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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办案走基层定分止争便群众

2013-02-23张朦

法庭内外 2013年9期
关键词:开庭马某敬老院

文/张朦

下乡办案走基层定分止争便群众

文/张朦

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法庭坐落在密云县的东北部,虽然位置偏远,村路难行,但是这里的法官却已习惯于下乡办案,时常活跃在基层百姓间。为了切实解决部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为了让庭审、调解达到更圆满的效果,也为了可以在结案后让当事人放心,巨各庄法庭的法官立足为民司法,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下乡立案、下乡开庭、下乡回访,深入纠纷现场,来到当事人最为便利的村间路旁、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办案,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

下乡立案 创新便民举措

“侯法官您竟然真过来了啊,我还正发愁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过去,以为你们开玩笑呢!”巨各庄某村村民李某在骑车时被邻居家养的大狗扑倒,因为一直拿不到赔偿款又不懂法律,李某拨打了巨各庄法庭的电话咨询。法官了解到李某受伤行动不便后,便在当天下午来到了李某家,上门为李某立案。在法官帮助李某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李某一直很激动,不住地表示感谢。“我总是觉得法官特别高大,离我们生活特别遥远,没想到今天竟在家里就见到你们了,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啊!”

自巨各庄法庭成立以来,法庭针对辖区内部分群众居住地偏远,行动不便的情况,积极推出“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函件立案”“流动立案”“午间立案”“假日立案”等多种措施,设立大集立案点、乡镇巡回立案点,切实方便偏远山区群众立案;对于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当事人,除采取电话预约立案、法官上门立案外,主动为其代缴诉讼费。

在当事人立案或第一次应诉时,法庭主管立案的法官还为当事人发放民事填充式诉状、起诉应诉递交材料清单,让当事人清清楚楚起诉、明明白白应诉。并加强诉讼风险告知、举证期限指导、财产保全提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立案服务。2011年以来,法庭共实行电话预约立案30余件,上门立案40余件。

下乡开庭 建立便民法庭

年近八旬的马某共育有两子两女,现因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就照顾马某生活起居问题,四子女间相互推诿。无奈之下,自2011年11月起,马某到北京古春敬老院第一分院居住生活。因四子女拒绝支付马某在敬老院的生活费、医疗费,马某将四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四子女承担马某在北京古春敬老院第一分院的生活费等费用。

承办此案的谭建军法官了解案情后,叫来了马某的子女,一起到敬老院开庭调解。在敬老院,法官向老人的子女介绍了老人的生活情况,也让敬老院的员工对老人情况进行了说明。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以及老人自己、敬老院员工的真情讲述,4个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忍不住流下泪水,向自己的母亲马某道歉,并纷纷表示会及时承担费用,让母亲安度晚年。调解结束后,老人动情地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说:“这里这么远,你们还专门跑过来,真是好人啊!”

类似这样的案子在巨各庄法庭可以说不胜枚举。为了方便当事人,法庭设置了以“四村”为辐射区域的巡回审判便民网络及“三位一体”巡回调解网络。“四村”是指规模较大、人口较多或地理位置比较集中的“中心村”,企业较多、外来人口较多的经济发展“重点村”,矛盾突出、案件高发的“问题村”以及距离派出法庭较远、当事人往返耗时耗力的“边远村”。法官会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开庭方式与地点。“三位一体”即在辖区纠纷高发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站,在案件多发的村落设置巡回审判点,形成以法庭为核心、巡回审判站为支撑、巡回审判点为补充的巡回调解网络,或为强化法制教育就地办案,或为方便当事人专程上门调解,竭尽所能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为百姓做好普法宣传。

同时,对离婚、赡养、析产继承、相邻关系等农村多发案件以及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的案件,法官也尽量就地开庭,就地咨询,就地答疑,最大限度地为农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虽然走村访户十分辛苦,就地开庭对于法官来说也有诸多不便,但是每每想到这一举措可以极大地方便当事人,可以让当事人更好地接受法院的判决、调解,法官们总是能打起精神,将法庭开在敬老院、开在村委会、开在大大小小方便老百姓参与诉讼的地方。

下乡回访 拓宽便民渠道

巨各庄法庭的法官不仅在办理案件整个过程中,做到下乡立案、巡回审判,更注重及时了解裁判和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对仍存矛盾隐患的案件,继续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力争实现案结事了。

2013年3月份,巨各庄的王圣飞法官审理了一起赡养案件。王老太今年已经72岁,本在3个儿子处轮班养老,但因为3个儿子兄弟之间的矛盾,造成老人无处养老。王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给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后老人选择去养老院养老。调解结束后,王法官多次来到村中的养老院看望老人,进行案后回访。在回访的过程中,老人的儿子李某对王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多亏了法官的及时调解,让母亲很快有了养老的地方”。王法官了解到,虽然李某等人的母亲在养老院养老,但兄弟姐妹几人也时常去养老院看望老人,这些让王法官的心里也感到十分踏实。在养老院,王老太更是拉着王法官的手表示感谢,说没想到案子都结了,自己还经常能看到法官的身影。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庭的法官们会留意当事人对于调解、判决结果的反应。对于没有当庭执结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略有争议的案件,法官会在判决生效后及时打电话和双方沟通,询问案件的执行情况。对于类似王老太的这种赡养、抚养、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等,法官除了确保当事人诉求的案款及时得到赔偿外,还会抽空看望当事人,确保双方的矛盾彻底化解,力促家庭团圆、邻里和谐。

下乡回访使得法庭的法官工作量增加不少,但是法官们却一个个乐此不疲。他们觉得,下乡回访的确辛苦,但是会让心里踏实,知道自己办的案子十分成功,或者能及时发现结案后的问题并及早解决,怎能不放心,不开心?!

“人民法官为人民”,巨各庄法庭的法官们不仅说到了,而且用行动做到了。据法官介绍,从2011年该法庭共巡回审理案件300余件,着重利用“百村庭审行”“巡回法庭进农家”等审判活动,深入当事人家中、村委会、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开庭、庭后回访。法庭的法官们用热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诚心解决每一个问题,用耐心办好每一件案子。他们力争用最便民的方式妥善解决好每一起纠纷,让自己踏实,更让百姓放心!

责任编辑/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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