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造假幕后辽宁省首例残联系统渎职案纪实
2012-10-27雨潇
检察风云 2012年9期
文/雨潇
残疾人证造假幕后辽宁省首例残联系统渎职案纪实
文/雨潇

自2008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始统一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应该说,这是一项有利于残疾人的惠民政策,然而,在换发二代残疾人证的过程中,辽宁省朝阳市却发生了多起残联系统渎职犯罪案件。朝阳市龙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依法办案,侦结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12月,朝阳市龙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牛某等四人相继受到法律的惩罚。据悉,这是辽宁省首例查办残联系统的渎职犯罪案件。
排查4000多残疾人档案
2010年初,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案人在深入走访时发现,在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过程中,有些无残疾的人通过关系办理假残疾人证,享受国家给残疾人的待遇;有的残疾人通过关系提高残疾等级,提高低保待遇;还有的为做生意,享受国家给残疾人的免税政策,通过关系办假残疾人证。而真正有残疾的人,因找不到关系,拿不到相应等级的残疾人证,享受的残疾待遇较低。有些残疾人对这种情况强烈不满,积极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
龙城区反渎局对线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制定了周密的初查计划,立即展开了初查。
根据群众举报,办案人先找了两名被举报人及其相关中间关系人、残疾鉴定医师调查取证,发现办理的都是假残疾人证。
这里果然藏有秘密!
办案人在调查中得知,办理残疾人证的档案材料是查处此案的关键证据,从中不仅可以查找到相关人的基本信息、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还能查到评残鉴定医生、初审人、审批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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