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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青田模式

2012-11-02青田县人民政府

浙江国土资源 2012年9期
关键词:青田县青田集约

青田县人民政府

紧扣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青田模式

青田县人民政府

青田县地处浙南山区,是丽水市对外开放的东大门,县域面积247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4.35万亩,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下辖9镇21乡3个街道办事处,共436个行政村,总人口49万余人。青田历史悠久,素有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的美誉。2011年实现生产总值135.6亿元、财政总收入15.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3亿元)、工业总产值303.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5.1亿元。

青田县是浙江省重要矿产资源大县,现开采矿种有9种,主要为钼矿、叶腊石两大矿。2011年,全县矿山28个,独立选矿企业4家,商业性探矿11家。矿产业为县域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曾在2007年税费达1.6亿元,占当年全县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近年来,青田县立足可利用土地相对匮乏、可开采矿产日渐萎缩的实际,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精心打造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青田模式。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一手抓找矿新突破,一手抓精心开采利用与监管,使矿业经济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矿政管理先后11次获得省级先进。《中国改革报》、《浙江日报》先后报道了打造青田矿业经济发展新模式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土地资源管理上,坚持有序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并重,尤其在围绕打造世界华侨名城实施村级留用地开发、旧城和旧村改造、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趟出了一条新路子;并注重用好用足每寸工业用地,实现亩产效益连续五年位居丽水首位,形成了紧扣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青田模式”。其主要做法:

一、围绕优势矿产资源可持续开采抓挖潜

青田虽有较丰富的叶腊石矿,现保有资源量1446万吨,约占全国的1/4、全世界的1/8,叶腊石粉年产量占国内市场的1/3,盛产中国“四大名石”之一的青田石;同时,青田是中国四大钼都之一,钼储量居全省首位,位居世界第一,具有易选、易加工等优点。但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矿产品消费需求量增加,开采量不断扩张,出现了储量日趋减少等问题。对此,青田注重在深入挖潜上下足功夫。一是着力于地质找矿新突破,持续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近5年,先后投入7500万元实施商业性地质勘查,查明山口至北山一带叶腊石矿资源储量,新增资源储量1160.47万吨;突破石平川钼矿区南边商业性探矿和老矿山空白区地质找矿,新增钼金属量13060.49吨,经济价值约12亿元。投入近9000万元,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开展黄垟钼矿区深部及外围地质找矿。通过3—5年地质勘查,将新增钼资源量3万吨,以确保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着力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钼矿石回收率和钼矿品产出率。2011年,引导、支持浙江联众矿业有限公司、浙江鑫鸿钼业有限公司与科研院所合作,先后投入1100万元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提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增加钼矿石回收5.4万吨、矿产品销售收入4219.3万元。两家企业获得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补助各200万元。2012年,省国土厅共推荐9家矿山企业参加国土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选,其中青田县就占3家。三是着力于矿业权市场化配置建设,深度推进矿产资源开采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从2004年起,除探矿权申请转为采矿权外,所有新设采矿权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近五年,先后公开出让新设矿山5宗,出让合同金额30402万元。同时,规范协议有偿出让老矿山15宗,出让合同金额5029.2万元。采取有偿使用的经济杠杆撬动了矿山企业由“粗放型”向“精细化”开采转变,有效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

二、围绕打造世界华侨名城抓集约

青田是著名侨乡,现有华侨约23万人,分布在欧洲、南美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打造世界华侨名城是数代华侨的夙愿,也是当地党委政府借助侨资发展青田的战略任务之一。而青田县城仅有8.88平方公里,可建设发展空间极其有限,寸土寸金,立地条件的劣势决定着必须走土地集约利用之路。

一是实施村级留用地开发,向资源集中利用要空间。近年来,青田县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城郊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形成了数量可观的村级留用地。为集约利用村级留用地,同时推进城市建设品位提升,积极推行村级留用地政府收回、统一规划与开发的模式。即按一定的价格由村集体回购所需的三产、办公、农民公寓建筑,多出部分由开发商作为商品房销售;公开出让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在缴清相关报批费用后,80%安排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村民社会福利保障、安置留地项目及村公益设施建设。2007年以来,政府收回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8个村的12宗村级留用地,实施集中开发,集约利用土地面积265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10.927亿元,扣除开发成本,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募集资金约5亿元,受益群众达10457人。实施村级留用地集中开发,取得城市品位提升、村民直接受益的双重效果。安徽省霍邱等县(市)政府组团来青参观、考察,纷纷给予好评。

二是实施瓯江滩涂开发,向国有未利用地要空间。

青田县城地处瓯江中下流地带,沿江两岸滩涂资源丰富,面积约2250亩,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近年来,当地政府注重加大滩涂开发力度,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围垦开发国有滩涂1330多亩,其中已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25宗、面积800亩。如在温溪高岗滩,政府投入1.6464亿元,围垦国有滩涂500余亩,公开出让给青田瑞浦科技和丽水青山精线等企业,实现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建成投产后年产值达40亿元,年缴税金8000万元。实施国有滩涂有序开发,有效拓展了打造华侨名城的建设空间,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了土地。

三是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向存量建设用地要空间。2008年以来,青田县按照人口向城镇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战略,扎实推进旧城区、“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共完成拆迁近270万平方米,腾出用地约1600亩。如县城瓯南街道石郭下村被列入“城中村”拆迁改造计划,为提高城区土地利用效益,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高层安置的创新之举,共拆迁建设用地52亩,集中安置用地仅为22亩,节地30亩,人均占地从43.3平方米下降到18.3平方米,而人均居住面积从42.6平方米提高到111.3平方米。

