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系统优势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013-01-30胡步刚
中国合作经济 2013年1期
文/胡步刚
国务院40号文件(国发 2009)明确要求,供销合作社要“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供销合作社作为全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大发展,但从总体上讲,还没有取得突破性和跨越式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是系统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组建步伐缓慢、发展不平衡;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不强;管理不规范、社员合作意识不强;技术人才匮乏、成员素质不高;扶持力度不够、财政、信贷、税收支持不力等困难和问题。供销合作社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注重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是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人才、组织和网络资源优势。供销合作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独特优势,夯实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有利于供销合作社专业人才作用的发挥,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水平;有利于实现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供销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准确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