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简介
2012-12-21王洪宇
人大研究 2012年12期
□ 王洪宇
日本在立法(包括国会立法和行政立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有特色的公众参与立法的相关制度。其中,既有国内比较熟悉的意见公募(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立法听证会制度,也有我们相对比较陌生的审议会制度,下文将就其主要制度分别加以介绍。
一、日本的审议会制度
日本的审议会制度,是指在起草法律、政令、部门规章等之前,为了调查审议其合理性,通过行政机关下设的咨询机构性质的审议会征询意见的制度。设置审议会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行政组织法》第八条的规定。目前,日本各省厅均设置有审议会,为其职责范围内事务提供咨询,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法务省下设的法制审议会。以下以法制审议会为例说明日本的审议会制度。
1.法制审议会的职能
法制审议会是根据1949年制定的法制审议会令而设置的法务省的咨询机构。法务省所管事务包括民事法制、刑事法制和司法法制的策划立案等关系国家和社会基本法制的事项。法制审议会的职能是根据法务大臣的咨询,就民事法、刑事法及其他法务的基本事项进行调查和审议。法制审议会因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在立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早在日本明治时代的近代法典建设时期,在内阁总理大臣监督下设立了法典调查会。担负了民法典、商法典的重新起草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旧法制审议会(1929年设立),曾是内阁总理大臣的咨询机构。现在的法制审议会虽然处于法务大臣顾问机构的地位,不过从其沿革来看,与其他省厅的审议会又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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