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事故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研究
2012-09-11曹淑敏丁晓雯陈庆伟
中国水利 2012年15期
靳 顶,曹淑敏,丁晓雯,陈庆伟
(1.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100053,北京;2.华北电力大学,102206,北京)
随着国家能源结构的调整,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的战略实施,核能因其优质稳定、清洁、经济、安全等特性,成为我国新能源的主力军,其健康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里氏9级的大地震,并引发福岛核电站机组爆炸,造成了严重的核泄漏事故和水资源安全危害,这给我国的核电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警示。
核电建设和运行过程对水资源需求巨大,所以核电站一般布设在水资源丰富的区域,往往滨海、滨河、滨湖库。尤其对于我国将稳步推进内陆核电,其依托的水系,还承担着重要的饮用、灌溉和养殖等功能,一旦因核电站事故造成水体的放射性污染,将对事故区域及下游的水安全构成严重危害。历史上国外发生的几次重大核电站事故对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以及公众身心健康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危害。
因此,探究核电站事故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保障核事故状态下的饮用水安全成为我国核工业发展应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其对于维护我国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及可靠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重要核电事故及其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
在核电发展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核泄漏事故,其中以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故、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及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最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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