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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嘉兴市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报告

2013-02-15张连华葛雪梅张姗姗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3年6期
关键词:人户家庭成员医疗

张连华、葛雪梅、张姗姗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浙江 嘉兴 314050)

困难职工群体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时代背景,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时间的推移也形成了嘉兴市困难职工群体的特点。改善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状况,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是摆在各级党政面前的一项重大民生课题,也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能,协助党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从政府角度看,困难职工群体包含三类群体:一是低于低保线标准,政府救济后仍十分困难的;二是略高于低保线标准,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而生活困难的;三是因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随着嘉兴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确实一部分职工因种种原因生活还相当困难。据统计,嘉兴市总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有75 4名(其中582名困难职工为嘉兴本地户籍,172名为外来务工人员)。

为全面了解当前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组织在保障和改善困难职工民生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受浙江省总工会委托,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嘉兴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2012年嘉兴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本次抽样调查的范围为嘉兴市区,样本分布在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嘉兴市总工会提供的“困难职工名单”作为抽样框,按照因病致贫、因低收入致贫、因学致贫,分别随机抽取75户、50户和25户共150户困难职工家庭作为本次调查的样本,家庭成员434人。调查时期2012年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2011年为1月至12月。本次调查共向困难职工发放调查问卷150份,获得有效问卷150份。

一、困难职工家庭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困难职工家庭有患病者的户数超过八成,家庭住房以自有为主,基本生活设施齐全;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低,就业以非公经济单位为主,社会保险中“五险一金”全部参加的成员只占两成。

(一)困难职工家庭以小规模户为主,有长期患病者的家庭户居多

1.困难职工家庭2-3人的小规模家庭占比达到74%。

150户困难职工家庭总人口434人,户均人口2.89人,其中人口最少为1人户,最多为6人户。家庭规模以2-3人户为主,分别占34%和40%。4人户占15.3%,1人户和5人户各占4.0%,6人户占2.7%。

2.困难职工家庭中,无配偶家庭占比较多。无配偶的单亲家庭56户,占37.3%。无子女户21户,占14%,与孙子女同住11户,与父母同住22户,与祖父母同住2户,与其他人同住4户,无与兄弟姐妹同住户。

3.困难职工家庭中,以长期患病者家庭户居多。有患病者的家庭为125户,占83.3%。其中有1人患病的83户,有2人患病的32户,有3人患病的9户,有4人患病的1户。

其中有长期患病的困难职工家庭104户,长期患病人数134人;有残疾人的困难职工家庭50户,残疾人数57人;有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教育的困难职工家庭75户,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上全日制教育人数81人。户均人数分别为1.29人、1.14人、1.08人。

(二)困难职工家庭住房以自有住房为主,基本生活设施齐全

1.困难职工家庭的自有住房占比达到72%。困难职工家庭住房产权性质为自有住房的108户;租赁住房26户,占17.3%,其中政府廉租房6户,社会租房20户;寄居亲戚处15户;其他1户。户均住房建筑面积79.9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6平方米,比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3.63平方米。其中自有住房的困难职工家庭户人均建筑面积30.5平方米,比城市居民人均建筑面积少0.73平方米。

2.困难家庭设备中彩色电视机拥有率达到97.3%。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移动电话等耐用消费品拥有率分别为64%、82.7%、69.3%和87.3%;照相机、微波炉、淋浴热水器、家用电脑等家用设备和文娱耐用品拥有量相对较低,拥有率分别为4%、37.3%、45.3%和40.7%。

(三)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低、就业以非公经济单位为主

1.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相对较少。434名家庭成员平均年龄39.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9.46年,比城市住户调查户家庭成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10.65年)少1.19年。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8.4%,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占50%,具有小学文化程度占23.5%,未上过学的占8.1%。

2.困难职工家庭成员中,身体状况良好的256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59.0%。患病(包括长期患病者)178人,占41.0%,户均患病成员1.2人。其中患病成员中患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尿毒症、精神分裂等重大疾病者较多,占家庭成员的21.9%,患其他疾病者占19.1%。

3.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就业者中,以非公经济单位就业为主,占74.6%。国有单位职工26人,占14.4%,城镇集体单位职工20人,占11.0%,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76人,占42.0%,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主6人,占3.3%,城镇个体或私营企业雇员46人,占25.4%,其他就业者7人,占3.9%。

非就业者中,在校学生108人,占42.7%,离退休人员43人,占17.0%,丧失劳动能力者23人,占9.1%,失业人员40人,占15.8%,其他39人,占15.4%。

4.困难职工家庭成员中至少参加一种社会保险的351人,占80.9%。其中,只参加1种保险的147人,占33.9%,参加2种保险的62人,占14.3%,参加3种保险的10人,占2.3%,参加4种保险的8人,占1.8%,参加5种保险的35人,占8.1%,参加6种保险的89人,占20.5%。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83人,占19.1%。

“五险一金”中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居多,分别为213人和340人,占49.1%和78.3%;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员相对较少,分别占31.3%、30.9%和27.9%。

从医疗保险情况看,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94人,占21.7%;参加医疗保险的340人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居多,分别占39.6%和20.0%,参加公费医疗的较少,仅10人,占2.3%。

二、困难职工家庭收支状况

调查显示,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以工资性收入为主,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家庭支出中医疗支出、食品支出和教育支出占比之和达到76.8%,其中医疗支出居于首位。

(一)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以工资性收入为主,收入水平总体偏低

1.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仅为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9.5%。2012年困难职工家庭户均收入38433.4元,人均收入13283.41元,与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26元)之比为0.39∶1。被调查样本中,仅3户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其中,因低收入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为10494.55元,低于平均数2788.87元。

