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司法化“:看得见的正义”?
——基于正当程序视角的分析
2012-12-21李立景
理论导刊 2012年11期
关键词:程序
李立景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南宁530006)
电视司法化“:看得见的正义”?
——基于正当程序视角的分析
李立景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南宁530006)
以帮忙类、调解类为代表的电视纠纷解决节目的风生水起,在预示着一种新生的具有媒介现象与法律现象双重属性的电视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兴起的同时,又因电视直接介入纠纷解决使其自身陷入伦理困局。以现代法治的基石——正当程序视角批判性地分析观照电视司法化,倡导建构传媒介入纠纷解决的正当程序是一条可选择的破解困局的理论路径。
电视;司法化;纠纷解决;正当程序;电视调解
在一个日益媒介化的社会,当下的传媒正在突破大众传媒传统的报道者和舆论监督者角色,以前所未有的态势侵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上纠纷解决这一司法主导的领域,在声光电化中正在发生着轰轰烈烈的电视传媒殖民司法运动。从媒介产品主要表现形态来看,一是电视以“传媒雷锋”的角色介入纠纷解决的帮忙维权类电视节目。另一类是以调解人的身份直接解决纠纷为目的的电视调解类节目。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电视调解节目因获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电视调解委员会,而使得当事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这意味着电视调解已不仅仅是一种电视媒介产品形态,更意味着一种新生传媒社会司法形态的兴起。然而,遗憾的是,我国法学界当下方兴未艾的关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中却鲜有将传媒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理论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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