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在骤鸣的警报中——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消防支队仪征中队“3·2”爆炸救援纪实
2012-10-25刘慧英
水上消防 2012年3期
□ 刘慧英 钱 伟

3月2日,23时09分,夜深,人静。
突然,“砰”的一声巨大的爆炸声,震破了夜的宁静,一朵蘑菇云状的烟云从距离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水上消防支队仪征中队驻地近百米的紫金山船厂处腾空升起。
正在值班的3名民警立刻意识到发生了突发性事故,在第一时间就将警情传至队部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赶赴
接到警情的瞬间,仪征中队指挥中心警报骤鸣,消防指战员们迅速作出反应,人员集结、装备消防器材、出发。如同大家早就熟透于心的战备预案一般,不到3 min,所有动作准备就绪。23时15分,3辆消防车、1辆特勤救援车和20名消防指战员出动,火速驶向事故现场。
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经过短暂的核实确认后传来消息:靠泊在南京紫金山船厂2号码头的“长航荣海”8 000 t级货轮发生爆炸。就在短短的3 min内,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110指挥中心和局长刘红宁、局长助理夏乐明几乎同时接到了仪征中队的报警和简要情况汇报。鉴于案件的重大与紧迫,分局当即组织了以局长刘红宁为总指挥、局长助理夏乐明为现场指挥的临时抢险救援指挥部,中队长陈一平、指导员金波负责各小组的具体工作。
担任总指挥的分局局长刘红宁头脑非常清醒。长期的警营生涯、数百次的救援实战使他养成了严谨、清醒、临危不乱的战斗素养。他明确要求:要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迅速实施营救,一个人也不能遗漏!分局通过无线电向消防中队简要传达了临时指挥部的行动精神:立即启动抢险救援预案,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并有效控制险情,同时指示,要完成消防职责,更要以抢救人员为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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