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成本分析
2012-11-02孙健夫
理论导刊 2012年11期
孙健夫,黄 敏
(河北大学a.管理学院;b.经济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成本分析
孙健夫a,黄 敏b
(河北大学a.管理学院;b.经济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从行政管理成本和业务运行成本的角度对中国当前的新农保制度进行计算分析,发现中央财政的扶持压力并不大,而地方财政的压力相对大一些。据此,文章提出了均衡各级财政的负担水平、逐步提高新农保的给付水平等对策建议。
新农保;成本分析;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地方财政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沿革与现状
中国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1992年民政部下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标志着传统农村养老保险的全面铺开。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量力选择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缴费可不定期和不定额,也可一次性全交;实行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按储备积累总额确定养老金给付标准;基金以县级经办机构为基本单位独立核算,自主运营管理,主要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等渠道实现保值增值,并按规定年龄(男满60岁,女满55岁)定期给付投保人养老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实施后,农民反映发放的养老金数额太少,有些地方的农民一个月才能领到10元钱,根本无法保障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参保的积极性受到影响。1999年,国务院开始对民政系统原来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区别情况,妥善处理,有条件的可以逐步将其过渡为商业保险,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大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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