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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执纪如山准确处理申诉案件

2012-10-25蔡国娟

支部建设 2012年3期

■蔡国娟

以人为本 执纪如山准确处理申诉案件

■蔡国娟

受理申诉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面对申诉人或有理或无理的要求,如何准确、恰当地把握处理好申诉案件,成为案件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课题。近几年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新的好的做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一、公正处事,为其解忧。下发党政纪处分决定对于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讲,只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但对于受处分人员个人而言,却是人生中的大事,这个决定可能影响其政治前程或人生航向,有人因此可能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做出不理智的事,从而波及整个家庭,甚至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我们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必须慎之又慎,“公”字当头,时刻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于确因某些原因处理失当的案件,要敢于纠错,勇于认错,替申诉人员主持公平正义,还他们一个公道。某村小学校长马某(市教育局任命)因乱收费问题于2003年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后,本人不服处分决定,不断申诉。2008年我们受理复审后,查明乱收费一事是该村支村委班子为解决学校代课教师工资问题研究决定的,村里并安排该村干部和会计到学校收取。据此,我们认定乱收费的主要责任在于支村委班子,但马某作为校长,明知其乱收费行为而不制止,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原认定其负有直接责任不妥,遂建议将处分变更为行政警告。常委会研究后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一起多年的申诉案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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