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季节与社会因素的阶梯电价定价模型初探
2012-12-07谭嘉怡邵光磊栗向鑫赵冬雯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电能
谭嘉怡 邵光磊 栗向鑫 赵冬雯
1.山东聊城供电公司 山东 聊城 252000;2.华北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 北京 100053;
3.北京石景山供电公司 北京 100043
0 引言
“均一的、福利型”低电价作为我国居民用电的长期政策,使得居民销售电价结构缺失了经济调控的杠杆作用。长期不合理的居民销售电价,不能调动居民节约用电积极性,更无法真实体现供电平衡紧张期间电能商品价值的稀缺性[1]。目前推行的阶梯式电价制度虽能够满足居民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用电,并通过提高超平衡电量以上部分的电能价格,以达到引导居民“节约用电、节能减排”的目的。但是,阶梯电价未能充分考虑季节因素对于电能实际供应平衡程度的影响。虽然,现行阶梯电价能够通过经济手段约束部分居民减少不合理的电能消耗,但是如何体现电能商品社会性和季节性,并且缓解季节因素导致电网负荷高峰期间的供电紧张局面,势必需要通过建立符合实际供需情况的电能销售价格,作为经济杠杆促使居民节约用电,应对电能需大于求的局面。
目前,阶梯电价设计及完善方法已引起相关学者广泛关注,本文选取较为通用的阶梯电价制定方法[2],综合考虑季节因素和社会调适能力对于居民供用电的影响,试探性地建立考虑季节因素的阶梯电价定价模型。
1 居民阶梯电价的制定方法
根据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心理承受能力、消费者需求效用差异和支付意愿的评估,在满足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用电的基础上,电网公司对电能使用量高的居民用户施行阶梯型高电价,对电能使用量低的用户施行低电价,目前,我国居民阶梯电价通常分为3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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