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修订《非营利组织法》
2012-12-21徐向梅
俄罗斯问题研究 2012年0期
关键词:活动
徐向梅
作者单位:中央编译局俄罗斯研究中心
俄罗斯修订《非营利组织法》
徐向梅
2012年7月20日,普京总统签署《非营利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经公示后将于11月中旬生效。该修正案提案是6月30日由6名统一俄罗斯党议员提交的,7月13日即由国家杜马三读通过,并于7月18日获得议会上院联邦委员会批准。
俄《非营利组织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俄罗斯非营利组织法》最早出台于叶利钦执政时期的1996年,后个别条文多次调整,普京执政以后在2002、2003、2004、2006、2008、2010、2011年也多次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赋予接受国外资金及其他财物资助并参与俄联邦境内政治活动的独立法人非营利组织以“外国代理人”地位,无论资助来源于其他的国家、国家机关,外国和国际组织、外国公民、无国籍公民,或者是获得其授权的俄罗斯法人。
2.建立履行外国代理人职能的非营利组织名录。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有意接受国外资助并参与俄境内政治活动,则必须在参与政治活动之前向联邦国家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将自己纳入到履行外国代理人职能的非营利组织名录。
3.作为“外国代理人”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向联邦国家登记机关通报其所获国外资助的数额、资金支出与财物使用的目的,以及实际支出和使用的形式和期限。
4. 这类非营利组织出版或者发布的资料,包括通过大众传媒或互联网,都应该明示这些资料是由履行外国代理人职能的非营利组织出版或发布的。
5. 这类非营利组织及其地方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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