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红十字会,舆论不能“有罪推论”
2013-01-06
环球时报 2013-01-06
关键词:监督
王 永 不久前,一则“成都红会所设汶川地震募捐箱善款多年未取发霉”的新闻引发人们对红会的质疑。红会对这件事情迅速做出回应,我也代表社会监督委员会于1月4日发布了调查报告,认为成都红会在就“善款发霉”事件发布报告时“避实就虚,推卸责任”,在与有关机构合作时缺乏管理能力,缺乏责任心。社监委不但批评措辞严厉,还建议红会在全国范围内对捐款箱进行排查、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这些建议第一时间得到了红总会积极回应和采纳。应该说,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2011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郭美美事件,让中国红十字会由于体制、历史原因堆积的问题全面曝光,由此成为众矢之的。因此,当成都红十字会的做法被曝光后,那些遭到漠视的善款实在让人心寒、失望和愤怒,人们对这种污损慈善事业形象的事件进行谴责理所应当,网友发出一些非常刺耳的批评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我们在监督和批评红会的同时,也要看到红会工作的实际困难。从管理体制上而言,红会总会与地方各级红会是业务指导关系,地方红会的人权、财权、物权总会都无权过问,想要推进全国社会救助团体体制完善化、透明化,就必须厘清红十字总会与地方分会的权责关系。在如此庞大的组织中,局部失误和过错在所难免,关键要看出现问题以后的态度和实际的举措。因此,已经多次强调“只有小额捐款才能让慈善之路越走越宽”的中国红十字会,并非漠视小额捐款,或许“缺乏管理能力、资金捉襟见肘”也是导致捐赠箱悲哀的原因之一。……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