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欧洲社会一体化定义的探讨
2012-09-21李尔平
武陵学刊 2012年5期
李尔平
(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金融危机不仅降低了欧盟各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也加剧了欧盟社会的内部分裂。要促进欧洲一体化进程,欧盟不仅要调整经济政策,更要加强欧洲社会一体化的建设。
一 欧洲社会一体化是欧盟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出于和平与发展的需要,1952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成立了欧洲煤钢联营共同体。在功能主义理论的主导下,欧洲一体化以和平的手段、在志愿原则基础上发展成员国的经济合作和政治联合,以民族国家这种已经建立起来并得到充分发展的主权实体之间的制度性联系为基础而实现同一,从6国扩展到27国。
直至今天,欧洲一体化已经走过了60年的历史,形成了欧洲共同体、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司法与内务合作这三根支柱。但是,这三根支柱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经济一体化的成就最大。尽管目前的欧洲陷入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的泥沼中,但与20世纪40年代中期破败而凌乱的欧洲相比,欧洲发展很快。今天,欧洲有一个单一市场,有近5亿的公民和消费者,企业和公民可以共享在欧盟内资本、货物、服务和人员的自由流通,约有3亿人在使用同一种货币。经济合作的溢出效应促进了欧盟的政治一体化进程。近80%的经济立法和章程是在欧盟层面做出的,成员国的经济、金融和预算权被减少到最低,欧盟不断地扩展权力。《欧洲宪法草案》尽管未获通过,但它集中了之前在欧盟文件中出现的所有立场和观点,方便人们了解、学习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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