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看花:事业单位的工资条
2012-12-21张静
人民周刊 2012年3期
◎张静
年终晒工资条、晒年终奖,成为网友热议焦点,并掺杂着各种“羡慕嫉妒恨”。
一条被转发万次的微博,真实性待考,似折射出事业单位内部三六九等身份的不同待遇:“俺们单位30多人,其身份有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参公工人、事业工人、干部编制工人、技术聘请、临时聘请。每次开工资会,财务都要费尽心思来解释身份,绝对让人听晕……”
手捧铁饭碗、泥饭碗和沙饭碗的人们在一个庞大系统内工作,事业单位内“编内”和“编外”的差距,如同在金字塔的顶端和末端。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历史
我国现行多元化的薪酬制度源于199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当时,事业单位根据其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分成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何凤秋主任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资里是允许有一部分搞活的,比如三七开,30%可以灵活分配,这算是绩效工资的前身。但由于灵活操作的比例较少,许多事业单位在操作过程中最后还是把这部分变成了固定发放,变成了我们所说的档案工资。”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真正大刀阔斧推进,是2006年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正式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新一轮工资制度改革分了三步走:2009年1月1日起,率先开始在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绩效工资;2009年10月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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