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规范化与法官自由裁量博弈的均衡性分析
2012-11-13熊春泉聂佳龙
党政研究 2012年2期
熊春泉 聂佳龙
量刑规范化与法官自由裁量博弈的均衡性分析
熊春泉 聂佳龙
量刑规范化既认可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又不容忍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膨胀的态度导致量刑规范化与自由裁量之间的紧张。学界对法官量刑规范化和自由裁量发生紧张情况下的行为选择研究不足,而以博弈论为分析工具,可以寻找实现两者有效统一的法律制度安排的正路。量刑规范化与自由裁量博弈的模型分析得出的纳什均衡表明,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对法官行使量刑自由裁量权予以有效监督。建立审核判决书内容的法律制度可以实现对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予以有力监督,形成新的法律制度均衡。通过理性构建法律制度的方式来促使新的法律制度均衡实现的过程在本质上是法律制度创新的过程。
量刑规范化;自由裁量;博弈;量刑自由裁量权
在刑事量刑领域,我国采取的刑罚裁量方法从本质上讲是一次完成型的综合估量式量刑方法,确切地说是审判人员在对犯罪人和犯罪事实等综合估量的基础上,再根据其对刑法的理解和以往的办案经验判处犯罪人刑罚的量刑方法。〔1〕为了解决司法活动中的量刑失衡问题,2004年似乎掀起了量刑规范化的浪潮,如山东淄博市中院大胆尝试电脑量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布《量刑指导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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