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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养廉”是对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误用

2012-12-21尚林

党政干部学刊 2012年8期
关键词:高薪马斯洛公务员

尚林

(吉首大学,湖南 吉首 416000)

“高薪养廉”是对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误用

尚林

(吉首大学,湖南 吉首 416000)

新世纪的今天,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如何才能杜绝腐败,保证政府的高效廉洁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但是,有这样一种声音,认为“高薪养廉”可以根治腐败,因为它从本质上符合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这一观点,究竟是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再延续,还是从根本上违背了这一理论,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探索。

“高薪养廉”;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日千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这些成就的背后,我们也应看到,政府官员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我们近些年来一直致力于根治腐败,也出台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但腐败问题却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的解决。有鉴于此,一些学者总结国内外反腐经验,提出了“高薪养廉”的观点。可以说,“高薪养廉”实质为满足公务员的经济需求,即满足人类的一种“需要”。因此有人说,“高薪养廉”中的人类需要是符合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那么,这二者的“需要”是否相互一致,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

一、“高薪养廉”理论解读

1.“高薪养廉”理论的基本内涵。“高薪养廉”并非一个新思路,早在10年前,就有人在政协会议上呼吁,再往前追溯,50年代也有人曾专门撰文论述。如果单从字面意思理解,“高薪”是一种方式,“养”主要是养护、维持的意思,“廉”则是目的,针对的对象则是国家公务员。这一观点认为,造成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重要原因在于当前的公职人员薪水过低,与其职业尊严不相吻合,如果在体制之内解决不了,便只能在体制之外寻求补偿。由此,“高薪养廉”的观点应运而生,即增加现行体制内公职人员的工薪,使国家公职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其职业尊严相符合。

2.“高薪养廉”理论中的人类需要。“高薪养廉”这一观点乍一听似乎有些道理,但是用钱来衡量一切,不免让我们心生困惑:高薪”一定“养廉”?“高薪”要多“高”,才能“养廉”?“高薪”就能满足需要?太多太多的困惑,留待解答与验证。如果从“需要”这个角度入手,“高薪养廉”理论的支持者认为它之所以符合人的需要,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济人”的需要。这种观点认为,人具有趋利性,低薪会导致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而且从整体上看,中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并不高,高薪是一个理想的选择。我们对公务员施行高薪,目的就在于通过提高他们的薪酬,来抑制公务员的腐败,从而达到廉政的效果。“高薪”是“养廉”的前提条件,必须“高薪”足够高,才能满足公务员的最大利益,否则起不到效果。

其次,“社会人”的需要。霍桑实验告诉我们,人除了物质与经济需要外,还有对于安全、尊严、社会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人的需要多种多样,从某种程度来说,社会性需要比物质经济需要更为强烈。“高薪”的实质无异于通过公务员提高经济水平的方式,来满足个人安全及其社会地位的需要,认为只要人们经济水平上去了,社会地位能够上扬,安全感也能得到保障,才会更有成就感。

再次,合理贡献的需要。我们没说养廉一定需要高薪,但是低薪是工作人员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我们假定一个对社会、对公众做出突出贡献的公职人员反而跟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收入差距巨大,试问这是贡献还是奉献?由此而产生的矛盾与冲突,随着经济上的两极分化而愈演愈烈。

第四,倡廉的需要。“以薪养廉”的目的,就在于倡廉。如果公务员没有工资的压力,那么他们就可以专心进行工作,用少量的薪酬换来高效的工作效率,从而有效避免腐败。与其把钱丢给那些血盆大口的贪污犯,倒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给员工优先享受了,这不就是变相的廉洁么?

综合“高薪养廉”中人的需要观,不难得出,“高薪养廉”的实质,即为从满足人类需要的角度出发,把一个人假定为一个勤恳正直、负有责任感,懂得适可而止的人。如果高薪不能养廉,那么低薪就更不能保证养廉,高薪就是养廉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既然“高薪养廉”也是从人类需要的角度出发,这促使我们想到了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即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划分层次的理论,换言之,如果“高薪养廉”的落脚点真的在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那么它自然就会符合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但是,果真如此么?

