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渐成侵权“重灾区”?
2012-11-22乔志峰
声屏世界 2012年2期
□乔志峰
北京插画师王云飞称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盗用其五幅作品。负责该晚会视觉效果的导演就此回应称作者“其实不用太着急,因为对一场演唱会来说核心是艺人是节目是音乐,把那个场景去掉也不会影响它是收视第一的节目”。该导演还称,她以设计师的角度看,“如果我的作品被使用在这样万众瞩目的时刻和这样优秀艺人的身上,只会觉得非常荣幸。千万不要学某些国内设计没有眼界和格局保守。”(1月3日《北京晨报》)
“我侵你的权是你的荣幸”,这样的观点虽然一直被不少“剽客”奉为圭臬,但像这样锣对锣鼓对鼓跟原作者“叫板”的不多。不过,在这里不想对该导演的雷人言论口诛笔伐。毕竟,她随后就其言论和盗图行为道歉,并开始出面与作者商讨赔偿事宜。这里只想说一种现象:电视媒体已日渐成为侵权的“重灾区”。
作为电视行业的 “龙头老大”——央视,近些年来也屡屡被作者指责有侵权行为。2008年春晚,由句号、周炜、韩雪等人表演的小品《街头卫士》遇到了麻烦,重庆摄影爱好者李林指证称,该节目在没有经过他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他在2005年拍摄的照片。为此,他甚至打算向春晚节目组索赔100 万元。另外,黄宏主演的《考验》被指抄袭周星驰的电影《整蛊专家》;潘长江的小品《将爱情进行到底》据称酷似小小说《网情》;蔡明那句大红大紫的“为什么呢”更是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涉嫌模仿“小沈阳”……
电视侵权现象频频发生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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