求:需要保健以及精神文化发展。但是子女忙于自己的工作无暇顾及老年人的精神状况,老人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容易精神空虚、心理寂寞孤独、情绪不稳定等,还会引起思念、自怜、无助等复杂心理,更容易产生“年老不中用”的自卑心理和孤苦伶仃的消极情绪,对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危害。

家庭养老局限性日渐凸显,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已经不可靠,日益减少的家庭养老资源和日渐增多的养老需求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寻求适应形势的养老方式势在必行。

2.机构养老的局限性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体居住,定期向养老机构缴纳规定的费用,由专门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保健等服务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标志着一个社会的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程度决定着机构养老的质量。我国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也积极发展社会化养老,鼓励机构养老,但是受我国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在机构养老的实践中,出现很多弊端:首先,“孝”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与晚辈在家共享天伦之乐是多数老年人的理想生活。在他们的意识里,只有那些“三无人员”、“五保户”才会选择机构养老。自己若是选择机构养老,会被他人认为家庭不和睦、子女不孝等,受人嘲讽。同时,机构养老缺乏活力,多数养老机构会对老年人的自由进行限制,很多老年公寓平日都是大门紧锁的,进入和外出都得经过负责人员的同意。提供的服务主要是生活照料和护理,缺乏相应的精神关怀,很多老人从心理上排斥机构养老。

第二,养老机构的收费相对较高。比如Y市云岩区的曦阳老年公寓,是Y市老年公寓的头领,各方面条件都不错,采用的是公办民营的方式,但收费保持在1400元—3800元之间,每月必须缴纳足够费用才能入住,多数老年人选择的都是2000元左右的档次;所调查的老年人退休后的收入超过2000元以上的较少,问及公寓中老年人的费用缴纳时,很多是自己工资加上儿女补贴,或者动用自己的积蓄。Y市H区的某老年公寓是一家民营老年公寓,条件要差一些,但是收费也保持在2000元以上。

第三,养老机构的设施服务相对落后,政府对于民营养老机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不足。云岩区的曦阳老年公寓属于公办民营的酒店式公寓,是Y市最好的老年公寓,每层楼能够配备两名护理人员,整个公寓每天会有一到两名值班医护人员,政府对他们的扶持力度也大,那里的房间是满员的,但这样的老年公寓太少;而民办民营的某老年公寓的条件就要差很多,它在一些民房中间夹杂着,进出的大门上有锁,进入和外出要经过他们的同意,管理模式滞后,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除了有日常的工作人员外,就是定期会有大学生志愿者到这里进行志愿活动。里面的负责人介绍政府对他们的扶持很少,比如每当有老年人在此处居住满3个月,才可以得到每人100元的补贴,运行比较艰难,很难吸引老年人前去养老。

(二)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的社会特征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超前于经济发展,政府无力像西方国家那样建立起完善的为老服务体系。Y市作为西部城市,经济发展更为落后,社会养老体系不完善,远低于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致使养老陷入困境。为了保障老年人有质量的晚年生活,我们必须在现有经济、社会、文化条件下,发展适合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政府主导、以家庭为基础、依托社区、通过民间组织大力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低廉、优质、高效的老年服务,节约资源、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4]。

三、Y市居家养老的可行性

居家养老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让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社区中养老,既满足老年人对家庭的依恋,保持原有的社交网络,又能让他们享受到专业的社会化服务。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养老,保留自己的生活习惯,有利于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居家养老收费相对低廉,服务方式灵活,能够较好地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更容易接受[5]。Y市存在许多有利条件,使得居家养老的开展更具可行性:

(一)政策支持

贵州省老龄委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要求,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并将养老服务特别是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作为重点发展任务。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伤害预防、自救和心理健康指导等服务。发展老年保健事业: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

(二)丰富的为老服务资源

可充分利用的丰富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社区的失业或者无业人员发展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一方面可扩充居家服务的队伍,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使这类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增加他们的收入。此外,社区及社区周边的很多健身、娱乐设施也可以为居家养老所用,逐步实现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的设施、条件及经验为居家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已经成功的经验积累

Y市M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态势良好,为Y市其他地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云岩区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构建并实施“无围墙式养老院”。2007年在黔东街道陕西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2009年“6608999”服务热线开通,2010年成为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区,如今成为区委、区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成为云岩区的名片。

四、Y市居家养老存在问题分析

Y市自2007年开始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到现在Y市居家养老发展全面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然而,由于该养老方式在Y市推行时间较短、Y市经济条件等原因,其发展落后于老年人的需求。开展服务的内容偏少,服务水平较低,受益老年人的比例不高,而且发展也不平衡,总体上讲还在起步阶段[6]。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对于居家养老的认识不到位

