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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少波演绎官场“变色龙”

2012-09-27范富文李瑞华

西部大开发 2012年11期

◎ 文/范富文 李瑞华

“昨天,自己还是一名县委领导,今天却成了一名违纪违法嫌疑人……”这是江苏省溧水县原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在被宣布“双规”接受调查时写下的一段很形象的话。纵观汤少波长达16页的悔过书,发现“物欲横流的诱惑,友谊与交易的混淆,职务未得升迁的失落”,是汤少波未能跨越的“三道坎”。这也是落马贪官难以跨越的三道坎!

2011年5月,南京市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汤少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当时,各区县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市纪委按照有关程序汇报后,市委领导明确指示:“尽快查清问题,决不能让干部‘带病’上岗。”随即,南京市纪委组成调查组,在初步核实、掌握有关证据的基础上,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汤少波有关经济问题立案调查。

6月10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将汤少波受贿及其他违法问题移送市检察院处理,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汤少波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于11月18日提起公诉,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春节前,汤少波利用担任溧水县副县长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4家单位相关人员所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7万元。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扣押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双面人生: 他想鱼和熊掌兼得

汤少波被南京市纪委“双规”审查时,在溧水县城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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