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态度转变理论在职务侦查审讯中的运用
2012-11-16徐继强,欧龙松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2期
心理学态度转变理论在职务侦查审讯中的运用
【本期主讲】
徐继强,重庆市北碚区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欧龙松,重庆市北碚区职务犯罪侦查局、书记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核心提示: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审讯时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反感抗拒、犹豫反复和如实供述,可将这三个阶段的变化看作心理学中的态度转变,那么审讯人员需要做的就是用合适有效的影响技巧来促使嫌疑人的态度向下一个阶段转变,也就是将心理学中态度转变的技巧运用到职务侦查的审讯中。
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从进入审讯室开始到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通常都会经历几个不同的状态,分别是审讯初的抗拒、反感,审讯中的动摇、犹豫、反复,再到审讯突破时的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这三个状态几乎是每一个职务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都会经历的阶段,因此,审讯人员需要做的,就是将犯罪嫌疑人一步步引入下一个状态之中。说来简单,过程却非常复杂,首先审讯人员要准确判断出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征,才知道该从什么方面着手;其次,审讯人员还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才能掌握犯罪嫌疑人此时处于哪一个状态之中,由此判断出采用什么样的引导技巧能够对犯罪嫌疑人造成积极的影响。总结起来,审讯成功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审讯人员自身丰富的审讯经验,二是具备科学合理的影响技巧。前一种能力的具备需要时间的累积,而后一种能力——影响犯罪嫌疑人向积极的状态改变,却是可以将这些技巧加以总结,用科学的方法解读,快速掌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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