当前,Y市还有相当一部分职能部门工作者对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清楚地认识到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压力,不能理清居家养老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性,因而对开展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虽然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出台,比如《“老有所养”行动计划指导意见》等,要求高度重视居家养老的发展,但是在具体服务工作缺乏相应指导。并且居家养老在推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有些部门为了追求工作业绩,因而片面追求业绩上的数字增长,而不注重实效,导致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不顺畅。除此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对于居家养老的认识不到位,致使有些老年人对其发展认识不足,不能使他们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因为享受不到居家养老所提供的服务,也有一些老年人扭曲了居家养老的用意,利用自己的某些权利过分享受服务,增加居家养老的负担。比如对于无偿服务层次的老年人,反正不需要自己掏钱,便肆意挥霍服务,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也要让服务人员代劳。

(二)职能部门责任不清,缺乏相互配合

Y市居家养老正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过程中很多规制都不完善,原则上居家养老工作由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老龄委”)主持,其他责任部门也要积极参与。但实际工作中,其他相关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躲避责任,相互推诿,不能很好地配合居家养老工作的推进,使老龄委难以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发挥其作用。

(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老龄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向不同步,这一点在Y市的发展中也有所体现。尤其像Y市这样的落后地区城市,经济困境更为严重。Y市居家养老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的财政投入,其他渠道较少。财源不足直接导致“居家养老”用房紧张。城镇很多社区没有固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只能为老年人提供一些上门家政服务,很多项目难以开展,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Y市财政每年设置500万元,各区、县(市)每年设置100万元作为建设社区(村)养老服务站或者托老所,老年饭桌等为老服务公益性支出。云岩区中华社区建立互助式养老服务点4个,每个服务点一次性投入和持续性投入每年要5万元,四个点就要20万元。而Y市财政加上各区县的财政投入共计1500万,若每个社区(村)只设置一个养老点,粗略计算,要覆盖全市455个社区、1166个村也要8150万。资金投入较之日益增多的养老需求也只能是杯水车薪。

(四)服务内容单一,受惠面狭窄

在小康社会,人们已有更高层次的追求,比如安全的需要、归属及爱的需要、受人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然而,目前Y市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出现严重供需失衡。

通过调查发现,老年人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更多的是精神文化方面。而Y市目前开展的居家养老项目中,由于资金短缺、人力物力缺乏等,很多都是“名存实亡”,服务功能单一,很多服务项目难以开展。并且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等,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应该针对所有老年人,而现实中,Y市很多社区(村)已经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多是针对“三无”老人,“五保户”,60岁以上的低保空巢老人,特困残疾、优抚、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高龄老人等。而有一定经济能力,家庭不能给予相应照料、不属于高龄老人、对服务有特殊需求的老人却不能得到很好地满足。

(五)居家养老市场化运作程度低

Y市能够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发展滞后,无法连贯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政府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其正常开展。政府部门承担宏观上的政策制定、整体发展规划等,基于“福利多元主义”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实施居家养老的各种服务。但事实上,政府不肯过多放权,使得Y市居家养老的服务多数仍由政府承担,对于民间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没有过多实际行动上的支持,办理程序复杂、门槛较高,抑制了他们参与服务的积极性,导致低效率的服务到处存在。

(六)服务队伍的素质低,志愿服务管理不健全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投入。专职服务人员是必不可少的。Y市居家养老的服务者主要是“4050”人员,主要包括家政服务人员、下岗女职工等,他们多数存在两个共同点:文化水平较低,年龄较大。首先,Y市对于他们几乎没有专门正式的培训,或者是岗前培训时间很短,内容比较浅显,针对性和专业性不强,甚至未经过培训直接上岗,同时受他们自身知识水平的影响,接受专业技能培训也存在较大困难,难以将培训的专业知识应用于实际的服务中,多数服务都是低层次的。其次,受社会偏见的影响,很多人不愿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认为这类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较低。虽然国家明确了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地位,但是并未被广大民众接受。第三,居家养老从业人员的待遇比较低,人员流动性大。绝大多数的从业人员属于临时工性质,基本上没有社会保险等福利,很多从业人员也是迫于无奈从事服务,一旦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就会放弃服务转投他行,人员稳定性差。老龄工作队伍缺少知识化、年轻化、技能化、标准化的专业服务人才,影响养老服务质量,也制约着养老事业的发展。

志愿者是服务的重要补充。目前,Y市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者主要是在校学生、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少量的热心市民等。对于志愿服务,Y市没有明确的规定权责。许多高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是为了获得大学生社会实践课堂的学分,服务意识不强。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志愿活动也有一些是掺水做秀,用以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志愿服务当成是对老年人的一种施舍,很多人仅仅参与一次,借以达到志愿服务以外的目的,很少有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工作者。

五、Y市居家养老发展的对策建议

Y市居家养老具体的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日常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三大方面,而对这些项目提供服务的主要是政府、社区、民间组织和家庭,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社区起依托作用,民间组织起服务提供者作用,而家庭起基础性作用。只有政府、社区、民间组织和家庭切实尽好自己的责任,才能实现发展居家养老的最终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作和老有所为(如图1)。

