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纪酿大错 肆意妄为食恶果
——黎城县黎侯镇北坊村原村委主任王某违法违纪案剖析
2012-10-25黎城县纪委监察局
支部建设 2012年3期
■黎城县纪委、监察局
无视法纪酿大错 肆意妄为食恶果
——黎城县黎侯镇北坊村原村委主任王某违法违纪案剖析
■黎城县纪委、监察局
黎城县黎侯镇北坊村位于县城中心,全村350户,1321人,耕地775.2亩,党员33名,是全县经济条件较好的城中村之一。2011年7月28日,黎侯镇北坊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11月24日,黎城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王某一案影响面广,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在全县引起了很大震动,是近年来我县纪委查办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案件中值得深思的典型案件。
王某,2008年7月入党,2000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北坊村第五届、第六届村委主任。2009年1月当选北坊村第八届村委主任,2011年5月当选黎侯镇人大代表。
2009年1月至2011年7月,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30万元注册成立了黎城龙凤商贸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并担任执行董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领取工资、报支个人费用、重复报支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106450.8元。王某一案共涉及违纪金额4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王某违法违纪原因分析
1.村党支部软弱涣散,村委班子不健全。北坊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后,因王某独断专行,该村党支部书记无法正常工作,被迫于2010年年初外出打工,不再管理村级事务,村党支部工作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加上村委换届后,第八届村委成员只选出王某、连某、刘某三人,但从2009年开始王某就没有让刘某参与村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的只有王某和连某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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