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综合服务社发展努力构筑为农服务新组织——浙江省绍兴市社在全市发展综合服务社工作实录
2012-09-15张勇程金海高卉
中国合作经济 2012年3期
文/张勇 程金海 高卉
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是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农村综合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2009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及省社考核内容,发挥农村市场流通主渠道作用,力争在“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有所作为,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创办“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及融“村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努力使其成为撬动农村市场的有力支点。
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是以点带面,逐步推开。2009年,本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供销合作社在上虞市社试点创建了“梁湖镇南穴村综合服务社”,根据南穴村原有供销合作社服务设施比较健全,并与村级文化活动中心自成一体的有利条件,投资12万元,对原有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经营门店,按现代流通经营网络的要求进行改造,对村级文体中心按文化特色村建设要求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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