具体来讲,要实现居家养老的目标,政府、社区、民间组织和家庭应做到以下方面:

(一)政府主导,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居家养老在我国的发展就是近十几年的事。Y市从2007年开始开展居家养老工作,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其发展任重而道远,关系到Y市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社会福利化水平,政府应勇于承担责任,发挥其主导作用,制定相应的政策、发展规划,提供养老资源以及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7]。

(二)依托社区,营造温馨生活环境

社区作为一个地域共同体,其功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居家养老开展,离不开社区的支撑。Y市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要依托社区,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Y市目前已经纷纷在社区建立起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由各职能部门设置相应服务,为民众提供一条龙式的便民服务。社区作为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应充分发挥其宣传小广播功能,借助社区内的橱窗、宣传栏等,扩大宣传面,为老年人举办专题讲座,在老年人聚集的休闲场所进行宣传,使人们对居家养老有一个全面、正确的了解和认识。让老年人可以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提高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8]。

(三)民间组织承办,建立多层级的服务体系

政府出资向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起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后来被越来越多采用。宁波海曙区在推行居家养老中就是采用这一模式。而这一模式获得成功的关键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关系,通力合作。一方面,政府要为民间组织参与居家养老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资金,培训人才;另一方面,民间组织自身也要健全机制,提高服务人员素质,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的思路,一方面强调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和家庭、社区共同负担,改变政府作为供给的唯一角色,让民间可更多参与福利提供,提高福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强调民间组织参与。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政府为民间组织提供发展居家养老的资金,后者提供服务,分工合作,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民间组织在提供服务方面具有方便、灵活、高效、专业的优点,对于政府而言,只需要支付资金、制定发展规划和标准、进行监管即可。双方各取所需,优势互补,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目前,Y市的民间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各个方面条件都很弱,阻碍Y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9]。

(四)以家庭为基础,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家庭养老人力资源不足,家庭规模趋向于小型化和微型化,使得家庭养老功能被削弱,但依据血亲关系建立起来的养老功能不会消失,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已经成为我们的传统美德,“孝道”是中国文化中规范亲子关系的最根本的价值观。因此,Y市在推进居家养老的发展过程中,更应该充分发挥建立在“孝道”文化基础上的家庭养老作用,从伦理和文化方面巩固家庭养老的地位。

养老是社会文明进步和社会和谐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通过舆论为居家养老提供基础,让这个观念深入人心。中国有几千年的文化积淀,有着“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尊老爱幼”“以德治家”等家庭伦理观念,这是中国的基本道德规范和传统文化,也是中国的特色。相应的政府部门也应该对敬老、养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借鉴新加坡、韩国的老年服务经验,对爱老敬老的年轻人在买房、教育等方面给予优惠,让爱老养老的年轻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给予相应的处罚,树立爱老、养老的道德风尚。从伦理、道德、观念、心理等各个方面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敬老、养老文化,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的舆论环境,促进家庭和社会的代际和谐。

对全社会进行积极广泛的敬老、爱老、养老教育。通过教育使人们重新树立优秀的伦理道德观,给老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生活环境和温馨祥和的精神家园。敬老教育要从家庭、学校、社会多个层面抓起。积极主动关心老年人,弘扬“孝文化”,父母也要给孩子做好的榜样,让孩子树立正确的爱护老人的价值观念。学校也要将爱老教育渗透到教学中。社会也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社会成员进行爱老教育,对爱老、敬老的行为进行表扬,通过报刊、媒体报道爱老敬老的先进事迹,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敬老观念。

六、研究结论

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已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居家养老保障也在各地城市逐步推行。

通过对Y市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笔者认为居家养老是适合Y市养老事业发展趋势的。结合Y市老年人居家养老现状、需求与满意度分析,通过实际调查,存在问题主要有:对于居家养老的认识不到位,职能部门责任不清,缺乏相互配合,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服务内容单一,受惠面狭窄,居家养老市场化运作程度低,服务队伍的素质低,志愿服务管理不健全。在居家养老中,需要政府科学主导、依托社区积极服务、民间组织大力合作、家庭发挥基础性作用履行养老义务。

Y市居家养老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也有很多,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能急功近利,要脚踏实地、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吴鹏森,章友德.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29-30.

[2]祁峰.和谐社会视域下中国城市居家养老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0.

[3]冉光仙,徐玲琳,田杰.非直接利益冲突式集群行为现象的人本考量[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124-128.

[4]齐海丽.中国城市养老保障新模式—社区养老[J].社会保障研究.2009,(4):16-18.

[5]林闽钢,王章佩.福利多元化视野中的非营利组织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1,(6):103-107.

[6]崔志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01-104.

[7]祁峰.非营利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角色、优势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1,(10):75-78.

[8]曹丽.我国城市居家养老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9.

[9]孙伟平.论影响社会心态的诸因素[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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