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购买法下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2012-10-15贠艳粉
财经界·下旬刊 2012年12期
贠艳粉
摘要:我国企业合并的方法分同一控制下的权益结合法和非同一控制下的购买法。这两种方法的最本质区别就是计价基础不同,同一控制下采取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取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而在购买法下,公允价值的初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确定和商誉的后续计量都与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会需要许多会计估计与职业判断,就容易操纵利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本文主要阐述了企业合并购买法下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关键词:公允价值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一、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本质差别
權益结合法的实质是现有的股东权益在新的会计主体的联合和继续,而不是取得资产或筹集资本。在合并时因属同一控制下不产生新的计价基础参与合并的各企业净资产采用账面价值计量,不会产生商誉只对账面价值的结转予以确认,同时结转了全部参与合并的企业的留存收益。而购买法的实质与购买任何资产项目的实质是一致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购买法下购买的是资产和负债。因为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使得购买法下的计价基础以公允价值来计量,从而产生了3个计价: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被购买方净资产账面价值,商誉产生。购买法下被购买方合并当年实现的损益中,只有合并日至合并年末的部分被计入合并当年的合并损益,被购买方的留存收益一般不转入合并后的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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