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启幕的户改
2012-12-23本刊编辑部
民生周刊 2012年9期
关键词:改革
卷首
刚刚启幕的户改
这几天,关乎民生的好事似乎还真不少。在纠结与期盼中酝酿了整整十年的户籍制度改革,终于拿出了一份令人颇感欣慰的答卷。
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对于户口迁移政策实行分类,在县级市有合法职业和住所,即可落户;在设区的市有合法职业满3年可落户;在直辖市、副省级和其他大城市,则继续控制人口规模。
毫无疑问,户口迁移政策的分类和放开,可以极大地缓解用工密集地区的社会矛盾压力,减少当地和外来人口的冲突,对长期在如广东、浙江等东南沿海民营经济发达的县级市、地级市打工的外地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在中国,户籍制度历史悠久,传统深厚。早在3千多年以前的商代,就有了户口记载,至后世则日益完备。由于古代上报到中央的户籍簿册都规定用黄色的封面,所以户籍又称黄籍或黄册。《南齐书·虞玩之传》曰:“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古代户籍登记有姓名、性别、年龄、高矮、胖瘦和长相及外表生理特征等。内容之详细,并不亚于今天。同时规定,每个人都必须在官府登记,否则便为“脱籍”,成了“黑户”,不仅本人要治罪,而且街坊四邻和乡村执掌户籍的官吏都要治罪。汉武帝4年,关东200万流民中发现有40万“黑户”,丞相石庆差点被处死。
一直以来,户籍管理制度方便了社会管理,却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作为“外地人”,即使为所在的城市做出了再大贡献,也只能呼吸一下城市的空气,而其他的“享受”,得付出户籍制度所带来的一切“延伸费用”:就业,只能挑个剩下的“外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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