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州县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研究:基于政府过程理论
2012-12-26谭琪
天府新论 2012年3期
关键词:制度
谭琪
清代州县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研究:基于政府过程理论
谭琪
清代州县治安管理制度系我国几千年封建王朝基层政权治安管理制度的集大成之作,其把州县中与治安事务相关的主体,尽可能地纳入到治安防控网络体系之中,明确构建了具有民治系统、官民共治系统、官治系统三个部分的地方治安防控体系。该体系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寄托着清统治者希望通过严密网络来实现天下基层安定的理想。然而,通过政治过程理论的分析可以看到,清统治者所设计的体系在现实层面运行中,受到自身设计、执行层面、基层政治制度相关因素的影响,实施的结果产生严重“偏离”,这些偏离直接导致体系所预设的功能未能真正实现。该制度体系设计与运行中的得失值得当今借鉴。
清代州县;治安;网络体系;政府过程;偏离
一、概念与研究方法
清代州县治安管理制度是指由清代国家政权主导,为了维护州县及其下属乡村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而制定的关于州县各级治安组织的设立及其职能规定、州县治安事件处理程序等一系列管理规范的总和。清代州县治安防控网络体系是指,由清代州县治安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治安责任主体所构成,对地方治安事件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网络系统。①本文的研究时段大致从清代顺治时期到光绪变法之前。就研究的地域范围而言,本文定位在京师以外十八省范围内的地方散州与县,少数民族地区不在本文研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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