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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山东

2013-01-30山东省司法厅厅长

中国司法 2013年3期
关键词:法制宣传普法载体

■程 辉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赋予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任务和使命。近年来,山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建设法治山东,紧扣“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积极探索创新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机制、路径和载体,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党政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更新观念,解决好“六进”的认识问题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的重要手段。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特别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是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有效载体,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中国的可靠路径。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主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职责和使命,充分利用“法律六进”这一有效载体、便捷渠道和过硬抓手,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真正担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要坚持“法制宣传为民、法治创建惠民、法治文化育民”理念,深入研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在促进法治中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动法治山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构建机制,解决好“六进”的主体问题

建立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是开展好“法律六进”的关键所在。我省从完善领导机制入手,着力构建“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体系。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28个扩大到38个;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评价要点,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4个方面列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法律六进”工作纳入了综合治理和“平安山东”、“文明山东”建设百分考核标准。、市、县两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也普遍制定了成员单位职责,出台了具体考评标准,将“法律六进”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明确机关工委和组织人事、农业、民政、教育、经贸和国资、工商等部门作为“法律六进”工作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其他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推进“法律六进”。各级普法办更新观念,转换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唱独角戏”变为“指挥大合唱”,加强与牵头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作用,形成了“法律六进”全新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解决好“六进”的内容问题

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每一进”的相关内容,是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前提。各级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普法为民、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始终把宪法宣传放在首要位置,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上好“基础课”的同时,根据“每一进”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确定学习内容,上好“专业课”,确保“每一进”富有针对性。在“法律进机关”中,健全完善学法制度,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中,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大力宣传与农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依照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在“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中,重点宣传有关财税、金融、投资,就业促进、劳动合同,产品质量、环境和生态保护、消防,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青少年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升广大个体经营业户守法诚信意识和“两新”社会组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创新形式,解决好“六进”的路径问题

积极探索“法律六进”的新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是开展好“法律六进”的关键所在。我们坚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这一主题,把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体结合起来,在通俗化、形象化、大众化上下功夫,在充分运用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开展集中宣传等传统方式的基础性上,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拓展渠道。整合系统内资源,把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2348”法律服务专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工作之中,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强普法网络体系建设,全省共成立普法讲师团600余个、普法志愿者队伍8500余支,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1.5万余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7600余个,1.7万所中小学聘请了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远程教育实现了全覆盖,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全部开设了法制栏目,建立普法网站 (页)500余个,省、市、县 (市、区)三级网络普法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普治并举,解决好“六进”的效果问题

法治创建活动是最直接、最生动、最深刻的普法教育,普治结合是深化“法律六进”的必然选择。我们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以法治创建活动为主载体,努力实现“法律六进”效益的最大化。将“法治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创建,作为“法律进机关”的主载体,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主载体,加强农民 (居民)的法制教育;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作为“法律进学校”的主载体,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将“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和“文明服务窗口”创建,作为“法律进企业、进单位”的主载体,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建立了24个县级联系点,大力推广济南、淄博、枣庄、胶州等地“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经验。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培育了山东普法政务微博发布厅、济阳远程法制教育中心、寿光网络普法中心等法治文化品牌,在济南历下区建成了全国第一个宪法文化主题公园,发挥文化引领作用,营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浓厚文化氛围。近年来,我省共有18个县 (市、区)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县 (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97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994个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形成了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群体,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建设法治中国,蓝图已经绘就,事业任重道远。山东司法行政机关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突出以人为本的法治建设灵魂,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一根本,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增加亮点、打造品牌,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努力为促进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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