二、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解读

1.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基本内涵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发展到今天,已历经半个多世纪。尽管这一理论自提出后遭受着各种各样的批评,也引起了诸多的争议,甚至有人试图提出更完善的理论。但是,毋庸置疑的一点是,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任何一种理论能够代替它,它已经成为许多学科的经典,并且还将作为这些学科的理论支撑点而推动它们不断发展。实践证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的证明条件,是在最一般的情况下,即一般社会人所拥有的心理动机,尽管它并不符合所有时空人的情况,但这已足以保障这个理论成为经典。[1]

马斯洛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他长期研究人类的自我实现理论。他在1944年《人的动机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到了需要层次理论。他认为,人的需要是呈金字塔状的,由低至高分为5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马斯洛认为,这五种需要是逐级上升的,当低级需要获得满足后,较高一级的需要就成为了驱动力,促使人类进一步实现更高级别的需要。

2.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人类需要

首先,生理需要。生理需要,是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需要,如人的吃、穿、住、行等等。生理需要在所有的需要中占据绝对优势。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中,连基本的需要都没有得到满足,那么生理需要就会成为其最直接、最主要的动机。如果生理需要能够长期得到满足,那么它就不再成为决定的因素,而会成为一个隐性的因素,长期存在于机体之中。

其次,安全需要。如果生理需要得到了满足,那么就会上升到安全需要。所谓安全需要,就是能够使人的物质和经济得到保障,免于遭受不公正的待遇,给予人生存与生活上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可以说,安全需要也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之一。

第三,归属与爱的需要。如果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都可以很好的得到满足,那么归属和爱的需要就会自然而然产生。归属与爱的需要,也可以称作社交的需要,它代指个人的一种归属感,渴望得到社会群体、家庭群体、朋友群体的认可,是出于情感和信任的一种需要。这种需要既包括给予别人的,也包括接受别人的。这是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一种重要表现。

第四,尊重需要。除了社会上少数病态的人之外,可以说大多数人都有着希望获得别人较高评价的欲望,也都有着来自他人尊重的需要。这类需要大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对于实力、成就以及面对世界时所特有的自信等欲望。第二,对于名誉或威信的欲望。对于地位、声望、荣誉或赞赏等的欲望。尊重需要的满足,使人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具有存在感,因为它让人觉得自我具有价值,具有力量,具有能力、具有地位,不可或缺。相反,如果这种需要受到了挫折,他就会让人觉得自己很脆弱,彷徨无力而觉得自卑、弱小和无能。[2]所以不难得出,马斯洛的尊重需要强调的是他人尊重和自我的认同。

第五,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需要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个人理想、才华、抱负、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而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自我实现需要的出现,通常以生理、安全、归属与爱和尊重需要的满足为前提条件。自我实现的各个层次上都能够接受自己,他们在生活、思想、行动中具有显而易见的自发性,坦率而自然,很少做作,对现实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并有着和谐而深厚的人际关系,不乏创造力,他们希望获得完美的人生。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比较全面的反映了人的需要特点,前四种需要层次属于低级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则是最高级需要。这体现了一种从弱到强、逐级演进的发展过程。低级需要是人的基本所需,也是最高级需要的基础,我们之所以去追求高层次的需要,是因为它给我们带来更深刻的幸福感。不同层次需要的满足对于环境条件的要求是不同的。层次水平越高,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也就越高。往往高层次的需要还要受到其他一些较为复杂的因素影响。

三、“高薪养廉”是对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误读

如果我们将“高薪养廉”理论中的人类需要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人类需要加以对比,不难得出,“高薪养廉 “是对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误读,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薪养廉”不符合社会成员的低级需要

