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组织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不可或缺——对台湾农会的考察报告
2012-09-15刘崇高孟茁王劲王蕾
中国合作经济 2012年1期
关键词:农业
文/刘崇高 孟茁 王劲 王蕾
(作者均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赴台考察学习团成员)
按照海峡两岸农民基层合作组织交流恳谈活动的统一安排,2011年10月19日至2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赴台考察学习团重点就台湾农会运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了台湾省农会、台中市农会、高雄县农会、林内乡农会及全国农业金库、台北市第二果菜批发市场、西螺农产品市场公司、嘉义生态教育休闲农场等组织和企业,对台湾农会及其在农业农村中的作用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台湾农会概况
农会是台湾分布最广、功能最为齐全、影响最大的农民组织。台湾的农会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和影响力日趋壮大。
●组织网络
根据台湾《农会法》,农会分为省(市)农会、县(市)农会、镇(市)农会三级,分别接受同级农政部门的指导。目前,有省(市)农会3个(即台湾省、台北市、高雄市)、县(市)农会 23个,乡、镇(市)农会278个,总计304个。各级农会既是独立法人,可独立开展业务,又与上级及其他农会相互配合,下级农会接受上级农会指导,共同组成一个系统的组织网络。
●会员
农会会员分正式会员和赞助会员。凡户口在农村、从事农业、年满20岁以上的人员可加入所在区域农会,成为正式会员,每户限1人参加。户籍在农村的其他人员,可参加所在区域的农会,成为赞助会员。凡依法登记的农业合作组织、公司、工厂可加入当地农会为团体赞助会员。赞助会员无选举权,除可当选监事外无其他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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