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营利组织志愿者服务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2012-12-15陆远权陈夏璐
重庆行政 2012年5期
□ 陆远权 陈夏璐
中国非营利组织志愿者服务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 陆远权 陈夏璐
一、非营利组织中的志愿者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的缩写,通常译为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或是民间组织等,它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要开展各种自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1]。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数量和类型逐渐增多,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它们也在我国的社会组织中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根据中国共青团中央2006年发布实施的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和帮助的人。”麦克利兰在20世纪50年代曾提出,在生存需要基本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人有三种主要需要: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和归属需要。[2]志愿者作为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非营利组织形成了互为依存的关系。对于志愿者来说,非营利组织为他们提供了发挥自身功能的渠道和平台,志愿者可以在自己所关心和擅长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优势资源,向社会提供公益性质的资源服务。对于非营利组织来说,志愿者的加入无疑为其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由于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公益性,大大降低了非营利组织进行公益活动时的雇用成本,使得组织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公益事业,从而使更多的群众享受到非营利组织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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