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个体的低级需要主要包括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按照马斯洛的观点,如果低级需要占据主要地位,高层次需要就会被压抑。只有当低级需要得到满足时,高层次需要才会得到释放。这充分说明低级需要是人需要层次的基石,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高薪养廉”理论中将人看成为一个具有趋利性的 “经济人”,我们并不排斥人具有合理谋利的特性。但是如果只看重社会成员物质经济的增长,而无视社会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无疑是过于片面的。中国的国情是人口基数大,资源相对匮乏,生产力高度不发达。我们并没有欧美发达国家那样雄厚的经济基础,如果我在这样的情况下施行“高薪养廉”,钱源从哪出?唯一的方法就是大规模的裁员,然后将裁员下来的工资贴补到其他员工身上,从而满足其“高薪”的需要。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少数人越来越富,而更多的人穷了下去。对于很多中下层的劳动者来说会面临基本生存条件无法保障的困境,他们随时有可能因此而崩溃。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的计算,中国的弱势群体大约有1.4~1.8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3]可以说,我国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群体的温饱等低级需要急需满足。如果这些低级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这个群体受不到社会的关爱,因而在社会中就没有归属感,谈何得到别人的尊重,又怎能得到来自他人的认可。他们也许会采取非正常的手段来解决基本的需要,比如盗窃、游行甚至采取抢劫、杀人等暴力方式来满足其需要,这样的社会,怎能满足个人的安全需要呢?一方面,低端群体连基本所需都无法满足,何谈人生存在的价值、力量和地位。另一方面,有地位的高端群体拿着高薪大吃大喝,享受高级娱乐。这样的社会,是我们需要的么?当前,我们应该要做的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积累物质基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就业问题为重点,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人民民主权利、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切实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从而充分满足个体的安全需要。因此,我们说,“高薪养廉”不符合社会成员的低级需要。

(二)“高薪养廉”不符合社会成员的最高级需要

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级的需要。“高薪养廉”中社会人的需要,其基础是经济的极大满足。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人之所以称之为社会人,是对于安全、尊严、社会地位的需要。这些需要满足的基础的确是经济需要,但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只强调经济的作用。可以说,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一种精神上的需要,它已经超然于物质经济的存在,它要求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工作,最充分地发挥出自己的潜在能力,成为大家所期望的人物。而马斯洛心中的自我实现,其本质特征正是发挥潜力和创造力。他认为,人类并未开发足够的潜力和创造力。马斯洛强调的自我实现,是指个人理想、才华、抱负、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而达到自我实现的境界,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使潜能得到最大发挥,从而完全实现自己的抱负。而“高薪养廉”的实质,仅仅是满足了人们的经济物质需要,而对于最重要的,特别是精神需要、心理需要,如安全感、成就感、晋升感、荣誉感等,高薪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如果低薪让人觉得是奉献而不是贡献,那么高薪一定就能让人觉得是贡献而非奉献么,这个命题并不成立。从人性论的角度看,如果我们只以满足私欲为目的,而不从人的价值观,人的发展观、人的人生观角度谈及,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滋生一些贪庸型、廉庸型、贪能型和廉能型的公务员。[4]难道社会成员就不能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去为集体做贡献?就不能清正廉洁,非得依靠养廉银?由此可见,高薪制度背离了社会人性的最主要的人性特征,它只强调物质,不强调精神,本末倒置,适得其反。

综上所述,如果仅就“需要”这个角度来入手,“高薪养廉”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是相悖的,因为它既不符合马斯洛低层次需要中的生理和安全需要,也不符合最高层次自我实现的需要。腐败实乃国之大祸,反腐败确系国人所盼。我们当前正处在反腐败的关键时期,绝不能寄希望于通过“高薪养廉”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来安抚人心,也不能奢望“高薪养廉”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来治腐败之源。即便它披着满足人类“需要”的外衣,但它满足的并非人类基本的需要,也非最高层次的需要,而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私欲,甚至可以说它是一种变换包装的腐败。我们要坚持的是我国公务员的性质与国家政权的性质,关注的是我国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和拮据的财政状况,拥护的是一个坚持以人为本的民主化政府,急要的是大力宣传党员先进性教育组织,亟需的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渴盼的是权力监督与制约并重的司法机关,而非“高薪养廉”这个乌托邦。

[1]宋延生,陈勇.关于管理学中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几点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2011,(7).

[2]马斯洛.动机与人格[M].许金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3]郑杭生.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弱势群体与社会支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刘宗华.从人性假设的角度看高薪养廉制度[J].新西部,2006,(12).

责任编辑 侯 琦

D60

A

1672-2426(2012)08-0081-04

尚林(1986- ),男,河北省辛集市人,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权理论与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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