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壮年补偿教育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2012-12-06黄吉武陈军英刘开吉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2年6期
黄吉武,陈军英,刘开吉
(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吉首 416000)
农村青壮年补偿教育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黄吉武,陈军英,刘开吉
(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吉首 416000)
农村青壮年平均接受学校教育年限低,为其提供恰当的成人补偿教育是对因教育缺失和受教育不足社会成员的教育补偿,也是农村新发展的根基。我国已具备大面积对农村成人实施补偿教育的各项社会条件。补偿教育关系到我国能否有效实施科学发展和青壮年个人发展。
农村;青壮年;补偿教育
温家宝总理2008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计划如期完成。”至此我国的“扫盲”工作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基本完成任务。但是农村尤其是贫困农村青壮年接受学校教育年限低,个人社会化受局限。当今活跃在我国经济活动中被学界称之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出生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没有上辈所经历的艰辛生活磨炼,缺少同伴群体活动、交往和冲突的社会助长作用;家庭内部同伴少,成人与青少年沟通少,自发的社会化条件单一;过早辍学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重要特点。在湘鄂交界的某山寨调查发现,全寨106人中,1980年至1990年出生的30人,其中,中专毕业2人,初中毕业1人,初中肄业3人,小学中年级下肄业24人。30名青年中常年在家务农4人,自由职业和在县城个体经营各1人,另24人在苏、浙、沪、粤等地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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