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岛工作综述
2012-11-07卢江宁刘林林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2年4期
关键词:管理工作
卢江宁 张 弘 刘林林
辽宁省海岛工作综述
卢江宁 张 弘 刘林林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人们对海岛的开发和保护有了全新的认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岛资源,发展海岛经济已成为当今沿海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海岛经济在海洋经济乃至全省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辽宁省海岛概况
辽宁省是我国海岛的主要分布地区之一,据最新统计调查,所辖海岛总数约为848个。其中,有居民海岛44个,其余为无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占全省海岛总数约95%;在全部海岛中,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有356个。
目前,辽宁省管辖海域的无居民海岛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主要包括渔业养殖、旅游开发、保护区建设、军事用途、建设灯塔等公益设施。无居民海岛以养殖用岛居多,其次是旅游用岛,大多数开发普遍缺少规划,随意性、粗放性较大。海岛的无序开发不仅对岛体自身产生极大的破坏,同时也对海岛周边的海洋生态及海洋环境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辽宁省海岛工作主要成果
《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以后,辽宁省提出海岛开发利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原则,把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作为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切实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与完善辽宁省海岛保护规划、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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