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法忠孝观比较
2013-02-19吴凡明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5期
吴凡明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学术界在论及忠孝观念时总是将其作为儒家的专利,认为法家“刻薄寡恩”而不讲忠孝道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法家不仅不反对忠孝道德,相反,法家代表人物韩非专门写了一篇题为《忠孝》的文章来论述这个问题,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只是法家的忠孝观与儒家有根本的区别,提出了许多针锋相对的观点。
一、人性认同——理论基础不同
儒法两家都以人性论作为忠孝观的理论基础。儒家主张人性善,认为忠孝伦理本于人天生的爱亲之心和敬长之心。儒家创始人孔子首先为忠孝伦理找到了人性依据。孔子一生谈及“性”者极少,就全部《论语》而言,仅《阳货》篇一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里的“性相近也”,提出了人类共同人性问题,即人的本性基本上是相同的。这个“性”究竟是什么?是善还是恶?抑或无善无恶?尽管孔子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但是从《论语》的其他材料中还是可以看出孔子的性善论思想。陈谷嘉先生引用《论语·颜渊》篇:“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孔子所说的“性”就是德,而德是人固有的本质,“天生德于予”,说明德是与人俱生的,是先天的本性。而孔子核心思想的仁被视之为全德之称,因此,孔子所说的德就是仁,所谓德是“人性之善”,无异说仁就是“人性之善”。“性相近”实则“仁相近”,善就是仁,就是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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