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会计信息质量的政府监管
2012-09-19王丽娟
财政监督 2012年33期
■王丽娟
浅议会计信息质量的政府监管
■王丽娟
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其属性的界定大致有三种,即:非公共商品,纯公共商品,混合公共商品。本文从中国的产权制度现状出发,结合公共产品的定义和特征考察会计信息的属性,认为会计信息是具有公共商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两个基本属性的混合公共产品。基于会计信息的混合公共产品属性,政府应与市场协调好关系,实现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政府监管。
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的严重下降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因此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已经迫在眉睫。是否将会计信息界定为公共产品直接影响到政府会计监管的范围,因此,对会计信息属性的界定尤为重要。
一、对会计信息属性的不同界定
对于会计信息的属性界定大致有三种观点:认为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认为会计信息不是公共产品、认为会计信息是准公共产品。其中大部分人支持“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的观点,也有少数人认为会计信息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属性。但持有三种不同观点的人都肯定:在当前形势下会计信息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
(一)认为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特征,使得消费者在享用政府提供的会计信息同时不用分担会计信息成本。
(二)认为会计信息不是公共产品
持这种观点的人更倾向于从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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