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问题研究
2012-12-21庞超
理论导刊 2012年11期
关键词:制度
庞 超
(南京审计学院思政部,南京211815)
当代中国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问题研究
庞 超
(南京审计学院思政部,南京211815)
在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转型时期,我国农民利益表达呈现出比较规范化、程序化的基本趋向,有序利益表达的格局逐步形成。但是,受自身主体性条件、国家制度供给和保障以及基层政府传统治理体制和方式的影响,越级和集体上访、群体性申诉、“庇护型”诉求表达等非制度化参与现象也很普遍。为此,应切实从利益表达的主体、客体、制度和载体等层面构筑起一个公平畅通的利益表达和博弈平台,引导、规范农民通过制度化渠道来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制度化利益表达;规范
农民利益表达,从规范性、程序性的角度分析,主要包括制度化利益表达和非制度化利益表达两种类型。制度化利益表达是一种有序的利益表达,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利益表达客体提出利益要求,并以一定的方式努力实现其既定目的的行为或过程。相对于制度化利益表达而言,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是指通过非正当或非法的方式所进行的利益诉求表达行为,它属于无序利益表达的范畴。二者的差异在于利益表达行为所依据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既有的法律、规章、条例以及所规定的程序等。现阶段,农民非制度化利益表达时有发生,且有衍生和扩大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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