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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新闻,不要带血的新闻”——当前环境与记者权益维护

2012-12-21□文/孟磊

中国记者 2012年7期

□ 文/孟 磊

(作者是《河南商报》总编辑)

《河南商报》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中表现出来的负责和担当,暖了报社内部员工的心;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中表现出来的气度和力度,策略和手段,也赢得了当事方及社会各界的敬重。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

然而,担负着维护社会正义责任的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却时常得不到有力维护。究其根源,面对记者权益遭遇侵害,新闻单位秉持什么样的立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更加有力地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河南商报》在近年来的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做法。

提升记者道德与业务素质——自身要硬

记者权益遭侵害,多因舆论监督。不必讳言,当前有些媒体格调不高,管理不严,乱开专版乱设站,逼迫记者拉广告搞发行,支持或默许记者利用手中的舆论工具给单位牟利变现。有些记者道德低下,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甚至敲诈勒索;业务粗糙,采写稿件不扎实,漏洞百出,甚至不客观,有失公正。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受到被监督单位或个人的愤而攻击,或以恶制恶,以不法对不义。

打铁先得自身硬。近几年来,《河南商报》特别注意提升采编人员的道德与业务素质。每年都要在全体采编人员中认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并结合《河南商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记者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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