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中公务员行政伦理培育研究
2012-12-21杨振海
党政研究 2012年5期
杨振海
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中公务员行政伦理培育研究
杨振海
公务员作为现代公共行政的实践主体,不仅是行政行为的具体实践者和行政伦理关系的主要承载者,而且还是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务员的行政伦理状况直接影响到他们能否胜任行政角色和履行行政职能,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中公务员行政伦理应该包含公正立场、责任意识、服务精神和行政良心等主要内容。培育公务员行政伦理需要从加强行政伦理教育、加快行政伦理立法、完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以及重视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等方面加以强化。
新公共服务;公务员;行政伦理公正立场;责任意识
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了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追求公共利益;承认责任;服务,而不是掌舵等新理念,提倡促进公共服务的尊严和价值,将民主、公民权和公共利益的价值观重新肯定为公共行政的卓越价值观,强调以服务和公平为核心的“责任中心主义”道德价值。公务员的行政伦理作为行政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含义是指公务员在公共行政活动中能够完美履行行政职能所具备的道德品质。这种品质对于从事公共行政实践的公务员能否胜任行政角色、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实现责任行政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务员行政伦理的主要内涵
随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兴起,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公共服务实践来看,现代公共行政越来越追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核心的“服务行政”、“责任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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