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见度”于民才能遏制权力期权化
2012-10-27汤啸天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编审
检察风云 2012年9期
文/汤啸天(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编审)
还“能见度”于民才能遏制权力期权化
文/汤啸天(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编审)
权力期权化是更为隐蔽的权钱交易
形象地说,权力期权化就是延时兑现的权钱交易。官员在位期间,以公权力埋单的方式合法地付出投入,待其退位以后再安全地收回利益。相关的调查表明,权力期权化只不过是把任上权力操控的结果留待任后享受。权力期权化的特殊之处在于,行为人放公权力的“长线”,钓个人私利的“大鱼”,获取证据的难度更高了。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等,都是退休后“下海”捞“大鱼”的实例。以房地产开发为例,开发商投桃报李向公权力掌控者输送利益的方式可以分为即时兑付模式、远期兑现模式,以及前两者兼有的混合模式三大类型。即时兑付,在操作上类似于“一手钱,一手货”,只要事情一办成,商家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直接把利益交付给官员本人或其亲朋等事实上的代理人。远期兑现,是指开发商得到官员的“关照”之后,根据官员的暗示,采取从长计议的策略,等干部离任或下海后再给予“好处”。即时兑付与远期兑现的混合模式,是指商家既要马上满足官员的欲望,又要对官员离任后的利益获取作出不动声色的安排。仍以殷国元为例,他在2005年退休后担任上海市土地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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