四是实施商住用地高效开发,向天上和地下要空间。积极鼓励开发商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商住项目容积率,向空中要土地,原则上容积率必须在3.0以上,最大限度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据统计,青田县商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5.02。同时鼓励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符合条件的地下空间,按规定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向地下要土地。目前,已充分利用盛华广场、刘基广场等大型广场的地下空间25600平方米,下一步将在瓯南街道泥湾段景观工程下建瓯江干堤综合人防工程,地下建筑面积达10192平方米。

三、围绕突破发展工业企业用地瓶颈制约抓节约

做大做强工业经济,离不开土地要素保障。而上级下达青田的年计划用地指标不足千亩,如何突破土地制约工业发展瓶颈是历届政府必须思虑的问题。2011年以来,青田县深入实施挖潜、提效举措,有效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工业发展的瓶颈。

一是从“流转”中获取工业用地。已流转工业用地510余亩。其中船寮工业园区绩效尤为明显,已有广得利无纺布企业、跨越汽车空调装备有限公司、巨丰五金压铸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通过土地、厂房流转的方式入园落户,预计将给当地带来6亿元的产值。

二是从“技改”中获取工业用地。积极引导企业树立立体用地观念,通过置换嫁接和增资扩股,鼓励企业通过老厂改建、车间改造等途径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单位土地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目前,已增加工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三是从“处置”中获取工业用地。近年来,青田县坚持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做文章,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及其他要素投入实现产出的最大化,及时处置闲置土地与低效用地,走出一条“腾地换企”、多管齐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的新路子。采用以商招商、定点引商等方式,引进一批效能高、效益好的项目,重新安排企业入驻。先后完成对闲置厂房万维丝、小宠星服饰等多家企业的引资;对巨日鞋业、千百情鞋业等因规划调整、政策处理等原因造成土地供而未用的企业进行劝退,劝退工业企业20家,处置工业用地面积625亩。2006年以来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00%。

四、围绕推进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制度建设抓创新

立足县域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创新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监管制度和措施。一是创新并落实矿山动态“监管”机制与制度。2005年,在黄垟钼矿区创建并实施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定期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和储量动态监测新机制,有效破解由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单一监测、监管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为强化监管跨出至关重要的一步。这一长效矿政管理机制为全国首创,并在全省推广实施。2007年之后,在全县所有矿山全面推行该制度,对重点矿区每月监测一次,其它矿山每季度监测一次。同时,主管部门针对中介机构提供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查。截至目前,委托监管发现越界开采行为8起,并及时进行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促进了矿山企业规范化开采、利用矿产资源。二是建立重点矿区现场“直管”机制。2005年,为解决对重点矿区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成立黄垟矿区管理委员会,明确并落实矿山现场监管职能。同时,成立矿区护矿队和派出所,对矿区现场进行“直管”,加强采空区偷盗矿专项整治。至今,共查处偷盗矿案件100多起,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7起,治安拘留100多人。有效打击违法开采、违法经营等不法行为,维护了矿区秩序和矿业经济发展秩序。三是建立土地共同管理责任机制。青田县将“两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出台了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乡镇和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村务员协管网络。2008年9月以来,按照“堵新、清旧、抓长远”原则,组织国土、建设、公安等联合执法,拆除违章建筑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有效维护了节约集约用地举措的执行。

五、围绕耕地占补动态平衡抓垦造

青田县始终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垦造新增耕地并重,积极开展省“百万”造地工程,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及建设用地复垦,有序、稳步完成新增有效耕地面积24471亩,建成标准农田44180亩,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一是抓整理实现耕地提质增量。针对土地承包到户后零星分散,耕作条件差的实际,通过移土回填、剥离回填等方式,将零星的耕地进行整合,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地块。先后投入4300余万元,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5个,新增耕地11672万亩,新增粮食产能1295968.4252公斤。二是抓复垦实现耕地增量。针对实施小规模自然村搬迁、地质灾害隐患搬迁和旧村改造等工程,出现大量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建设用地的实际,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121亩。受益群众11579人,农民人均新增年收入391.73元。三是抓垦造实现耕地增量。围绕“挖掘耕地垦造资源,提高耕地质量,保障耕地数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实施耕地垦造工作。累计完成土地垦造项目51个,新增耕地11678亩。2011年,土地开发项目通过上级验收备案8个,新增耕地面积3826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垦造耕地800亩目标任务的378%。从而,连续17年实现县内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六、围绕施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国土支撑抓创建

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青田县在创建活动上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有效确保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经常性。2011年6月,县政府成立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开展。2012年8月,鉴于人事变动和创建内容更新,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适当调整,加强组织领导,有效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创建活动的持久与经常。

二是强化宣传,确保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广泛性。投入宣传资金200余万元,在当地报纸出专刊报道3期,租建大型国土资源宣传牌3块,开通手机平台宣传10万余人次,竖立基本农田保护牌84块。2012年5月,县委书记徐光文就青田县矿业经济发展分别在《今日浙江》、《浙江国土资源》刊物上发表了专题文章。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在县域范围形成了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社会创建格局。

三是强化践行,确保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实效性。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业主在项目建设中贯穿节约集约为先的理念,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用地支撑。进而达到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升、“两违”案件明显减少、耕地占补始终平衡等目的。

开展模范县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国土资源难题、推进国土资源长效管理的一条有效途径。下一步,青田县将继续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抓实、抓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这篇“大文章”,努力实现商住用地高效化、工业用地高产化、批后监管常态化、矿产资源生态化、宣传氛围浓厚化;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地开发、闲置土地处置,以有限的国土资源获取永续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增添新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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