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与价值诉求*
2012-12-27胡赪宋昱君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胡赪,宋昱君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论诉调对接的法理基础与价值诉求*
胡赪,宋昱君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在能动司法理论的基础之上,能动司法理念在内涵和特征上为诉调对接机制的创建与实施提供了法理支撑。对诉调对接的社会功能不能做过高的期望,其价值取向应定位于实现诉讼与调解的平衡,实现新时期调解制度的重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院案多人少、诉讼压力沉重的局面,还有赖于司法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入。
诉调对接;能动司法;司法改革
诉调对接出现于地方司法实务部门的实践工作中,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旨在通过诉讼制度与诉讼外调解制度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诉讼制度与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各自机能,做到优势互补,以能动地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由于诉调对接尚属新生事物,目前有针对性的研究成果较少,且多为司法实务部门的经验总结,其中涉及最多的是介绍诉调对接的实际运作方式,而法律层面的论述很浅显,基本未涉及深层次的法理问题。实践中则存在着对诉调对接机制的期望值过高,没有准确地定位其价值取向与社会功能的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诉调对接在今后的长远发展。有鉴于此,深入探讨诉调对接的法理基础和价值诉求,理性对待公众期望就显得极为必要。
一 诉调对接的法理基础
(一)能动司法理论
1.能动司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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