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绩效”概念的提出及意义
2012-09-25薛泰迁邓民兴朱首军
陕西林业科技 2012年5期
薛泰迁,邓民兴,朱首军
近几年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很大,不仅表现在工程的规模、投资、范围和层次上,也表现在对生态建设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与此同时相对应的工程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但是,迄今为止,对造林成效的检查依然停留在几十年一贯制的基础上,与检查监督有关的技术层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数据处理仍然停留在运用成活率和核实率(株数保存率和面积保存率)两个因子来衡量造林工作实绩[1-2]。由于平均成活率和面积核实率两个因子相对独立,且各自只能反映一个层面的问题;其检查数据的作用在于:(1)对单个被检查单位的造林业绩作出分析评价。(2)对不同被检查单位作成活率或者核实率之比较,但无法在多个被检查单位中间总体比较,表现出应用过程中的严重不足。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行排名和奖惩时,难有说服力[3]。最重要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一个能够综合核实率和成活率两因素,以一个综合因子来反映造林业绩的技术性因子。在表式上,没有一个单一概念形成的一组数据完成对检查结果的横向比较(表1)。

表1 ××(省、市、乡、村等)××工程造林检查统计汇总
从表1看出,某单位的造林实绩通过两个因子来反映,一个是面积核实率(H),一个是平均成活率(L)。你无法把各单位的造林实绩用H或L或“H+L”表现出来,也无法在任意两个单位之间进行横向对比。更无法把单位的造林实绩由优到劣排出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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