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研究
2012-10-09东营信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军
财经界(学术版) 2012年1期
东营信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军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税制改革与经济的发展递相演进,增值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力军,其改革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且取得了一定了理论成果。西蒙斯在公平课税论中提出政府进行税制改革时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尽量减少政府干预。刘尚希在2000年提出我国94年的增值税体制已不能满足现行要求。2004年黄文和陈丽军建立了国家和企业的博弈模型,提出改革之目的在于私有权在一定程度上的自治。2005年杨晔提出生产型增值税存在诸多弊端亟需改革。段银松在2009年的研究中指出增值税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内需;有利于推动设备更新及产业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2010年吕徳春在研究中指出增值税改革有利于改善企业之业绩。陈振晖研究指出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整体税负。
从1994年开始,我国开始进行增值税改革。然而,在我国完成阶段性的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相当大变化:一方面是我国宏观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与通货膨胀交替出现的趋势,1998年我国受到了来自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2008年我国经济又接受了美国次贷危机的“洗礼”。另一方面,自从2001年加入WTO之后,我国的企业受到了来自国际上的激烈竞争的冲击,期冀减轻税负的愿望相当迫切。所以,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势在必行。
我国增值税转型最早于2004年在东北三省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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