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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虚拟社会管理的上海检察

2012-12-21晓今薛骏蔡盛

检察风云 2012年24期
关键词: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办案

文/晓今 薛骏 蔡盛

【新闻综述】

参与虚拟社会管理的上海检察

文/晓今 薛骏 蔡盛

从近年来的办案实践看,当网络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网络犯罪也如影随形般跟进,变得频繁而多样。

来自上海市检察机关的一份分析报告称:在人们享受丰富多彩的网络虚拟生活的同时,各种网络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9月,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网络犯罪审查批捕案件共387件903人。其中,适用刑法第285条和286条的仅六件14人;涉及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实施的犯罪案件共381件889人。

手段智能化、空间广泛化、行为隐蔽化,从早期的个案到现在具有普遍性的一类犯罪,网络犯罪在扰乱虚拟社会的正常运行秩序的同时,给现实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影响。

对此,如何立足检察职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净化虚拟社会环境,已成为上海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的一大课题。网络技术知识的检察人员,组成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专案组,专门负责办理针对或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并定期开展网络专业技术培训,使办案人员尽快熟悉网络犯罪特征,掌握各类网络犯罪的实施过程、违法犯罪分子所使用的作案工具、网络术语和网络暗语等,提高审查网络犯罪的能力。

2012年11月2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媒体通气会,会上,该院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办的几起典型的网络犯罪案件,并对该院为探索建立符合网络犯罪规律的办案机制率先制定的《审理网络犯罪案件工作规定》做了详细介绍。该规定的一大亮点在于,它对常见的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对象或者借助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根据其不同的作案手法、犯罪特点和法律适用,划分为五大类,明确了每一类案件的审查方向和重点。

在查办网络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发现,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性、无形性、多样性、易被破坏性的特点,为此,办案人员对网络犯罪案件电子证据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甄别判断是关键。

要揽瓷器活儿,首先自己得是金刚钻。静安区院要求办案人员在查办此类案件中,重点审查电子证据文书材料所依据的电子证据是否真实、完整、充分,证明电子证据来源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无瑕疵,电子证据的制作、储存、传递、获得、收集等程序是否合法,方法是否科学、及时等等方面。

例1 在某型无人机系统上,数字通信系统传送的信号是脉宽为T0的脉冲信号[1].每隔单位时间送出一个脉冲,脉冲幅度X(t)是一个随机变量,它可取四个值(+2,+1,-1,-2),且取这四个值的概率分别为(0.3,0.2,0.15,0.35),不同周期内的脉冲幅度是相互统计独立的.

最好的遏制是预防

要让日益频繁的网络犯罪得到遏制,依法打击治罪是一方面,而提前做足预防功课,做到打防结合,做好延伸工作,扩大办案的综合效应,是另一方面,并且取得的社会效果更好。

以办理网络犯罪案见长的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其案管部门在整理汇总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例的基础上,建立网络犯罪案件的数据库,梳理总结犯罪的手法、成因、危害后果等,定期对利用或针对网络实施犯罪的新动向、新趋势开展统计分析和综合研判,对发现的一类问题或倾向性问题,运用案例发布、情况通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整治的对策和建议,促进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共制发相关检察建议三份。如结合办理一起利用网络银行漏洞实施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办案部门及时向某银行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信息保密管理、修复网上银行漏洞、细化安全配套措施、加强客户安全提示等,引起该行高度重视,专程派员至区院商讨整改工作,并由副行长、纪委书记牵头组织自查,积极落实具体改进措施。

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及时了解涉检网络舆情,积极主动预防网络犯罪,也是近年来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大着力点。

所谓涉检网络舆情,是指民众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与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有关的情绪、意见和态度,是社会情绪在网络上的集体反应。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承担着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检察权的运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网络媒体关注和网民评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公室副主任周仰虎在介绍该院妥善应对涉检舆情时说。

近年来,二分院先后办理了“杨佳袭警案”、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11·15”特大火灾事故案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国内外舆论对这些案件的司法处理非常关注。

如何把握好舆情的发生规律和网民的心理特征,发挥好检察机关的信息优势和组织优势,由“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引导”,从而在网络舆论战中把握主动权?二分院一手抓正面宣传引导,一手抓舆情应对处置。应对处置方案包括:事前建立舆论炒作风险评估机制;事中建立涉检舆情监测机制;事后建立舆论引导处置机制。

2010年,二分院检察长牵头开展了市院党组重点课题《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机制研究》,结合上海区位特点和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构建一体化舆情应对工作机制的设想,为上海检察机关正确、高效地处置涉检网络舆情提供了理论支撑。

2010年4月、2012年4月,二分院党组先后讨论制定了《涉检舆情处置办法(试行)》和《涉检舆情引导处置办法》,从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舆情监测、工作责任等方面对涉检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2011年起,该院办公室建立了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搭建了检察宣传和涉检舆情工作的磋商平台。

为了及时了解涉检舆情,二分院还建立了一支较为稳定的舆情监测队伍,明确了舆情等级、监测范围和监测要求。要求舆情监测全面覆盖,凡是涉及院检察工作、检察干警或在办案件的媒体报道、网络讨论、微博转载等,均列入舆情监测的范围。专职舆情联络员每天监测不少于两次,并第一时间上报监测结果。今年以来,二分院已对30余起重大案件进行了同步跟踪监测,上报涉检舆情报告7期。

打造“微博政务”新形象

2012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微博用户数量以高达208.9%的增幅,从2010年底的6311万爆发增长到1.95亿,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互联网应用模式。

“微博在很短的时间内已成为汇聚民意、反映民情的重要通道,也成为党和政府宣讲政策、改进公共治理的新平台。”来自上海腾讯大申网总裁王栋先生,日前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次关于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研讨会上肯定道。

目前,在全国检察系统内,已有超过两百个检察机关微博落地,而“上海检察”微博总听众数更是跻身前六位。

腾讯大申网认为,从运营情况看,“上海检察”官方微博已成为收集社情民意的一个很好的平台。网友普遍对上海检察工作十分关注,通过微博评论方式,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提供线索。

2012年6月27日,“上海检察”通过腾讯微博举办“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为主题的微访谈活动,向网友介绍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工作,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情况,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访谈邀请了闵行、青浦区院的分管领导担任嘉宾,与网友开展互动交流,解答网友提问,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012年9月14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推行阳光检察,接受社会监督”为主题,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康健社区的领导干部、社区居民共100余人参加,并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度尝试采用微博直播方式进行“网络开放”。

微博用户每天发布的信息量约为2亿条,过去一年由微博首发的新闻事件约占1/4,面对这样一个新兴的舆论场,如果检察机关缺席,将会是工作中的一个“遗憾”。

为此,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严格的审批、备案手续,在东方网开通了11个“检察微博”,这些博主来自于政治部、预防、公诉、航运、未检、控申6个科室,代表着检察官形象,担负着传播正能量的职责。微博粉丝最多的有8000多人,大家共发布微博5000余条。

“检察微博”让检务公开多了一条渠道。邀请部分粉丝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是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推出的一大举措。通过网下互动的形式,加强博主与网友的联系。同时,检察官博主还主动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回答网友的法律问题,通过“悄悄话”(私信)等方式帮助网友解决问题。

曾有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声称财产被市政府某部门侵占,告状无门欲采取极端措施,区院干警在微博上及时给他指引法律途径,对他的不理智行为进行劝阻,后来,这名网友没有采取极端措施,并在网上发帖表示感谢。

正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所说,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切实发挥执法办案在参与虚拟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网络平台,积极开展检察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检察机关如何适应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与发展,丰富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方式和途径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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