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足迹理论的调水工程移民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2012-09-19魏晓燕夏建新吴燕红
水土保持研究 2012年5期
魏晓燕,夏建新,吴燕红
(中央民族大学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北京100081)
生态补偿是一种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和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1-3]。生态补偿对于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环境消费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尤其是生态移民的补偿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更是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4]。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移民进行合理的补偿,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生态补偿研究接轨国际潮流的需求。
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依据和补偿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5-7],而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决定了补偿金额的大小,关系到补偿的效果。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既要充分考虑弱势群体、尤其是贫困农户的生计问题和对环境的依赖作用,又要保证利益相关方的经济利益,以达到社会—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典型的核算方法包括以基于成本的费用分析法[8]、机会成本法[9],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的市场价值法[10-11]和基于问卷的条件价值法[12]。但上述研究方法计算得到的生态补偿标准,未能完全体现移民的生态贡献,部分核算结果缺乏实践性,不易实施。例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法,其补偿标准涉及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直接、间接价值,补偿标准可能偏高,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可以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上限,而不是作为现实的生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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