2.工资性收入占主体地位,但是人均水平偏低。2012年困难职工家庭户均工资性收入25455.5元,占户均家庭总收入的66.2%。困难职工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8797.97元,比市区城市居民人均水平(23502元)少14704.03元。低于嘉兴市低保标准(465元/月)的39户,占26%。

3.转移性收入较少,户均转移性收入10934.2元,占28.4%。困难职工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3779.1元,为市区城市居民人均水平的44.4%。其中占比57.5%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人均2171.97元,为市区城市居民的30.7%。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人均1005.03元,捐赠收入人均469.8元。

4.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分别只占4.2%和1.1%。

(二)困难职工家庭支出中医疗支出占比超四成,食品支出居其次

1.医疗支出占困难职工家庭总支出的49.9%,列第一位。

2012年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支出户均30980.8元,其中自负部分占医疗支出的52.2%;困难职工家庭中,全年医疗支出大于户均数的45户,户均医疗支出8.64万元,自负占49.0%。最高户为19.52万元。

2.食品支出占困难家庭总支出的22.3%,列第二位。

2012年困难职工家庭食品支出户均13663.55元,其中粮油、豆制品蔬菜、肉蛋禽水产支出占食品支出的82.0%。从因病、因低收入、因学三种致贫因素分类看,因低收入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34.2%,高于平均水平11.9个百分点。

3.教育支出占困难职工家庭总支出的9.7%,列第三位。

2012年困难职工家庭教育支出户均5952.93元,其中交纳学杂费支出占64.7%,教育支出中用于支付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支出占比63.8%。从三种致贫因素分类看,因学致贫的困难家庭户均教育支出11230.80元,是平均水平的1.9倍。

4.居住支出占困难职工家庭总支出的4.4%,列第四位。其中,房租支出占17.2%,水、电、燃气费支出占56.6%。租住政府廉租房的6户困难职工家庭居住支出占总支出的6.8%,房租支出占居住支出的30%;租住社会租房的20户困难职工家庭居住支出占总支出的7.9%,房租支出占居住支出的65.1%。

其他支出中,交通、通信支出占3.3%、缴纳社会保障支出占3.8%、购买衣着方面的支出占1.8%、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占1.5%、购买保健品的支出占0.8%、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支出占0.3%、其他占2.1%。

三、困难职工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的就业率不高

据调查结果显示,困难职工家庭成员中,就业者181人,占总人数的41.7%,低于市区城市住户调查户平均就业率(56.1%)14.4个百分点,户均1.21人。其中,因低收入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就业率仅为38.4%。

(二)困难家庭成员受社会保障程度较低

在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就业的181人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占比最高,为95.0%,参加养老保险的占89.5%,参加失业保险的占66.3%,参加工伤保险的占65.2%,参加生育保险的占58.0%,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占47.0%,没有参加任何保险的占2.2%。

15周岁及以上未就业的(不包括在校生)140人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占36.4%,参加医疗保险的占57.1%,其他三险一金均低于12%,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占15.7%。

(三)政府、社会对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力度较弱

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中来自社会与亲人的救济与捐赠等转移性收入水平低。2012年困难职工家庭接受的转移性收入为164.01万元,占总收入的28.4%。人均转移性收入3779.09元,仅为全市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8510元的44.4%。来自政府和社会的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人均1005.03元,其中,来自工会部门的收入占61.2%;捐赠收入人均469.83元,其中来自亲朋的捐赠占87.0%。

(四)困难职工家庭负债较高

2012年困难职工家庭户均消费支出61163.55元,收支相抵,户均负债22730.20元。其中,略有结余的51户,占34.0%,户均结余11276.78元;收不抵支的99户,占66.0%,户均负债40248.95元。其中因病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中,收不抵支的家庭户均负债53813.68元,因低收入致贫的困难职工家庭中,收不抵支的家庭户均负债26668.37元,因学致贫的困难家庭中,收不抵支的家庭户均负债15689.63元。

(五)困难职工家庭就业者受教育程度低

困难职工家庭就业者平均年龄43.5岁,比困难职工家庭全部成员平均年龄高3.6岁,平均受教育年限9.68年,高于困难职工家庭全部成员平均水平0.22年,但比城市住户调查户家庭成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10.65年)仍少0.97年。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占46.4%,高中占22.1%,小学占16.6%,大专及以上的占11.6%,未上过学的占3.3%。

四、改善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嘉兴市总工会着力构建“三位一体”帮扶体系,使困难职工群体的生活得到了一些改善。但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工会及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加大帮扶力度。

1.提高工资性收入,缩小绝对差距。目前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困难职工家庭经济来源的主体,在初次分配时政府应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完善工资协商制度,切实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收入,缩小绝对差距。

2.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制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覆盖面。问卷调查显示,2012年还有18.7%的困难职工家庭未能获得救济和补助。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大财政倾斜力度,降低参保门槛,尽快将未参保困难职工纳入社保体系。

3.完善大重病医疗救助与保障制度,增加临时性医疗救助,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政府、单位、医疗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形成合力,设立特困医疗救济机制,建立特困职工大重病医疗救助基金,提供一次性或长期医疗资金救助;加快建立多种形式医疗补贴机制,提高因病致贫家庭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4.完善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制度,着重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水平与质量问题。应尽快建立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高中阶段学费减免的申请、审核和落实制度。积极与社会机构、金融机构联系,对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奖学金和教育贷款;学校应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5.加大政府对就业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帮助困难职工群体解决就业难问题。建议政府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就业指导,提供一些免费职业培训,同时积极推出对劳动技能要求低的公益性岗位,定向满足困难职工群体的就业需求,提高困难职工群体的就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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